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起真:沧州市新华公安分局打击迫害我十几年的滔天罪行!

发表:2005-10-26 0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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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郭起真,原在沧州市新华房管所从事出售商品楼房工作,居住在河北省沧州市荷花池小区五号楼404室,身份证号130902195805100038,电话0317-3077580,8950065。

  一、马桂臣明目张胆地指使公安和司法部门对我进行迫害  

  十年前我仅仅与担任沧州市新华房管所所长的马桂臣发生了一句口角,他竟然在众目睽睽之下大喊:“给新华公安分局打电话,把他抓起来!谁敢与我作对,我就治死他!”是马桂臣口出狂言 ,还是像<沧州晚报>曾吹捧马桂臣写道的<马桂臣说到做到!>几位助纣为虐的帮凶也争先恐后的摇旗呐喊,并在各种场合疯狂的叫嚣:“郭起真是撞在枪口上了,这回非得要好好地折腾折腾他!”黑恶势力甚嚣尘上!兴妖作怪、反手为雨、复手为云的马桂臣,以政府官员和出类拔萃的改革功臣身份,在沧州电视台频频亮相,沧州大地如同被恶魔施了妖术,一时间阴云密布、刀光剑影、杀气腾腾!一场由马桂臣亲自操纵和指挥的长达十几年的残酷打击报复案,紧锣密鼓的拉开了序幕。

  常言道,上帝欲要其灭亡,必先助其疯狂。不管做恶的人他有多大的势力,从善如登,从恶如崩,作恶的人每作一次恶,都如同将绳索套在自己的脖子上,越系越紧。

马桂臣给新华公安分局打完电话,见没有搬来能够“治死我”的保镖和打手,又马不停蹄地亲自驾轿车去新华公安公局拉来了两名警察。如同接到了圣旨的警察老爷们如同输入了准确无误的程序,气势汹汹的赶到房管所,二话没说就将我抓到沧州市新华公安分局。当我看到头顶国徽,肩扛盾牌的“人民保护神”正义的化身,沦为马桂臣的打手和保镖,不能不使人感叹人心不古和世风日下的今天,黑恶势力的猖獗!警察押解我到公安局后的第一句话就是:“就凭你与你们所长拍桌子,我们就可以立即将你拘留!”他还一再声称,要交七千元钱,不交钱就变卖家产,并以收审相威胁。我说:“一定要交钱,那就请给我开张收据。”而他却恶狠狠地说:“到公安局来,还没有一个敢让公安局开条的呢!”

在原沧州市新华房地产管理所所长马桂臣利用职权,直接指使和操纵下,新华公安分局少数人积极地充当马桂臣的打手,于94年6月2日对我实行非法收审,在关押期间,新华公安分局二次向新华检察院提起逮捕申请,均被新华检察院驳回,(不久新华区检察院检察长被撤消。)但这并没有阻止住新华公安分局对我的迫害。同年7月28日对我取保释放(时没有将取保释放证明给予本人),新华公安分局又于94年9月9日将我逮捕,并非法关押至95年1月23日再一次取保释放,又一次没有履行正式的法律手续,扣押了取保释放证。

当时办理取保手续的人摄于马桂臣的淫威,执意的劝我到外地躲避。释放后的第二天,马桂臣这位一手操纵抓捕关押我长达半年之久的始作俑者,在小区内的水泵房西南侧看到我,却故作幡然悔悟状,激动万分地紧紧握住我的手,悔恨不已的声泪俱下,导演了一场猫哭老鼠的精彩片段。“真不应该让你受这几个月的罪!过几天我让办公室主任去看看你!”二天后,办公室主任将拖欠我一年多的工资送到家里。

新华法院于95年5月17日,在没有证人,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以莫须有的所谓伤害罪,对我做出判处有期徒行一年缓刑一年,审判员孔某接收了我的上诉状和一些相关的人受理了我的上诉后,却多次到我家和朋友单位进行威胁,做撤诉动员,遭到严词拒绝。然而新华法院却扣押了我在上诉期内依法上诉的上诉状,为此我到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新华法院扣押上诉状的恶劣行为,中院却以种种借口不予以立案。

96年7月马桂臣以判处我缓刑为由,在没有通知本人的情况下对我做出开除公职的决定。至到97年的下半年,才将开除我的决定送达本人。当时马桂臣曾在大庭广众之下气急败坏地喊道:“你再到单位来,我就打死你!你有本事就去告状!”他自恃邪恶势力可以一手遮天!?

