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维权人士谴责当局审查互联网

发表:2006-05-03 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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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络活动人士发起联名请愿运动,谴责当局对互联网的审查制度,并对中国政府限制中国上亿网民权利的有关规定的合法性提出质疑。

*发起网上公开信联署签名*

近日来,中国公民维权活动人士发动网上公开信联署签名运动,抗议政府对超过1亿人的中国互联网用户的任意限制,并对政府去年9月发布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的合法性提出质疑。

早些时候,当局强行勒令关闭了许多中国境内的互联网网站,当局的法律依据就是这个由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和信息产业部在去年9月25号联合发布的规定。根据规定,只有官方新闻单位才有资格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而且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的注册资本至少要1千万人民币。

*政府规定违背宪法精神*

中国公民维权网的代表李健表示,根据中国的宪法精神和法律规定,中国国务院和信息产业部的这个管理规定从具体内容到发布渠道都是违宪的,是彻头彻尾的违法文件。

他说:“按照中国宪法的规定来说,公民的政治权力的剥夺或限制必须由全国人大来立法。按照这样的一个规定和立法的权限划分,国务院及其下属的部门或办公室是没有权力做出规章来限制公民的言论自由权的。”

中国公民维权人士赵昕说,中国当局近来在对传统媒体步步加紧控制的同时,又大力展开互联网的控制,限制中国公民利用互联网传输和接收信息的自由。

他说:“我们认为这毫无疑问是违反宪法的基本精神的。”

国务院有关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的规定出台之后,其中的许多规定立即受到许多人的质疑。有关规定最显眼的就是成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的组织必须拥有至少1千万元人民币注册资金。

*行政限制违犯法律及人权准则*

中国公民维权网的负责人李健表示,按照中国的法律精神和举世公认的人权准则,对公民言论自由施加预先的行政限制毫无疑问是非法的。

他说:“他这样的一种对公民言论权利表达方式的行政上的限制 ,这种规定1千万元注册资金的限制,是完全不合法的,是非法的。”

李健表示,自去年国务院有关限制公民网上表达自由的规定发布以来,他已经多次向中央政府有关部门提交了由多人联合签署的正式函件,对有关规定的内容和发布渠道的合法性提出质疑。但是,截至目前,政府没有给他做出任何回复。李健说,他准备继续等待观察,同时继续表示抗议。同时,他也准备考虑提出行政诉讼,质疑国务院发布的规定。

*中国称对互联网无特别限制*

另外一方面,中国政府表示,中国对互联网的限制和其他国家的做法没有不同,中国也否认中国公民会因为网上言论而被捕入狱。但是,大赦国际等国际人权组织表示,中国目前依然有几十人因为网上言论而被监禁。

美国之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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