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昌星12年逃亡终结 中国还杀不得他

发表:2011-07-23 1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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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时间7月21日傍晚,加拿大联邦法院宣布驳回厦门远华集团走私案主要嫌疑人赖昌星的暂缓遣返申请。遣返最快可能周六就会进行。中国政府对这一决定表示欢迎,维权人士则对其在中国能否受到公正审判表示怀疑。

加拿大联邦法院周四做出裁决,认为赖昌星遣返中国不会面对任何风险,因此正式拒绝其"遣返前风险评估"上诉。这样,已经在加拿大逃亡12年之久的赖昌星就已经穷尽了所有能够阻止自己被遣返的法律途径,并很有可能在周六就被遣送回中国。

随着赖昌星即将被遣返,多年以来一直影响加中两国关系的一根"刺"也就被拔除。周五,中国政府对加拿大司法部门的这一决定表示欢迎。外交部发言人马朝旭说,赖昌星是中国司法机关通缉的厦门特大走私案首要犯罪嫌疑人,中国政府关于赖昌星回国依法接受审判的立场十分明确。赖昌星于1999年携家人逃往加拿大,并称中国司法当局对他的调查是有政治动机的。

就在加拿大法院最终裁定遣返赖昌星之前不久,该国外长贝尔德(John Baird)刚刚访问了中国,并表示"中国和加拿大人民都无法在白领骗子身上花费太多时间"。中方在一份外交照会文书中向加方许诺,赖昌星在中国不会受到虐待,也不会被判处死刑。因为加拿大没有死刑,因此它也禁止遣返可能会面临死刑的嫌疑犯。

赖昌星自称:“如果我回去,中纪委至少有10个人应该被判死刑。”

人权观察组织的研究员凯恩(Phelim Kine)在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回答路透社记者采访时指出,加拿大政府表现出愿意接受中国政府合法审判的保证,实际上相当于对中国今年2月中旬以来人权状况恶化的蔑视。鉴于几个月以来,司法公正在中国多次受到践踏,中国政府多次采取非法的手段打压维权人士、律师和艺术家,加拿大政府还对中国的司法体系如此信赖,实在令人感到意外。

纽约大学中国法律研究学者科恩(Jerome Cohen)认为,除非办理赖昌星案件的中国调查人员、司法人员愿意打破"潜规则",否则赖昌星难以受到符合国际人权标准或加拿大司法准则的公正审判。科恩曾经受加拿大政府的邀请,参加关于赖昌星申请难民身份的听证会。他指出,真正的问题在于,中国究竟提供了怎样的具体条款来向加拿大保证,赖昌星在被判决之前不受酷刑,而且在被判刑之后的长年铁窗生活中也不受虐待。

总部位于美国的中美对话基金会主席康原(John Kamm)对路透社记者表示,假如赖昌星在中国遭到了虐待或被判处死刑,这不仅会严重影响加拿大与中国的关系,而且也会使中国在要求其它国家遣返其境内的中国籍嫌犯时面临更大的阻力。
 

来源:德国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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