圆明园大水法残迹。(图片来源:维基百科)
战争中需要谈判,于是打不过人家的满清朝廷,居然以谈判为借口,把以巴夏礼为首的39人的英法谈判使团给抓起来。抓就抓了,还判这39人以“叛逆罪”(洋人叛谁的逆?),投入大牢。在被监禁的39人当中,有21人被虐待致死,18人存活下来。据说那21人死得非常惨——“被关在圆明园的俘虏就惨多了,双手被捆,整日下跪,3天水米未进,手腕处被皮绳勒得生出蛆虫。据后来的幸存者回忆说:《泰晤士报》记者鲍尔比第4天死去,尸体在牢房里放置3天,后被扔到野地里,让野狗吃了。
一对老夫妇游圆明园,电视记者赶去问“爱国让你想起来什么”,这对老夫妇可能想起了中国过去被人欺负、圆明园被烧,也可能想起了后来“中国人站起来了”,于是激动地涕泗横流,说:我们如今强大了,谁也不敢再来欺负我们了。
我们的圆明园被英法联军烧了,很耻辱。如今中国“强大”了,外国人不敢再欺负我们了,这个说法也对也不对。因为如今弱小的国家有的是,并且有些国家永远也不会强大,如尼泊尔、马耳他、圣马力诺,但是谁敢欺负他们了?他们在大国手里连个鸟蛋都算不上,也没见谁把他们捏碎。不是有个萨达姆曾经想把科威特捏碎吗?结果科威特没碎自己倒先碎了。有些人不信普世价值,总跟国人贩卖“落后就要挨打”的陈货,贩卖的不嫌可耻,购买的不知道傻帽。
你那么痛恨火烧圆明园的“鬼子”,为什么就不问问为啥被烧?难道“侵略者”真的禽兽不如?下面我选取两段细节让你看看圆明园被烧满清政府亏也不亏。
一、“后来,双方爆发了战争。战争中需要谈判,于是打不过人家的满清朝廷,居然以谈判为借口,把以巴夏礼为首的39人的英法谈判使团给抓起来。抓就抓了,还判这39人以“叛逆罪”(洋人叛谁的逆?),投入大牢。在被监禁的39人当中,有21人被虐待致死,18人存活下来。据说那21人死得非常惨——“被关在圆明园的俘虏就惨多了,双手被捆,整日下跪,3天水米未进,手腕处被皮绳勒得生出蛆虫。据后来的幸存者回忆说:《泰晤士报》记者鲍尔比第4天死去,尸体在牢房里放置3天,后被扔到野地里,让野狗吃了;安德森中尉,手脚被勒得生出了蛆虫,他看着手上的蛆虫满身蔓延,精神错乱,大叫3天,死去;一位法国犯人,蛆虫进了他的嘴巴、耳朵、鼻子,也疯了……一个幸存者居然还在狱中数蛆来着,说,一天可繁殖1000只蛆虫……”
二、“1858年,大沽被占,英法联军兵临天津城下,英法俄美等国先后迫使清政府签订了《天津条约》。虽然丧失了不少权利,问题总算有个着落,双方还议定翌年在北京互换批准书,彻底完成法定程序。如果照双方的协议办理,导致火烧圆明园的英法联军再一次入侵是有可能避免。可是,谁也没有料到纯属程序性的最后一步还会节外生枝(咸丰皇帝决定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让官兵假扮乡勇,“悄悄”袭击洋鬼子。同时,他又十余次下令,要先“晓谕”洋人,先礼后兵。僧格林沁忠实执行了“悄悄击之”的旨意,但没有事先晓谕;也坚决拒绝手下大臣的劝阻,炮弹准确地落在侵略军的军舰上,打沉了四艘,打坏了六艘,其余三艘挂起白旗逃跑了。在炮战的同时,联军900人企图登陆,也被打退,联军死伤几百人)招来更大灾祸:翌年,英法联军再次入侵,招致北京被占,圆明园被烧。续订《北京条约》,不但规定原订的《天津条约》继续有效,还招来其他新损失:对英法的赔款分别由四百万两和二百万两一律增至各八百万两;割让九龙司;允许法籍传教士在中国自由传教,“并任法国传教士在各省租买田地,建造自便”,为日后连绵不断的教案种下祸根。”
中国近代史上,的确因为落后挨了不少打,但是更有许多的打不是因为落后而挨。中国人做事不按规矩出牌,比如义和团袭击外国大使馆,杀害谈判代表,简直不可思议的事情!别说现代世界,就是古代中国也懂得“两国交兵不斩来使”。
责任编辑:张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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