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英九涉违反选罢法被罚五十万元

发表:2009-12-08 07:34
手机版 正体 打赏 0个留言 打印 特大

国民党主席马英九在台湾地方三合一选前十天在宜兰召开的国民党行动中常会时引述民调,涉嫌违反台湾选罢法有关规定。星期一遭到宜兰县选委会监察小组委员会多数议决,开罚新台币五十万元。相当于十二万元人民币。自由亚洲电台特约记者胡汉强报导。

监察小组委员会召集人简坤山向媒体表示,根据选罢法规定,「政党及任何人于投票日前十日起至投票时间截止前,不得以任何方式,发布有关候选人或选举之民意调查资料,亦不得加以报导、散布、评论或引述」,若有人违反规定,可罚五十万到五百万元。

简坤山还向媒体转述会议的详情,在二十四名出席委员中,有二十一人认为,马英九已违反选罢法。其中,有十二人认为马英九只是助选人,所以应只处罚五十万元。另外,还有四种不同的意见。分别认为应罚一百万、二百五十万、四百五十万元,甚至还有人认为应罚最高罚款五百万元。

简坤山强调,监察小组委员会最后是以多数决定,议决罚马英九五十万元。但其中有一名委员认为罚款太少,当场口头请辞。

对于宜兰县选委会监察小组委员会决议开罚新台币五十万元。国民党文传会主委李建荣表示,国民党一定会尊重而且接受宜兰县选委会监察小组委员会最后的裁决。




来源:自由亚洲电台

短网址: 版权所有,任何形式转载需本站授权许可。 严禁建立镜像网站.



【诚征荣誉会员】溪流能够汇成大海,小善可以成就大爱。我们向全球华人诚意征集万名荣誉会员:每位荣誉会员每年只需支付一份订阅费用,成为《看中国》网站的荣誉会员,就可以助力我们突破审查与封锁,向至少10000位中国大陆同胞奉上独立真实的关键资讯,在危难时刻向他们发出预警,救他们于大瘟疫与其它社会危难之中。
荣誉会员

看完这篇文章您觉得

评论


加入看中国会员
donate

看中国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01 - Kanzhongguo.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lank
x
我们和我们的合作伙伴在我们的网站上使用Cookie等技术来个性化内容和广告并分析我们的流量。点击下方同意在网络上使用此技术。您要使用我们网站服务就需要接受此条款。 详细隐私条款. 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