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資深傳媒人區家麟被捕 李家超拒回應(圖)


圖為資深傳媒人區家麟早前接受眾新聞採訪。(圖片來源:視頻截圖)
圖為資深傳媒人區家麟早前接受眾新聞採訪。(圖片來源:視頻截圖)

【看中國2022年4月11日訊】(看中國記者李懷橘綜合報導)香港資深傳媒人、中大新聞及傳播學院專業顧問區家麟11日被捕。清晨6時國安處警員上門搜屋,並將區家麟帶去葵涌警署。據報他被指控涉嫌「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或與他早前在《立場新聞》發表的評論有關。特首唯一候選人李家超被要求就案件回應時表示,調查和回應都應交予執法部門,他已離開政府,不了解案件細節,強調任何行業都應遵守法律。

警方表示警務處國家安全處經深入調查後,11日在葵涌拘捕一名54歲男子,涉嫌違反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9及10條「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該名被捕人現正被扣留調查。警方行動仍在進行中,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刑事罪行條例》10條(1)列明:任何人作出、企圖作出、準備作出或與任何人串謀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或發表煽動文字;或刊印、發布、出售、要約出售、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或輸入煽動刊物(其本人無理由相信該刊物屬煽動刊物則除外),即屬犯罪,第一次定罪可處第2級罰款及監禁2年,其後定罪可處監禁3年;煽動刊物則予以沒收並歸予官方。

不過該法例於1930年代立法,當時所指的「煽動意圖」(sedition intention)是針對被中共操控的香港左派發表反對殖民地政府和英女王的言論。但殖民地政府只是以《刑事罪行條例》來起阻嚇作用,過去數十年間都未有使用。但在國安法實施後就被香港政府屢屢使用,來逮捕異議人士。

去年12月29日,警方國安處就「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罪拘捕《立場新聞》6名高層,包括《立場新聞》前總編輯鍾沛權、署任總編輯林紹桐、前董事周達智、吳靄儀、方敏生、何韻詩;並凍結《立場》資產,導致《立場》停運。

《立場新聞》前採訪副主任、香港記者協會主席陳朗昇11日接受電台訪問時表示,區家麟今早透過個別渠道告知他人今早警方上門,但沒透露更多詳情,亦無要求代為轉發其被捕消息,只是讓大家「得個知字」(知道就好)。

陳朗昇表示,自《立場》出事後,多名前任高層被捕及上庭,區家麟亦有到法院旁聽,因此相信區不會沒預料過其某些文章可能涉事。不過陳朗昇說,《立場》案尚未完結,沒有料到在舊案未處理前,警方再出手捉人。

區家麟是香港資深傳媒人,不時發表評論文章。區家麟主持香港電台節目《自由風自由Phone》長達11年,去年6月28日在節目尾聲表示收到港台通知,是「最後一晚」主持《自由風自由Phone》。

香港下屆特首唯一候選人李家超被要求就案件回應時表示,調查和回應都應交予執法部門,他已離開政府,不了解案件細節,又強調言論自由及新聞自由受《基本法》保障,《基本法》自回歸後一字未改。

對於接連有傳媒人被捕,《基本法》保障言論自由這說法是否足以說服外國投資者,李家超指任何人對香港都應充滿信心,強調政府依法辦事,保障廣大市民利益;又指當局制定法律時會充分平衡人權和自由,香港司法制度在國際上亦備受尊重;任何行業都應遵守法律,才符合法治原則,不應因為某一案件涉及某一背景的人士而作出不同揣測。

 



責任編輯:李松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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