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的信賴是「認同」而不是「妥協」。(圖片來源:Adobe Stock)
文/石原加受子
停止只有表面信賴的關係
你是怎麼看待和朋友、異性、另一半,或家人之間的信賴關係呢?
你是否認為彼此都應該要了解對方的一切,不論是想法或意見都要和自己站在同一邊,沒有隱瞞的事或秘密,才能被稱為「信賴」呢?
然後你便以此當作目標,一邊心想著「希望對方能完全了解我,也希望能知道對方的所有」,一邊不斷地踩進對方的內心世界。
於是,如果感覺到自己不被對方所理解,就會不斷要求「希望被理解,希望對方理解」,直到自己被滿足為止。
又或者,假如對方的態度讓你感覺自己不被他信任,就會從「他不願意對我說實話」的不被信任感,演變成窺探對方的行為,或是實際探查對方東西的行為。當你越是努力,就越強迫對方接受「自己的滿足」。
認為「意見或想法一致」等於「信賴」,就糟了
當自己的意見或想法與對方一致的時候,就會感覺彼此的心好像連繫在一起,感受到彼此信賴的心情。
雖然這也可以說是信賴模式的其中一種,不過從一開始,並不是就將目標設定在要使雙方的意見、想法變得一致。
如果你把這種「一致性」當成信賴的話,萬一要是彼此的意見不合時,又會變得如何呢?
即使彼此的意見不同,卻必須基於互相信賴而讓意見、想法「變得一致」的話,其中的一方就必須假裝自己的心。
像這樣某一方以偽裝本意的姿態相處,真的能稱為「互相信賴」嗎?
這與互相分享、互相理解,其中的某一方無需勉強妥協自己的想法完全不同。
「與對方妥協」的想法當中,是不存在信賴感的。
想要變成互相信賴的關係,雙方都必須「認同自己、認同對方」。
舉例來說,你的興趣是A,而對方的興趣是B。
如果是互相認同的關係的話,即使你的興趣是A也不會勉強對方一定要接受。與其強迫對方接受,不如抱持著尊重對方的心情或想法,才能讓這段關係變得更好。
曾經有人問我:「但是,當一起行動的時候,如果我想去的地方是A,對方想去的地方是B的話,那該怎麼辦?」
像這種自己不斷主張「無論如何就是要選A」,而對方則是主張「總而言之應該要選B」的時候,只能說這兩個人之間的關係原本就屬於「衝突的關係」。
在這種狀態下,兩個人不是只有在旅行想去哪裡會抱持對立意見,而是不論在什麼時候,雙方的意見都容易變得對立。
也就是說,當兩個人都固執己見,認為「說到這個,其實應該……」,陷入「反對對方意見」的模式,追根究柢就是因為抱持著「競爭意識」。
如果抱持著競爭意識,那就是「信賴」之外的事了。
反倒是,像這樣爭執不下,也就表示彼此在「認同自己、認同對方」這方面,可以說是不明白這種道理的。相反的,這樣的人若是想要建立信賴關係的話,就必須學會「認同自己、認同對方」。
真正的信賴是「認同」而不是「妥協」。(圖片來源:Adobe Stock)
互相分享與彼此妥協之間的差異
在願意互相分享想法、互相理解的狀態下,雙方會產生信賴感。
首先,為了和對方分享自己的想法,必要的步驟就是和對方討論。
所謂的和對方討論,並不是指雙方不斷議論,用口水交戰。而是在內心抱持著一種態度,力求在溝通中找到價值和滿足感。
如果雙方都能透過討論本身感覺到滿足的話,以結果來說,就會擁有「彼此分享想法」的心情,感覺到非常「信賴彼此」。
想讓意見或想法變得一致,並不是設定一個「想讓意見變得一致」的目標就可以完成,必須像這樣經過討論的程序產生。
正因如此,「互相分享」與「彼此妥協」是完全不同的意思。
所謂互相分享,是指尊重各自的想法,好好表達自己的意見,願意更深入地了解對方的想法,找出能讓彼此都感覺滿足的結論。
另一方面,所謂彼此妥協的行為,同時帶有一種「被強迫」的意識。想讓對方妥協的那一方,會為了達成妥協而在過程中自己也妥協了,結果變得彼此都沒有被滿足到,這也是很常見的狀況。
假如兩個人的關係是彼此尊重對方的話,即使各自抱持著A或B等不同的想法,也能夠彼此尊重、認同。
甚至在互相尊重的情況下,有可能會產生新的替代方案,例如將旅程分成多天把A和B都完成,盡可能讓雙方都感到滿意。此外,也會在自己能做到的範圍內,變得互相合作。
停止只有表面信賴的關係
無法做到的人 只要有一方妥協,不論哪一邊都不會感到滿足。
能做到的人 會建立互相分享,彼此滿足的關係。
本文整理、節錄自石原加受子《讓相處變簡單的32個心理練習》一書。由采實文化授權轉載,欲閱讀完整作品,歡迎參考原書。
責任編輯:聆風 来源:采實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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