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资企业北上仍存绊脚石

发表:2008-04-04 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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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不少在中国大陆经营的香港商反映,目前中国部分政策仍缺少相应的执行细则,导致不同的地方政府在执行政策时各领其意,做法不一;而有些政策则缺乏市场依据,有不科学的地方,导致他们北上开展业务遇到诸多阻滞。

怡和集团华南区代表周肇森读了他不久前拿到的一份批文:「同意外资公司在广东省设置29家分店,每家分店面积不超过300平方米,首家分店设置在广州市,其余28家开设分店问题需另行报批。」他称,根据这个批文,他可以在广东开设29家分店,但是当他去到东莞、中山等地多个镇时,当地工商部门竟都要求必须在当地先成立一间公司然后才能开店。此外,批文中「另行报批」四字可圈可点,有些地方政府看到批文就马上协助办理报批手续,但有些地方政府就指出,必须回省级部门申请有标明开店具体地的相关批文才可开店。周肇森表示,如果每项政策能有相对应的执行细则,就能减少很多争拗。

普华永道咨询(深圳)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代表批评广东商业用地规划不够科学。她称,普华永道其中一个业务是协助外商在中国大陆投资商业,有一次有位外商想在广州开一间汽车分销店,遇到的第一个困难就是找店铺。上海有个商业用地规划部门,通过该个部门就可以知道哪里有空闲的商业用地可以让他们去拍,但在广州不得不自己想办法找。仅仅是找店铺都耽误了一年时间。后来终于在白云区找到一块地,但到商务部审批需要半年,这半年店铺每月近20万的租金就白交了。

此外,周肇森还提到,由于中国工商管理法规定阿拉伯数字不能用作工商名称,怡和旗下的「7-11」便利店在广东成了「广东赛壹便利店有限公司」,大大影响了「7-11」的品牌知名度。工商法还规定在中国开设食品店,店面面积不得少于15平方米,而部分地铁站内只能提供少于15平方米的店铺,这也给香港知名的美心面包店在中国地铁站的布局带来阻滞。香港中华厂商会代表也提到,目前香港与中国的品牌不能互认,影响了很多香港优质品牌进入中国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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