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恐条例明知不妥还是通过

作者:凌锋 发表:2002-07-19 05:26
手机版 正体 打赏 0个留言 打印 特大

香港立法会在7月12日经过11个小时的辩论,终于以32票赞成、18票反对,三读通过联合国反恐怖主义措施条例草案。这是董建华推行“高官问责制”之后,强迫立法会通过立法减薪后又一“壮举”,然而这样严肃的反恐草案,被形容为一场闹剧。

当香港被联合国批评为人权倒退,或被国际机构批评营商条件变差时,政府都会表示抗拒,不同意这些批评,并且表白一番。然而这次制定反恐条例,香港积极得颇为反常,原因就在于可以借此扩大政府镇压异议人士的权限。所以明明知道时间很急促,因为在这几个月内,立法会既要通过问责条例,还要通过立法减薪,这些不但争议很大,而且都事关有没有违反基本法的重大原则问题,然而在特区政府眼中,立法会反正是橡皮图章,何必花时间去研究这些呢,举举手可也,这就是这次成为闹剧的原因。可怜民主派拒绝做橡皮图章,所以他们的议员为了研究和修订这些草案革命加拼命,但是结果仍然无济于事。

问题之一例如根据第9条原文,任何人被招募或成为恐怖组织成员,以及以任何身份为恐怖分子或与其有联系者担当任何岗位的工作即属犯罪,控方毋须证明涉案人知悉其服务对象与恐怖分子有关。也就是说,即使在不明究里的情况下为恐怖分子或与其有关的组织打饭扫地,也是犯罪行为。

这种苛政竟经指出后,政府也觉得有问题,但是那些保皇议员不管三七二十一将之通过,而把修订案否决。事后保安局局长叶刘淑仪,这位特区政府和北京独裁政权的忠实走狗轻松的表示,这只是小瑕疵而已,以后还可以修改;而同时,她又大骂那些保皇议员出席率低,又不肯发言,以致只是听到“代表人权自由、或来自法律界声音”。原来他是害怕自由人权的声音,还怕法律界的法治声音。而她训斥议员,根本违反了基本法中行政机关必须向立法机关负责的规定而倒过来变为立法机关要向行政机关负责,这大概叫“议员问责制”吧?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短网址: 版权所有,任何形式转载需本站授权许可。 严禁建立镜像网站.



【诚征荣誉会员】溪流能够汇成大海,小善可以成就大爱。我们向全球华人诚意征集万名荣誉会员:每位荣誉会员每年只需支付一份订阅费用,成为《看中国》网站的荣誉会员,就可以助力我们突破审查与封锁,向至少10000位中国大陆同胞奉上独立真实的关键资讯,在危难时刻向他们发出预警,救他们于大瘟疫与其它社会危难之中。
荣誉会员


欢迎给您喜欢的作者捐助。您的爱心鼓励就是对我们媒体的耕耘。 打赏
善举如烛《看中国》与您相约(图)

看完这篇文章您觉得

评论


加入看中国会员

donate

看中国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01 - Kanzhongguo.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lank
x
我们和我们的合作伙伴在我们的网站上使用Cookie等技术来个性化内容和广告并分析我们的流量。点击下方同意在网络上使用此技术。您要使用我们网站服务就需要接受此条款。 详细隐私条款. 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