二、无辜的百姓被警察严刑逼供成杀人犯打入死牢,其母亲气绝身亡,父亲精神严重失常  在沧州市居住的绝大多数人,大概都不会忘记96年发生在沧州市水月寺小区一居所内的特大杀人案,一对即将走入婚姻殿堂的青年被歹徒杀害,尸体被残忍的肢解,六天后沧州市电视、广播、报纸长篇累牍,争相报道破获此案,瞬间传遍了沧州的大街小巷。但是,当我在沧州电视台的电视屏幕上,看到被当作特大杀人犯关押在沧州市看守所的王兰歧(电话:0317-3045303,居住在沧州市荷花池小区六号楼501、502、504室)拖着脚镣,戴着手铐,被打的鼻青脸肿的近镜头,使我一头的雾水、疑窦丛生。

    我是在房管所出售单位的商品楼房时与王兰歧相识的,虽然与王兰歧并无深交,但是,与王接触的人都不难发现王性情温和、善良;他与被害人虽属雇佣关系(被杀害的女青年与王有亲属关系,在王兰歧经营的门市部打工),但他们却情同父女,大量的事实也可以充分的证明,他对被雇佣的被害女青年恩重如山。既然如此,他又为什么反目为仇,图财害命呢?(被残忍杀害的女青年所佩戴的金银手饰,被歹徒洗劫一空)。

    有一天,杀人嫌疑犯的妻子在小区内见到我,声泪俱下地向我哭诉自已的爱人遵纪守法,绝不会是杀人犯时,更使我忐忑不安。特别是看到王兰歧的妻子面容憔悴,神情恍惚,性情温顺的女人,竟然在精神近于崩溃的时刻,却要拎着汽油与执法犯法的办案人员同归于尽,以此来表达对丈夫的信任和对办案人员的强烈愤慨时,使我震惊和忧心如焚。想必稍有良知的人都不会在他人遇难、遇险时袖手旁观。我经过向涉及此案的人详细调查了解和缜密的分析推理,做以下论述:

(一)、王兰歧没有杀人动机;
(二)、王兰歧没有作案时间;
(三)、王兰歧给受害人购买的所有金银手饰被杀人犯洗劫一空,下落不明;
(四)、杀人犯的作案工具不翼而飞;
(五)、王兰歧脸上被打的鼻青脸肿,足可以证明是办案人员严刑逼供。由此我断定这是一起天大的冤案!(当事人无罪释放后曾亲自向我叙说被公安人员非法拘禁的六天时间内,对其施以残酷地刑讯逼供后,忍受不了酷刑折磨,才迫不得已做出了有罪供述!)   
    人命关天,刻不容缓。为避免更大的悲剧发生,我立即用挂号信向有关部门反映,不久,此案终于得到上级部门的重视,沧州承办此案的有关公安机关在接到上级部门督办此案的指示之后,(没有及时的纠正此案和释放无辜的人犯,导致无辜百姓的母亲气绝身亡,其父精神严重失常的巨大悲剧!)却因我揭露了他们草菅人命的丑恶罪行,对我采取了非法的监视居住。

三、沧州市公安局堂堂的督察大队长为虎作伥,积极充当黑恶势力的说客和保护伞,进行威胁恐吓  
 
98年下半年北京召开十五大期间,新华公安分局惧怕我在北京召开十五大期间为自己遭受迫害的情况和王兰歧人命关天的冤案继续进京上访,公然派了数十名公安人员对我实行24小时的监视居住,粗暴地干涉我的人身自由,并且经常在深夜对我进行骚扰,在社会上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

