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闻网今天报导,深圳市工商(物价)局明确表示,六月一日起,市工商、物价局将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对于继续使用超薄塑胶袋的商家,依法处于罚款及没收等处罚,情节严重将被吊销营业执照。
根据有关规定,深圳商品零售场所要实行有偿使用塑胶购物袋制度,并明码标价,商场、超市在给消费者出具的销售凭证中必须单独列明塑胶购物袋的价款。
如果商家不明码标价或以打折方式销售塑胶购物袋,将被物价管理部门罚款最高五千元人民币;若商家向消费者无偿提供塑胶购物袋,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罚款一万元人民币以下。
从六月一日起,深圳当局将全面受理消费者有关的投诉,若发现商家违法使用塑胶购物袋,将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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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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