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號酷吏」傅政華死緩2年 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圖)


9月22日,「頭號酷吏」傅政華被判處死緩2年,在減為終身監禁之後不得減刑和假釋。
9月22日,「頭號酷吏」傅政華被判處死緩2年,在減為終身監禁之後不得減刑和假釋。(圖片來源:央視新聞視頻截圖)

【看中国2022年9月22日讯】(看中國記者狄源德綜合報導)因受賄罪和徇私枉法罪,前中共公安部常務副部長、原610辦公室主任、傅政華被判處死緩2年,在減為終身監禁之後不得減刑和假釋。被認為是中共官場「頭號酷吏」的傅政華,他的落馬曾引發中國大陸網路與公安系統一度狂歡。

傅政華被判死緩2年

中共官媒央視新聞客戶端消息稱,9月22日,吉林省長春市中級法院公開宣判,因涉受賄罪、徇私枉法罪,傅政華被判處死刑,緩期2年執行;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死刑緩期執行2年期滿減至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傅政華受賄犯罪所得及孳息予以追繳。

傅政華被指控:在2005年至2021年期間,利用擔任中共北京市公安局副局長、局長,北京市委常委,公安部副部長,司法部部長,全國政協社會和法制委員會副主任等職務,為他人謀取私利,並收取財物共計折合1.17億余元人民幣。「2014年至2015年,傅政華在擔任北京市公安局局長期間,對其弟弟傅衛華涉嫌嚴重犯罪問題線索隱瞞不報,不依法處置,致傅衛華長期未被追訴,情節特別嚴重。」對此,以受賄罪和徇私枉法罪追究傅政華刑事責任。

今年7月28日,吉林省長春市中級法院一審開庭審理傅政華受賄、徇私枉法一案。對受賄罪行部分公開審理;徇私枉法罪行部分因涉及中共「國家機密」,因此法院不公開審理。傅政華當庭認罪,法庭宣布擇期宣判。

據官方公開資料顯示,傅政華,1955年3月出生,河北灤縣人。曾歷任中共北京市公安局刑偵處大要案隊隊長、副處長兼大要案隊隊長,公安部刑偵局副局長,北京市公安局副局長、市禁毒委副主任、黨委副書記兼副局長、黨委書記兼副局長、局長兼黨委書記,北京市委常委、政法委副書記兼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公安部副部長兼北京市委常委、政法委副書記、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公安部副部長(正部長級)兼中央政法委委員,公安部黨委副書記、副部長兼中央610辦公室主任、中央政法委委員,公安部黨委副書記、常務副部長兼中央610辦公室主任,司法部部長,全國政協社會和法制委員會副主任等職務。

傅政華落馬曾引起大陸網路與公安系統狂歡

2021年10月2日,傅政華正式被中共官宣落馬。隨後,中國大陸網路與公安系統一度狂歡,其中有一篇文章《愛抓記者的傅政華落馬,媒體人拍手稱快、為何警察竟然也幸災樂禍?》就反映出傅政華的所作所為極度不得人心。

不少網友認為傅政華是中共官場「頭號酷吏」,因此,大陸微博有很多關於傅政華落馬的留言與評論,諸如:「靠肆無忌憚的壓榨底層干警,從而凸顯自己政績往上爬的人,最後都不會有好下場!傅政華們,都好好想想吧。」「沒日沒夜的讓民警加班,動輒給民警處分,動輒讓民警『脫衣服』。」「我只知道司法監獄的基層警察們對他深惡痛絕。」「殊不知,他當司法部長期間把監獄系統和獄警折騰半死,他發明的瞪眼班一年能猝死百名干警。」

《美國之音》2017年9月12日報導,傅政華與巴拿馬前總統、俄羅斯總檢察長兒子、烏茲別克情報大老等人權惡棍名字,都出現在人權團體向美國政府提交的惡人名單之中。

《明慧網》報導,由於中共公安系統背景和迫害法輪功學員,傅政華已經被海外人士舉報到29個國家政府,請求對傅政華和其家屬實施制裁,包括禁止入境和凍結他們在海外的資產等。



来源:看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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