一天监视我的派出所所长、指导员和政法委书记等一行四人跟踪我至二哥家里,一位被称为是沧州市公安局督察大队长的人威胁我说:“你要是上诉就判你实刑,(即有期徒刑),我与你们所长关系不错,与他姑爷关系也挺好,只要你不再举报你们所长马桂臣(违法犯罪行为),我可以马上恢复你的工作!” 正是这样一个靠亿万的纳税人俸养,保一方平安的真理正义化身--堂堂市公安局的督察大队长,却屈尊成为了妄图置我于死地的马桂臣的打手和说客,在这位头顶国微、肩扛盾牌的“人民保护神”的眼里,担任房管所所长的马桂臣,显然就是他顶礼膜拜,甚至三拜九叩的通天人物,拿着马桂臣这根奉若神明的令剑,就如同拿到了一柄升官发财、呼风唤雨、威镇八方、所向披靡的尚方宝剑呀!

四、为民请命的人却被戴上了颠覆国家政权罪的帽子屡遭关押 

事实证明,王兰歧和王兰军嫌疑杀人一案正像我分析、断定的那样,是一起人为的特大冤案!是沧州市有关部门的办案警察将无辜的王氏兄弟二人当作杀人重犯打入死牢(以此向上级邀功请赏),关押了三年多之后,于99年先后被无罪释放。从而避免了一起类似佘祥林、聂树斌(佘被冤判15年徒刑,无辜的聂树斌十年前被当作杀人犯枪毙)样震惊全国的冤案。但这用鲜活的生命编织的骇人听闻的这弥天大谎,至今欺骗了沧州几十万人民近十年!

新华公安分局少数人为了死心塌地的充当马桂臣的打手和将这弥天的大谎永远不被所知,见威胁利诱丝毫没有起到作用,便以我曾给中央领导和有关注意写信反映王兰歧冤案为借口,用更为残酷地迫害手段对我进行打击报复--2001年2月2日零点,10几名没有出示任何证件的人闯入我的家门,对我的住宅进行了搜查,并且抄走了我刚刚举债上万元买来的电脑和七张软盘,两本日记和两本电话本,(甚至将IC卡也当作了扣押物品,十二盘软盘在关押我的时候扣押,共计十九张,)以及举报马桂臣所有的犯罪证据,均没有开具扣押手续。夜入民宅不出示证件,搜查民宅不出示搜查证,查扣物品不开具扣押凭证,这与土匪有什么曲别?以“颠复国家政权罪”对我实行刑拘后,又多次向检察院提起逮捕申请遭到拒绝,3月14日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却又第三次扣押取保释放证的情况下释放。电脑和所扣物品至今未归还。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以下从略)第二百零六条、第六十六条、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规定: “进行搜查,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对于应该扣押的物品和文件,应当会同在场证人和被扣押物品、文件的持有人查点清楚,当场开列<扣押物品、文件清单>一式三份”; “需要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应当制作<呈送取保候审报告书>说明取保候审的理由及采取的保证方式,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并签发<取保候审决定书>,并向犯罪嫌疑人宣读”。

按照第九十二条:“公安机关在取保候审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察,对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根据案情变化,应该及时变更强制措施或者解除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新华公安分局在2001年2月2日关押至同年3月14日取保候审一年内,(即2002年3月14日以前,)必须“及时变更强制措施或者解除取保候审”,然而新华公安分局不仅在远远地超过了取保候审的最长一年期限之后,不但没有“变更强制措施或者解除取保候审”,而且故伎重演,于2002年11月6日,北京召开十六大前两天,再一次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名将我关押,并查扣了两台电脑,十二张软盘,二十八本日记,以及八十多页写给有关部门的手写信件等物品。2002年12月22日再一次以取保释放,第四次扣押取保释放证。而从2002年12月22日取保候审至今,既没有“变更强制措施”也没有“解除取保候审”,已超过了法律明确规定的取保候审最长期限近三年的时间!!!

