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窑案审理被指程序违法 部分受害者错过开庭

发表:2007-07-06 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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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洪洞县“黑窑案”前日在临汾市中院开庭,只有两名河南受害者的委托代理人参加了庭审。据悉,临汾市司法机关在开庭前并未按法律规定履行通知所有受害者的义务,致使部分受害者错过了开庭。昨天下午,陕西律师雒毅赶到临汾,要求临汾市中院将其代理的受害民工纳入此次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程序。

洪洞县曹生村“黑砖窑”解救的31名民工中,有7人来自陕西。他们被遣返后,陕西媒体倡议律师报名参加义务维权团。雒毅是第一个响应的,负责免费为7名陕西民工提供法律援助。

目前,雒毅已联系到其中5个受害民工,除一人尚不确定外,其他4人均表示愿意接受其法律援助。雒毅约这4位民工于7月4日来西安办理委托手续,住在陕南山区的三人因天气原因未能前来,只有居住在西安的王孟赶来,与雒毅签订委托协议。当晚,雒毅发现临汾市中院已在当天开庭审理。“公诉机关和法院没有通知陕西受害民工和代理人。这是违法的。”

据悉,两位河南受害民工的家属也是在开庭前几日接到紧急通知,才聘请律师匆忙参加诉讼的。

雒毅说,在与临汾市中院陈姓审判长交涉过程中,对方称没有民工的电话和联系地址,联系不上。雒毅反驳说,王孟都收到了洪洞县民政局邮寄过去的致歉函,而且其地址洪洞县公安局也有,怎会没有联系地址?

令人意外的是,闻听开庭,身陷黑砖窑94天的甘肃男子谷西平却以“干活时没有遭到包工头对他特别大的虐待和殴打”等理由,谢绝了法律帮助,他现在惟一的希望就是相关政府能在给他补发上1000—2000元钱。远在礼县的另一名受害者杨福利家属表示,“给多少赔偿都可以,但我们无力打官司”。

亦有消息透露说,紧跟黑砖窑案的开审,官方渎职行为的究责结果也有望在本月内公开,“肯定是一批由上至下的官员承担责任,具体人数和最高级别的官员都处于保密状态。”

综合《南方都市报》、《西部商报》等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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