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5日】(本台记者田溪采访报导)中共官媒近日高调宣称江天勇承认策划“谢阳在狱中受酷刑”消息,3月3日,江天勇原籍河南省信阳市、县、乡3个警察到江天勇父母家所谓探访,公开谎称江天勇关押期间未受到酷刑。并威胁家属要配合官方,否则江天勇不能获释。
江天勇的妻子金变玲表示,当时她打电话给江的父母,并通过父母与警察通话,询问江天勇目前被关在哪里?警察谎称不知,却说江天勇“转化了”。
“他们上级领导有可能安排他父母和江天勇见面或者通话。(江天勇)父母很生气,不相信。(警察说)不相信可以和江天勇见面,问江天勇,看受到没受到酷刑。”
金变玲质问警察,2011年,茉莉花事件时,江天勇被失踪两个月遭受到酷刑,这一次难道没有遭受酷刑吗?
“这一次已经失踪3个多月了,你说没受到酷刑?我一说这个,他不说了。我又问他,江天勇具体关押在哪里?他说:湖南长沙市。我说:具体地址?他说:不清楚。然后我又说:记者怎么能见到江天勇的?他说:不清楚。然后我又说:你见到江天勇有没有受到酷刑?他说:他没有见到,他只是传话。我说:既然你没有见到,你怎么说他没有受到酷刑?他说:他受上级领导委托来江天勇父母家。”
警察还问,家属有什么要求?
金变玲提出“第一:你要告知家属,已经3个多月了,到现在我们不知道他关押在哪里?你要告诉我们他具体的关押地点,不要只说湖南长沙,我要具体关押地点。第二,允许律师会见;第三:既然记者能够采访到江天勇,需要公示:记者通过什么途径能见到江天勇?第四,给我们监控录像,叫我们看,他受到没受到酷刑。他说他会转达上级领导。”
“江天勇的妈妈说:我不相信我儿子没有受到酷刑,你把我儿子送到家门口叫我看。”
最后,警察威胁家属要配合,否则不会释放江天勇。
律师多次声明,酷刑下的表态没有法律效应。3月3日,大陆一位律师曾向本台表示,究竟有没有酷刑,只能通过一个没有关系的第三者调查以后,在自由的环境下,自主、自愿的表达自己的意见,才有可能澄清。他们两个都在被关押状态,记者又这样非法的去采访的东西,那肯定在客观真实性上是有问题的。
这位律师还表示,采访内容也不能证明谢阳没有受到酷刑。因为人的抵抗能力是有限度的,而在一个封闭的场合,通过各种方法手段,比如诱惑、欺骗、甚至暴力、冷冻、晒皮,都可以叫人屈服。所以这么得来的结果,只能是个谜。
希望之声国际广播电台田溪采访报道
责任编辑:元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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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希望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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