特别值得重申的是:2002年11月在关押我的沧县看守所,办案的警察先生们终于暴露出狰狞的罪恶面孔,竟然明目张胆地严厉谴责我向各级部门反映自己蒙受的屈辱和王兰歧冤案!办案人员说“公安局抓错了人,谁死了,谁疯了这与你有什么关系?有你的么事呀?别说你一个平民百姓,就是刘少奇这么大的官被迫害死了又怎么着了?”这才使我如梦初醒恍然大悟!在他们眼里将无辜的百姓打入死牢有功,而为民请命却罪该万死!将无辜的百姓打入死牢,蒙蔽和欺骗沧州人民--破获了特大杀人案,由此向上级邀功请赏而成为了英雄,然后再将揭露他们罪恶的为民请命的人迫害致死,因此而能够使所犯下的滔天罪行不了了之!?如此,就能够将上百万的沧州人民永远的蒙在鼓里吗?通过此案,充分地揭示了公安机关少数人与腐败分子相互勾结执法犯法、鱼肉百姓、草菅人命、称霸一方,猖獗到了极点!

2001年12月31日车站派出所一位着装的警察光临寒舍,温和的说: “过节了,我们(新华公安分局)局长总想来看看你!可是,总又没有时间,让你今天到分局去一趟!”有位老者听到后一针见血地指出:他们这是想把你压服呀!

五、检举马桂臣的犯罪行为和为民请命再成被告

  在此有必要向大家介绍一下迫害我十几年的罪魁祸首马桂臣是怎么样混迹于政府部门的,他是在辗转了沧州市评剧团、铁四局、运输队、社队企业局、市政府等单位之后,92年从市政府小车队调入新华房管所担任所长的。马桂臣自从担任沧州市房管所所长在任职期间挥霍公款购买三辆轿车,他刚愎自用、唯我独尊、不学无术暴露无遗;暴戾、乖张,并经常的辱骂职工,甚至在小区内竟敢将因房产纠纷的引起了争吵的人拘留;利欲熏心、狂征暴敛,任职期间先后更换三辆轿车,将下岗待业的儿女调入工商局和房管局,又利用手中的权力顶风作案窃取三套国有商品房,分别为自己、儿子和弟弟窃取三套公有商品楼房,其中的两套是原告利用职务之便在我公开出售后窃为私有。原告窃为已有现在居住的荷花池小区七号楼(商品楼)302,早已出售给了原沧州地区金属公司的总经理孙晓波;原告的弟弟现所居住的荷花池小区五号楼(商品楼)601以前已出售给了沧县百货杨经理的儿子;马桂臣顶风作案,利用职权将下岗的儿子调入房管局,并在荷花池小区为儿子窃取荷花池小区八号楼四楼一套三室一厅的商品楼房

  马桂臣在任职期间恨不得一手遮天,他私自出售商品房,随心所欲地哄抬和降低商品楼房的价格,甚至于违反售房规定,指使或亲自填写虚假的售房协议书,既十几万元的楼房,开票时也仅填写几万元,狂征暴敛,大发不义之财,仅在出售商品楼办理房产证,偷漏国家税收,给我国家直接造成的损失就高达数上百万元。尽管如此,就是这样一个丧心病狂的狂征暴敛、十恶不赦的腐败分子,竟然到新华法院起诉我名誉侵权,而新华法院在继1995年判处我缓刑和扣押上诉状之后,置马桂臣的犯罪事实于不顾,又于2004年12月15日判决我向马桂臣陪礼道歉!我于2004年1月30日依法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004年5月8日下午沧州市新华法院送达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书,2004年5月19日我正式向中院提起再审申请。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法院半年内必须做出再审书面通知书,但至今没有收到和进行再审;新华公安分局管辖的派出所两位警察于5月15日造访寒舍,并严厉地询问四月份进京接收一位法制记者采访之事,然后声色俱厉的宣称:以后还要经常进行骚扰;新华法院于2004年7月14日下达强制执行通知和传唤我2004年5月20日到庭的传票。

