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立法者為何推動《香港人權與自由法案》迅速通過(圖)


美國國會大廈
美國國會大廈(圖片來源:Getty Images)

【看中國2019年9月11日訊】美國國會兩黨重量級議員近日紛紛表示將迅速推動《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的通過。有分析認為,如果法案通過,將是對香港民主運動的重大支持,對中共發出的強有力信號。

《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的5大內容

據美國之音報導,今年6月,該法案由佛州共和黨聯邦參議員盧比奧(Marco Rubio)、新澤西州共和黨聯邦眾議員史密斯(Chris Smith)分別在參眾兩院提出。法案得到很多兩院、兩黨重量級立法者的聯署。

該法案旨在修訂1992年通過的《香港政策法》,重新確認美國對香港民主、人權和法治的承諾,支持港人民主訴求,敦促中國政府履行承諾,給予香港高度自治以及普選特首和立法會議員的自由權利。其內容包括:

1)國務卿每年向國會提交報告,評估香港是否仍「足夠自治」,享有區別於中國大陸的特別待遇;

2)要求總統列出名單,確定哪些人對綁架香港書商和記者事件、以及將行使基本自由人權的人士移交中國大陸進行拘押、逼供和審判方面負有責任,凍結這些人在美國的資產,並禁止他們入境美國;

3)要求商務部提交年度報告,評估香港政府是否切實執行美國的出口管製法規以及美國和聯合國的制裁規定;

4)如果《逃犯條例》修訂和23條立法通過,要求總統制定策略,保障美國公民和企業免受威脅,包括重估美國與香港之間的引渡協議以及對香港的旅遊警示;

5)確保參與「雨傘運動」和其他爭取香港民主、人權和法治和平示威而被捕留有案底的港人,不會因此被拒發美國簽證。

對於1)和2)的要求,法案也寫有豁免條文,允許行政當局以國家安全利益為由提出豁免。

為何還需新法?

《香港政策法》已在法理上規範美港關係,美國還有《全球馬格尼茨基法》制裁人權侵害者,為何還需新法?

一些分析人士認為,《香港政策法》中對於是否「足夠自治」,沒有給出定義和標準,給了行政當局政策彈性,也使得香港民主自治的監督機制形同虛設。而新法案是加強版,提供了更多的政策選擇,如果通過,將是美國在香港政策上的重大轉變。

通過可能是大概率事件

2014年「雨傘運動」後,《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已被三次提出,都沒有進入審議表決程序。但今年的第四個版本被通過可能是大概率事件,因參議院多數黨領袖的麥康奈爾(Mitch McConnell)、參議院少數黨領袖舒默(Chuck Schumer)、眾議院議長佩洛西(Nancy Pelosi)等重量級立法者都明確表示了支持。

美國對香港改變本國政策不是干涉內政

中國一直指責美國干涉中國內政,是香港抗議活動的幕後黑手。香港特首林鄭月娥9月10日稱,絕不認同外國國會以任何形式干預和介入香港內部事務,並對美國國會擬議中的法案表示遺憾。

霍夫斯特拉大學法學教授古舉倫(Julian Ku)認為,一國在別國賄賂候選人、干預選舉或者像俄羅斯那樣在社交媒體上製造假新聞影響選舉,才是干涉內政,而發表對香港問題的看法、改變本國對香港的政策根本不是所謂的「干涉內政」。



責任編輯:石子 来源:看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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