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s开封市委侵权15载 公民维权险遭灭口

作者:江帆 发表:2011-07-04 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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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江帆,是河南省开封市第二职业中专的校医,97年因无法忍受法官丈夫的虐待被迫向其所在单位——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求助,法院院长刘春年以家务事别给领导找麻烦为由将我赶出。开封市各有关部门都以,法院是执法机关有能力解决他们不便插手为由拒绝我的求助。无奈的我只得向上级部门反映,因信访一票否决,我的上访影响又惹恼了开封市委,为了保住政绩,中共开封市委一个红头文件我就成了“精神病”

中共开封市委办公室[1997]57号文件中明确指示:“学校要把此事做为一项政治任务,要采取措施严密看护,防止江帆外出,必要时可到医院检查和治疗。二职专要组织一班人对江帆继续昼夜值班,如有外出信息及时反馈。”尊敬的朋友,此文件不是在处理什么突发事件,而是中共开封市委滥用公权,用非法手段控制一个合法公民的人身自由。这种只有黑社会才会采用的卑鄙手段,竟然出自堂堂中共开封市委之手,怎不令人毛骨悚然。市委一声令下,开封市教委一个行政机关,竟能代替司法机关申请对一个合法公民进行精神病司法鉴定,河南省精神病医院也敢违法接受非司法机关的委托,更让人瞠目结舌的是在教委委托书出具的两天前,鉴定结论就提前出来了!他们不需要任何仪器检测,就凭空、神速地编造出一份各项检查完备的精神病司法鉴定书。鉴定原因:“市领导指示……”鉴定结论:“偏执性精神病”建议:“住院治疗,严加看管。”可我这个被市委红头文件钦定为精神病,需要住院治疗、严加看管,且被冠以仇恨社会的人,却能独自在校医的岗位上为全校一千多名师生看了15年病,这是不是天下奇闻?

15年的维权路苦不堪言。97年我在开封市委遭保安毒打、侮辱走投无路的我曾把自己浇上汽油以死抗争。我的不屈抗争让市委恨之入骨,一纸红头文件把我定成“精神病”并要瞒着我父母强行把我投入精神病医院。后因信息走漏,我身为教师的父母据理力争才让我暂时逃过一劫。面对强悍无比、无所不能的开封市委。我只得在父母的保护下逃离开封向媒体求助,学校派工会副主席邵凤琴跟踪监视我,并把我的一举一动随时报告市委。当《光明日报》社和《民主与法制 》杂志社准备联手曝光此案时,开封市委派专人、专车赶到北京,一面向报社承诺:“我们承认政府做错了,愿意向江帆道歉,恳请报社先不要曝光。” 一面向国务院人民来访办公室谎称:“开封一精神病进京闹事……” 诱骗国务院把依法正常上访的我扣下拉到昌平关押三天。市委下死命令让教委和学校把我接出后直接关进精神病院(我校张纪平书记和信访局副局长程俊的对话被我录下。)。后因追到北京的母亲费尽周折找到我并寸步不离的跟着我,才再次让我死里逃生。

2002年,最高法院规定录音可以作为证据。我拿着多盘和领导的对话录音让记者听,当时多家媒体对这个政府滥用公权、侵犯人权的恶性案件进行了报道。开封市委还是故伎重演,面对媒体他们答应给我道歉、赔偿损失,可对我还是打压和威胁。 2004年8月忍无可忍的我在清华大学宪法与公民权利中心的援助下,因当时无法拿到开封市委57号文件,只能把直接侵权的河南省精神病医院和开封教委两个行政机关推上被告席。但从一开庭司法不公就被办案法官焦世峰表演的淋漓尽致。先是拒绝媒体旁听,,随后又荒诞地要在2004年9月鉴定我7年前(1997年)是否患有精神病。两被告更是有恃无恐的叫嚣,他们是奉旨行事,有开封市委57号文件为证,并当庭提交证据。把幕后操纵者中共开封市委抛了出来。

2005年2月18日,我终于见到了那份由龙亭区法院审判委员会研究决定的判决:

一.确认河南省精神病医院于1997年12月15日对江帆作出的“精神疾病司法鉴定书”为无效。

二.河南省开封市教委和河南省精神病医院应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为江帆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三.河南省开封市教委和河南省精神病医院应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5日内连带承担给付江帆精神损害赔偿金2万元。

