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瞒报流脑疫情 百姓遭殃

发表:2005-02-01 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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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31日,卫生部发布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加强流脑预防控制工作,今年1月,中国各地累计报告258宗来自各省份的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病例,已有16人死亡,发病人数较去年同期增加94宗。2005年以来,全国除福建省、海南省和西藏自治区外,其余各省区市均有病例报告,病例最多的5个省依次是安徽、河南、河北、江苏及四川。

发病人数较2004年12月增加43例,较去年同期增加94例。自2004年 11月至2005年1月30日,全国传染病疫情报告流脑发病为546例。2005年以来,全国除福建省、海南省和西藏自治区外,其余各省区市均有病例报告,其中发病前五位的省份分别为:安徽、河南、河北、江苏、四川。

2004年12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传染病防治法》,该法规第38条规定,传染病爆发、流行时,相关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准确公布传染病疫情信息。

据了解,2004年12月下旬,安徽省芜湖、滁州、安庆、巢湖、合肥等地的个别学校先后爆发局部流脑疫情,其他部分地区陆续出现散发病例,直到2005年1 月30日,徽省卫生部门才宣布实行流脑疫情日报的第一天。也就是说,流脑疫情在一个多月前就开始“局部爆发”了!发病者以中小学生为主,占病例总数的 77%。

齐鲁晚报认为,此事曝露出一个非常可怕的问题:在传染病爆发、流行时,一些相关部门不报、瞒报的思维习惯依然未改,致使公众可能像以前一样付出巨大代价。这次流脑疫情为什么没有及时公布?“怕引起恐慌”、“怕引起社会不稳定”等冠冕堂皇的理由,在法规与现实面前,显然是十分站不住脚的。

C群流脑具有易传播、隐性感染比例高、起病急、病程进展快、死亡率高等特点,临床上常表现为爆发型、可在发病后24小时内死亡。C群流脑感染者以高热为首发症状、伴有头痛、全身酸痛、咽痛、咳嗽等,部分病人出现皮肤瘀斑、瘀点,颈部强直、喷射性呕吐等。

如何防治流脑:6种人不适宜接种流脑疫苗

6个月至15岁的儿童,是流脑的易感人群,必须按免疫接种时间,及时接种流脑疫苗。

但下列6种情况人士不适宜接种流脑疫苗:1. 有严重心脏、肝脏、肾脏疾病的人;2. 有精神系统疾病和精神病的人;3. 有高热惊厥史的人;4. 中枢神经系统感染的病人;5. 有过敏史的人,过敏史包括药物和食物的过敏;6. 发烧或正处于疾病急性期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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