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企在A股上市需行賄 證監會官員被判無期(圖)


李志玲
李志玲(網路圖片)

【看中國2018年6月9日訊】(看中國記者董林杉綜合報導)中共證監會官員涉企業上市腐敗案頻發。近日官媒披露,證監會發行監管部原處長李志玲為公司上市、再融資提供幫助,與前夫受賄逾4000萬被判無期徒刑。這是證監會有史以來第一位因為受賄被判處無期徒刑的官員。

據大陸官媒6月8日報導,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一審判處李某某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追繳違法所得。判處喬某某有期徒刑15年,罰金人民幣200萬元,追繳違法所得。二人已提起上訴。

據悉,被判無期徒刑的證監會發行監管部原處長李某某就是李志玲。

報導稱,在2003年至2015年期間,證監會發行監管部原處長利用職務便利,夥同丈夫喬某某(二人於案發前離婚)先後向6家上市公司多次索取或收受財物折合人民幣4430餘萬元。

向李志玲行賄企業多為知名上市公司,行賄時間在公司申請上市或再融資前後較短時間內。

李志玲還有索賄行為,其向一家準備上市的公司索賄800餘萬元;向某知名上市公司首席執行官索賄540萬元及奔馳汽車一輛。

官媒引述中央財經大學法學院副院長李偉說,「一紙股票發行批文,意味著巨大的社會財富。獲准上市企業是否符合審批條件,業績是否經得起檢驗,事關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發展戰略、金融市場穩定和股民切身利益。」

網民跟帖稱:這個案子官方裝著很嚴重的樣子,其實這不是潛規則麼?審核上市的過程就是腐敗的過程,該案只是冰山一角,在證監會李某某就是個小蝦米;公司不惜重金上市為圈錢,審核部門官員藉機斂財,最後都股民買單;什麼樣的土長什麼樣的苗,現在到處腐敗……

中國紀檢監察網曾報導,2015年6月23日,證監會發行監管部處長李志玲被證監會作出行政開除處分。通報中稱,李志玲「配偶違規買賣股票」。

《華夏時報》曾報導引述一位接近證監會的內部人士表示,這是中紀委查的,有人舉報。因為她的權力比較大。這似乎並不是個案,從此前證監會歷次「失足」官員的履歷可以看到,發行、上市等核心權力部門為重災區。

1973年生人的李志玲,博士研究生學歷,畢業後進入證監會發行監管部工作,從審核員一步步走上處級幹部崗位。李志玲負責上市公司首發和再融資的財務審計、資產評估等工作,而她也正是利用職務便利進行權錢交易的。

近年來,在官方股市反腐風暴中,不少監管部門中高層落馬,似乎都與股票發行脫不了干係。

據不完全統計,中共十八大以來,證券系統至少有六人落馬。除了李志玲外,包括前深圳證券交易所工作人員、發審委兼職委員馮小樹、證監會投資者保護局原局長李量、證監會工作人員劉書帆、證監會主席助理張育軍和證監會副主席姚剛。除張外,另五人均與發審有關。



来源:看中國

短网址: 版權所有,任何形式轉載需本站授權許可。 嚴禁建立鏡像網站。



【誠徵榮譽會員】溪流能夠匯成大海,小善可以成就大愛。我們向全球華人誠意徵集萬名榮譽會員:每位榮譽會員每年只需支付一份訂閱費用,成為《看中國》網站的榮譽會員,就可以助力我們突破審查與封鎖,向至少10000位中國大陸同胞奉上獨立真實的關鍵資訊, 在危難時刻向他們發出預警,救他們於大瘟疫與其它社會危難之中。
榮譽會員

看完這篇文章您覺得

評論



加入看中國會員
捐助

看中國版權所有 Copyright © 2001 - Kanzhongguo.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lank
x
我們和我們的合作夥伴在我們的網站上使用Cookie等技術來個性化內容和廣告並分析我們的流量。點擊下方同意在網路上使用此技術。您要使用我們網站服務就需要接受此條款。 詳細隱私條款. 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