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因注射過期疫苗致病 醫院:能證明?(組圖)



5歲女童涵涵注射的疫苗已經過期50天。(網路圖片)

【看中國2016年08月12日訊】據《澎湃新聞》11日報導,5歲女童涵涵在江蘇一家醫院注射狂犬疫苗,隨後她的父母發現,所注射的疫苗已過期50天。涵涵之後陸續出現發低燒、流鼻血等反應,其血常規檢測也有部分指標不正常。

據涵涵的母親蔡女士反映,今年5月,她和丈夫徐先生帶著女兒從雲南回到江蘇徐州新沂老家。不料,5月16日,孩子在奶奶家玩耍時被貓抓傷手背。

當天下午,徐先生就帶涵涵到新沂市時集鎮衛生院踢球山分院注射人用狂犬疫苗。蔡女士回憶說,在注射前,徐先生還問了護士疫苗有沒有安全問題,對方說沒有問題。

然而,當涵涵剛剛結束注射時,徐先生看了一眼疫苗瓶,發現兩支疫苗瓶上的有效期均截至2016年3月27日,已過期50天。


「過期」的疫苗。(網路圖片)

徐先生立即向衛生院反映情況,踢球山分院院長苗新國承認該疫苗過期,並陪同他們去市疾控中心進行諮詢。5月17日,衛生院為涵涵重新注射了狂犬疫苗。

蔡女士說,5月19日晚上,涵涵出現口鼻流血的症狀,時間持續了3分鐘,馬陵山衛生院檢測報告稱,是病毒感染。

6月16日,他們帶孩子去徐州二院檢查,血液檢查結果存在異常。

7月19日晚,孩子再次出現流鼻血症狀。次日,涵涵在南京二院進行血液檢查,部分指標依然不符合正常值。


涵涵在南京二院血檢的結果顯示,部分指標依然不正常。(網路圖片)

蔡女士反映,「過期疫苗」事件過後,由於受到嚴重驚嚇,女兒心理上和精神上都出現問題,經常夜間驚醒哭鬧,而且一聽到「打針」、「過期」、「醫院」、「出血」等詞彙便哭泣。她認為,涵涵因注射過期疫苗後出現的一系列問題,院方應承擔相關責任。

8月10日下午,涉事衛生院院長苗新國表示,當時注射的疫苗「確實是過期的」,不過,他解釋說,這兩支疫苗是上一個病人注射時遺留下來的,該病人治療沒有滿一個療程,還有兩支沒有注射,就遺落在衛生院了,而醫院的護士與藥師沒有及時將已過期的疫苗處理掉,在注射前也沒看生產日期,確實存在重大失誤,院方已對她們作出待崗、停薪、停職處理。

苗新國稱,他曾三次陪同涵涵及其家人前往新沂市疾控中心補種狂犬疫苗。並且在涵涵兩次驗血期間,他曾多次打電話詢問涵涵的情況。

醫院方面稱,涵涵接種的疫苗進貨渠道正規,批簽發等手續齊全。

苗新國表示,如有正規醫院出具的醫學證明證實,涵涵是因接種過期疫苗而引起相關疾病,院方願承擔相關責任。醫院方面表示,建議患者家屬申請第三方鑑定或走合理的司法程序。

事件曝光後,很多網友對院方的表示感到不平,紛紛發表評論:

@小猴子愛吃巴旦木:「藥師和護士都沒有查對?」

@好,點個讚:「法律對醫院懲罰輕,所以醫院不怕法,而是怕鬧!」

@玩世鉑恭:「我的親戚也是注射了過期的狂犬疫苗,現在在透析,雙腎衰竭,每星期一次,找誰說理……」

@與晗影:「平安活在中國全憑運氣,上輩子積了德,真的。」

@北極星之源:「醫學證明?不用了,直接把這過期的給你打,你是什麼情況就知道了。」



責任編輯:邵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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