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沂地方当局开始构陷陈光诚

发表:2006-06-13 0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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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1日的《沂蒙晚报》发表了“涉嫌故意毁坏财物 聚众扰乱交通秩序——陈光诚被依法刑事拘留”的消息,为构陷陈光诚开始作舆论准备。

就在这篇报导被登出的同一天,山东临沂警方向陈光诚的妻子袁伟静送交了对陈光诚的刑事拘留通知书,通知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和扰乱交通秩序罪对陈光诚予以刑事拘留。直到收到这份通知书,袁伟静才知道自己的丈夫被关押在沂南看守所。通知书上的落款时间是2006年6月10日9点。

陈光诚是山东临沂市临南县盲人农民,同时也是国际知名的维权人士,与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一起位列[时代周刊]2006年度全球一百位最具影响力人物,于3月11晚9时左右被抓,在此后92天的时间内,当局未对其家人作任何交待。

关注中国事务的观察人士对记者说:临沂地方当局未履行任何法律手续就关押陈光诚长达92天,严重违反了中国的法律,是典型的执法犯法,从法学的角度讲,这是一起非法绑架公民的罪恶行为,如果要维护国家法制的权威,山东和中国司法当局理当将指挥和参与绑架的犯罪嫌疑人员送上法庭;所谓陈光诚“涉嫌故意毁坏财物 聚众扰乱交通秩序”,起因是临沂地方当局对陈光诚揭露临沂计划生育黑幕实行报复,对其实施长期非法软禁,严重干扰了陈光诚及其家人和邻里的正常生活,现在侵犯公民人权干扰农村正常秩序的犯罪嫌疑人未得到惩处,反而惩罚受害人,这种行为如果将其作个比喻,就如同狼要吃羊硬扯理由说羊喝水污染了水源,极其荒谬!由于陈光诚与温家宝同为全球最具影响力人物,发生在陈光诚身上的任何权利受侵犯现象必然会在国际上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势必严重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特别是胡温政府的国际形象,鉴于这个情况,山东和北京有关权力当局,应当介入案件,不能任由那个地方的小政府为所欲为。

附:

《沂蒙晚报》:涉嫌故意毁坏财物 聚众扰乱交通秩序 陈光诚被依法刑事拘留

涉嫌故意毁坏财物 聚众扰乱交通秩序
陈光诚被依法刑事拘留

《沂蒙晚报》6月11日报道
(记者:许仁)

本报讯/沂南县双堠镇东师古村村民陈光诚(男,35岁)于2006年2月5日晚,煽动指使本村陈光余等人砸坏镇政府车辆并暴力阻碍公安民警依法执行公务。3月11日,陈光诚又纠集煽动陈光余陈光军等人,窜至205 国道营后村拦截过往车辆,致使290余辆滞留现场,致使该交通干线中断了3小时之久,造成很坏的影响。陈光诚的行为已涉嫌故意毁坏财物、聚众扰乱交通秩序,沂南县公安局于6月10 日将陈光诚刑事拘留,进行立案审查。

──《观察》首发

来源: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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