四.驳回江帆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9710元,江帆负担8900元,开封市教委和河南省精神病医院连带负担810元。

此判决中恢复名誉、赔礼道歉,没有时间、范围和形式的界定。8年的身心摧残、造成我身患癌症的恶性后果,仅仅赔偿2万元。作为胜诉方我却要负担近万元的诉讼费。如此不公的判决,龙亭区法院竟以江帆有钱就会进京告状为由非法扣押我的赔偿款近5年。在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政法委督察组长期、多人的关注下,2009年两会后,龙亭区法院才被迫交出被他们非法扣押的赔偿金和退回非法多收我的诉讼费,但他们无耻地把此钱汇报成是他们给我的困难补助(困难补助是国家财政拨款)。

2008年5月在北京一个香港记者约我见面,在天安门附近我被警察查处有上访材料被扣下关进马家楼,警方通知驻京办去接我。驻京办官员阴明中把我从马家楼接出后拳打脚踢把我打伤,关进他们非法关押访民的黑监狱后再次施暴,后来看到我快不行了,才把我抬上车扔到南四环辅路处快速离去,是一个路人记下他们的车牌号并报警。可神通广大的开封市委又派人摆平此案,至今北京警方出警后不给我处理结果。

2009年9月18日,开封市政法委黄道功书记派多人把进京上访的我堵在火车站外,黄书记当着多人的面亲口承诺,成立调查组一定会给我妥善解决问题(我的案子是09年省政法委督察组督办必须有结果的案子,不知开封政法委用什么手段糊弄过关的),我的要求仅仅是过错方必须公开向我道歉、赔偿15年给我造成的各种损失。一个事实清楚、铁证如山(文件指示:学校要把此事做为一项政治任务,要采取措施严密看护,防止江帆外出,必要时可到医院检查和治疗。二职专要组织一班人对江帆继续昼夜值班,如有外出信息及时反馈。司法鉴定原因:“市领导指示做司法鉴定”两份证据组成是一个完整的证据链。)的政府滥用公权、侵犯人权的案子,市委调查组调查了半年多,2010年4月,通知我去市委听调查组口头反馈调查的结果。调查组组长孟放首先明确声明:“不会给你书面结果,只要给你书面结果你又会放到网上了。也不许录音,如果录音我们就不谈了。”结果是:

一、97年你说在开封市委被保安毒打、羞辱,逼迫你自焚一事。调查的结果是:当时不是打你,那只是“肢体接触”。

二、你说08年5月2日,在北京被驻京办官员阴明中将你打伤并抛到郊外。调查结果是:驻京办查无此人。

三、开封市委的红头文件确实违法了,但违法并不犯罪。那个红头文件属于个人行为,责任人袁清云已经死亡,责任无法追究。

四、你说13年的迫害致使你身患癌症丢了半条命,我们买你这半条命,让你说数你不说,我们按中国最高的赔偿标准——矿难,一条命20万。

中共开封市委的红头文件竟然是个人行为?十多年的迫害,中共开封市委不负任何责任,面对这样的结果我无法接受,我给黄书记发短信说:“开封市委滥用公权、侵犯人权,致使我多次被打、被关,市委向被害人道个歉真的难如登天吗?打人凶手阴明中是代表政府并有正规的交接手续将我从马家楼带出,大家都明白,他不可能人间蒸发而是市委有意包庇。书记,您说现在有不惜一切代价包庇那些禽兽官员的必要吗?今天的被动局面不都是他们造成的吗?政府滥用公权、侵犯人权能和天灾人祸一个概念吗?竟敢大言不惭地用矿难的价格买受害人的命?这又是中国首例啊!书记,13年来,我家破人残,不该对他们做出应有的制裁和惩罚性的赔偿吗?书记,恳请您让办案人用良知来妥善解决问题,而不是用计谋来算计我。”几天后,黄书记让维稳办赵凡聚主任通知我:上次给你说的处理结果是违法的。我们要依法办事。你13年的上访费用,法律是不支持的,你患癌症跟案件没有关系,我们没有赔偿义务。