六、妄图用新的罪行掩盖过去的罪恶

  新华公安分局少数人在十几年时间里,一直积极地充当马桂臣的打手,对我进行四次的非法关押期间,每一次的关押和释放都没有履行合法的手续;每次关押都要强迫从事二十几个小时的劳作,甚至于连续几十个小时的劳作;每一次关押都使我的肉体和精神受到双重的摧残,倍受虐待和凌辱及欧打,已造成我胸闷、高血压、腰疼、经常性头疼、记忆力严重衰退等病;2003年1月3日后新华公安局在网吧对我进行非法传讯,甚至向市区内我经常上网的网吧散布“郭起真是某某功学员!”并威胁网吧管理人员,“哪个网吧让郭起真上网,就把哪家停业!”致使不明真相的十几家网吧禁止我上网;关闭了我所有的电子信箱,并多次窃取我的QQ号;关闭我的主页guoqizhen.2000y.net;扣押国外5月9日寄给我的2889支票;到上小学的儿子学校骚扰,造成儿子学习急剧下降;多次到我爱人单位骚扰,造谣惑众,使我爱人被用人单位辞退,至今待业;最近岳母大人在得知我爱人多次遭到不明身份人的骚扰和恐吓,愤恨交加气绝身亡!

2005年北京召开两会前,新华法院某法官就来电话,她说:“北京召开两会期间不要到北京上访,我们准备给你解决一些实际困难。”

2005年沧州市举行人大和政协会议期间我到会址去示威,接待我的沧州信访局杨科长和沧州信访局的局长,都曾郑重的承诺:会议结束后立即解决所反映的冤案;沧州市信访局组织由市长和有关部门每月举行二次的接待上访人员现场办公,我每次必到,市长和有关人员每次所作出的所谓:尽快的解决所反映的问题的承诺,只不过是一纸空文。

然而,就在今年北京召开两会期间,监视我的公安人员又在24小时不间断的对我进行监视;2005年9月10日早晨七点,沧州市新华区委十几人睹在我的门口,粗暴的不允许我出入,(造成左肩扭伤)对我实行非法拘禁。八点左右新华区委政法委书记、区委书记、武装部长等赶到现场,他们异口同声的承诺立即办理低保、解决冬季暖气和解决冤案。然而,时至今日他们所做的所有承诺一条也没有兑现,而他们对我进行非法的拘禁,只是为了阻止我当天到在繁华的市区,公、检、法系统举行所谓的“阳光服务”--使其极其丑恶、黑暗的罪恶行径,不能暴露在光天化日的“阳光”中!

七、  正义终将战胜邪恶

西方的法律有这么一句话说“对一个人的不公是对所有人的威胁。”少数恶警老爷们将王氏兄弟二人打入死牢,关押三年,最终酿成血案,难道不是对沧州市全体人民的巨大的威胁吗?不将此案的真相公诸于众,不追究有关人的责任,就是强奸民意,玷污和亵渎神圣的法律、类似的冤案就会在你、我、他身上重演!所以,作为文明人类中的一员,作为沧州市的每一位市民,都有权力为了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为了捍卫法律的尊严,为了匡扶正义、惩恶扬善,都有义务和责任质疑、拮问、追究制造冤案的有关人责任。为了避免发生类似的悲剧,即使是用我们的生命,也要坚决的将邪恶势力牢牢的钉在耻辱柱上!

在此郑告那些在金钱、利欲的驱使和诱惑下,在十几年的期间内积极地、死心塌地充当马桂臣打手的人们:妄图用新的罪恶来掩盖过去的罪恶的丑恶表演,只不过是掩耳盗铃的欲盖弥彰罢了,也只能在罪恶的深渊中越陷越深,最终得到法律应有的严惩!倘若邪恶势力自恃金钱和地位就可以一手遮天,甚至可以置他人于死地,那么无疑就是与神圣的法律和正义事业的挑战!

本人在遭受迫害的十几年的时间里,根据自己的亲身经历创作完成了七十多万字的纪实文学《谁是罪犯》上卷。本书将全方位真实展示十几年来,对我进行残酷迫害的有关个人、单位和上访期间的所有图片,以及有关第一手资料。


http://www.lawnews.cn/bbs/forum_list.asp?

https://www1.beijing999.com/dm/uggc/jjj.qnwvlhna.pbz/to/4/11/30/n733038.htm

https://www1.beijing999.com/dmirror/http/www.peacehall.com/cgi-bin/search/fetch.cgi

https://www1.beijing999.com/dm/uggc/frnepu.rcbpugvzrf.pbz/Lookup_GB.do


郭起真 河北省沧州市荷花池小区五号楼404室 邮编:061000
E-mail:[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电话:0317-3077580,0317-8950065。

2005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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