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爆炸事件:“哪个让你直播的”

发表:2010-07-28 1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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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15时04分报道,今日上午10时15分,南京原塑料四厂可燃气体管道发生泄漏爆炸。据了解通过厂区的管道有两条,一条是丙烯管道,一条是燃气管道,具体是那一条爆炸还不确定,火势得到基本控制,目前伤者在医院正在紧急治疗中,据初步统计,现场有5人死亡,伤者中28人伤势较重,社会层面的损失正在统计中。(7月28日中国广播网)

南京!南京!7.28南京爆炸案突袭而至,挟带着血腥与惊险,整个南京城顿时陷入了巨大的震动和恐慌之中,此次爆炸案造成多少人员伤亡,尚不得而知,将造成多么沉重的损失,也不可知。但是,将目光拉到现场,那些浑身是血的伤者,那些不治而亡的死难者,那些被震成碎片的玻璃,那些汹汹燃烧的火焰,那些惊慌失措的眼神,那些惨不忍睹的画面都在告诉世人,这是一起可怕的灾难性的爆炸,后果又多严重也许出乎一般人意料。

吊诡的是,当新闻媒体赶至现场时,却出现了这样令人发指的一幕,当时江苏电视台城市频道正在直播这起爆炸案的现场情景,现场记者正在和主持人连线,这时一名官员模样的人冲了过来,一直傲慢地用手指着记者,且看接下来出乎人们意料的对话——该官员一嘴官腔地问:“你是哪里的?”记者答:“我是江苏卫视的,正在直播,不好意思。官员逼问:“哪个让你直播的?谁让你来的?”并追问“你叫什么名字,把电话给我。哪个让你们做直播的啊?”后一再追问“哪个让你直播的”,是得电视台的现场连线不得不中断。

这段对话一出,有网友冠以最牛对话,其实牛的只是这名官员模样的人,记者出语小心、匆忙应对,一点都不牛。而不少网友口耳相传,一时间“哪个让你直播的”成为网络流行语!打量“哪个让你直播的”这句话,让人顿生悲愤而苍凉之感。

没有官员同意,媒体就不得直播,抑或不得报道!南京此次爆炸案,惊天动地,不只是南京当天的最大新闻,也是中国当天最大的新闻,南京本地媒体第一时间感到现场,进行现场直播,保障公众的知情权,这是新闻媒体的职责所在,也体现了媒体的职业道德,凭什么不让其直播?新闻出版总署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新闻采访活动保障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新闻机构对涉及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的事件依法享有知情权、采访权、发表权、批评权、监督权,显然南京爆炸案涉及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公众享有知情的权利,媒体也有知情、采访、发表、批评和监督等权利,此时,记者只不过现场连线,尚不算批评和监督,就遭受如此不公平对待,真是岂可怪也欤?

“哪个让你直播的”的言外之意就是拒绝媒体的知情权、采访权和发表权,就是打算卡死公众知情的渠道。我们知道,宪法赋予了公民的言论出版自由权、知情权和批评建议权这三项基本权利,要这些知情权和批评建议权,离不了媒体这一渠道。正如有学者称,舆论监督的本质就是公民通过媒体对公共事务进行监督,媒体的新闻采访权、报道权和舆论监督权,就是社会公众知情权、表达权、批评建议权、监督权的延伸。如今,江苏卫视只是单纯现场直播、记者连线,这名官员模样的人就横加阻拦,老羞成怒,甚至追问记者领导的电话相威胁,究竟怕什么?难道此次爆炸案隐匿着不为人知的黑幕?

其实,媒体有报道权,公众有知情权,这些常识不需要普及,这些法理该官员模样的人不会不知道,但是正因为他们知道,所以他们才汲汲于横加阻挠,每每有重大事件发生,这些人的第一想法不是救人,而是“灭火”,不是开诚布公,而是拼命捂盖子,不是欢迎媒介监督,而是或直接或间接地下禁令。这是一个自媒体时代,互联网的高度发达使得每个人都成为记者,再用陈旧老套的办法封锁消息,其实再愚蠢不过,而且即便没有媒体的报道,从当地网友发布的消息我们也同样知道或者逼近真相。而耀武扬威、张牙舞爪地训斥乃至威胁媒体人,除了注定被人唾弃之外,只会给政府抹黑。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来源:国际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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