历史上著名的《轮台罪己昭》,连唯我独尊的封建帝王——汉武帝都能公开下诏承认自己的错。可当今社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人民公仆”竟能知错不改,前赴后继地将违法侵权行为步步升级。2010年6月、7月,我两次进京都是被他们动用警察将我押回。7月22日在北京,我被开封警方从九敬庄带出押回开封,23日警方没有任何手续将我扣押在郊区分局内到半夜2点多后,我被告知拘留没有批下让我回家。28日晚8点多,我再次被警察强行从家中带走(还是没有任何手续),又在郊区分局内扣押到午夜后再次以拘留没有批下让我回家,29日警察第三次抓我(恰巧我不在家),电话中警察给我的解释是:开封市委特批一定要拘留我9天。在朋友的帮助下,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的我,只得抛下未成年的孩子逃离开封。在记者的关注下他们才不得不暂时缩回罪恶的双手。(造假是开封官员的强项,2010年中级人民法院的牌子被访民劈烂、一个没有给法官送钱有理被判败诉的访民哭着在中院门前烧纸钱、两会期间开封市委特批拘留了大批访民、上海世博会开封访民李洪亮赴世博组委会喊冤押回开封后,在电视台和报纸上曝光并被拘留。可是在河南省政府门户网上竟有——全国“两会”,上海世博会等重大活动没有来自开封的干扰,被省政法委授予2010年“全省平安建设突出贡献奖”,市委书记、市长、政法委书记等受到省委省政府通令嘉奖。)

2011年3月6日,全国两会。我再次进京向人民代表求助,让我难以置信的是,中共开封市委对付我一个弱女子竟然再次动用警力(2女、6男的强大阵势)跨省追捕,2个女的6日晚尾随我上了火车,男的连夜开警车追到北京。7日上午9点多,火车到达北京站,车门还未打开,我就看到抓我的警察已经等候在站台上,随后,我就被拖进警车强行押回开封。此时,我才明白他们昨天为何没有像往常那样野蛮、强硬的将我在开封截下而是放我上了火车。他们知道我08年被他们打伤的腰椎和颈椎经不住长途颠簸,(我坐一夜火车,再坐一天汽车,他们把我夹在后排两个座位的中间,没有靠背,一千多里地,使我受伤的腰椎和颈椎雪上加霜,回到开封,我在家整整躺了两周。)“人民公仆”能阴险、卑鄙、无耻、下流到这种地步让世人叹为观止啊!现在一无所有的我背负着绝望与悲哀在做最壮烈的冲刺(开封市委已经放出风,我如果再进京他们就劳教我。为了活的有尊严,我只得破釜沉舟做最后一搏,我已安排好一切后事,我把控告信发给我所能联系到的全国人大代表和媒体,我声明:我如果不是死在天安门广场就一定是我被开封市委所害!)。《责任侵权法》早已实施、《精神卫生法》已颁布,胡锦涛指出,“要把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落实到社会管理各领域和全过程,善于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依法保护群众权益。”温总理多次强调要认真查办领导干部违法违纪、渎职侵权案件。称公平正义比太阳还要有光辉,让人民生活的更有尊严!人民日报社论教育基层政府要有错就改。我的案子几位全国人大代表关注多年,甚至还委托记者写入书中。可中共开封市委仍然能肆无忌惮的将违法侵权行为持续到今天,这是怎样一个残忍、暴虐的政府啊?现在开封市委的态度是:你敢告我就打你、关你。你有理,我有权。天高皇帝远,谁也奈何不了我!

在中国如果不出人命是不会引起上级领导重视的,我愿用自己的鲜血和生命来换取全社会对弱势群体的关注。中共开封市委违法侵权、铁证如山。至今还可以任意动用公权,对我的残害无所不用其极。我与其坐以待毙,不如再最后做一次惨烈的冲刺。如果中国的法制进步必须要付出血的代价、如果中国的法制建设必须由无辜百姓的白骨来堆砌的话,我愿算一个!宁鸣而死、不默而生!为了我的悲剧永不重演,为了我们的子孙后代能有一个安全、祥和、平等的生存环境,我愿意献出自己的鲜血和生命!

尊敬的朋友,祈盼您能伸出博爱之手,关注弱势群体。也许您看到此文时我已不在人世,但如果我的付出能让此类有损国家声誉的恶性案件早日绝迹!让迟到的正义尽早降临,让邪恶的灵魂停止作孽!能让这个世界少一份黑暗和凄凉,多一份慰籍和希望!我就死而无憾!

河南省开封市冤民江帆

13937898367

2011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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