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國2016年05月04日訊】近日,大陸官方反腐雜誌《廉政瞭望》發表文章媒體盤點貪官海外別墅稱:美國加州內華達山脈腳下,小鎮盧米斯的一處價值250萬美元的豪宅曝光後,引起各方的目光關注——它的主人,據說是令計畫之弟令完成。
薄熙來在法國有別墅,程慕陽在加拿大有別墅,張曙光在美國有別墅……有評論甚至戲稱,可以辦一個專門的「貪官海外別墅展」。
海外置業,貪官外逃的「前哨」?
眾所周知,海外置業是貪官外逃的一種「準備工作」。
1995年,時任廣東中山市實業發展總公司經理的陳滿雄和其妻卷款外逃到泰國。除更名、換身份以外,陳滿雄還做了一次徹底的整容手術,連皮膚都進行了漂白。他們在自家名下辦起多家商行,擁有兩棟高級洋房、三輛豪華轎車,混跡當地名流圈。
2003年外逃的浙江省建設廳原副廳長楊秀珠在跑路前,已在紐約黃金地帶置辦至少5處高級房產;還曾通過親戚買下曼哈頓的五層大樓,以收取房租為主要收入。
2001年外逃的中國銀行原行長許超凡和許國俊兩人名下的房產同樣價值不菲。兩人在加拿大有3處房產,價值分別達560萬、583萬和641萬人民幣。
廉政瞭望通過梳理髮現,海外置業是貪官外逃常用的「金蟬脫殼之計」。這些人事先在國外以親友名字或以其他規避方式買好房,再把親屬安排到國外定居,一旦感覺自己的腐敗問題可能被發現,就立即藉機潛逃國外。
全球反洗錢協定要求金融機構報告可疑資金,但大多數國家的房產中介並無類似規定。因此,攜帶大量現金的中國買家很快就能達成購房交易。
一名倫敦的房產中介曾向媒體透露,大量中國購房者甚至都不到實地看房,僅憑房屋照片和戶型圖便付了房款——使用現金,不留個人信息。房產中介們也跟這些買房者們達成了默契,均不會向外界透露購房者的身份。
天堂和樂園
有分析稱,中國貪官海外置業走到了第三個階段。
90年代中期,北美的加拿大和美國是最初的「樂園」,後來,南太平洋島國澳大利亞、紐西蘭,成為中國貪官新的熱衷之地。
而2007之後,中國貪官海外置業新跡暴露,原來置業的熱門地區北美和澳州,已不再是中國貪官們的唯一「天堂」。歐洲發達國家成為中國貪官出逃和置業的「新樂園」。
最新的置業熱土,除了英國外,還向南美、南非等非熱門地區挺進;一度遇冷的北美、澳州等地區,再度成為新一批貪官們的選擇,中國貪官「全球置業」「個性化置業」趨勢明顯,不再像以前那樣「隨大流」。
對於貪官來說,「美國是樂園,加拿大是天堂」。
中國貪官喜歡在加拿大置業,並不因為難度比美國小,而是因為在加拿大置業保險係數更高些——相對來說,加拿大在難民申請、移民申請等方面的制度比較寬鬆,在態度上和制度上對於難民及移民較為寬容。
豪宅林立的溫哥華「西區」曾被戲稱為「貪官社區」——因為大量可疑的中國官員曾在那裡購置房產。但實際上,貪官為了避人耳目,一般不會招搖過市,行事小心謹慎,很少聚會,就算過去是同僚或舊識,彼此知道對方住在本地,也不會主動聯絡,以免有人遭警方調查時被「帶」出來。
薄熙來的海外別墅追討得回嗎?
2013年,美國《大西洋月刊》網站刊登了文章《中國反腐最新目標:海外房產》。
文中稱,中國反腐新行動有了最新目標:貪官的海外房產。
近些年,中國因貪腐而流失的金錢很難估計,但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研究會提供了一個數據,中國2011年「灰色收入」總計達1兆美元。
近年來中國陸續與加拿大等西方國家就海外追贓達成協議,雙方司法進行協作。美國司法部前官員內森尼爾·埃德蒙茲曾表示,中國官員對在美國的「資產下落很感興趣」,而「美國也將與其合作」。2013年7月,加拿大也和中國達成沒收、分享和返還贓款贓物的協議。
而2012年,北京市檢察機關就曾宣布近年來成功從境外追繳贓款5000餘萬元。
據財經網報導,美國洛杉磯核桃市皮埃爾路688號是一座別墅,佔地4800平方米,為2002年11月27日由原鐵道部副總工程師張曙光和妻子王興耗資86萬美元購買。這座別墅住宅居住面積約380平方米,共有五個臥房、五個浴室和三個車庫。在山西晉城女商人丁書苗案發後,2011年2月,這幢住宅屋主變更為王興一人。2014年10月17日,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對張曙光受賄案作出一審宣判,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這棟別墅能否追繳回來,成為外界關心的話題。
成為焦點的還有薄熙來被認定用受賄所得贓款購買的位於法國嘎納松樹大道7號的楓丹·聖喬治別墅,法院判決稱會對此繼續追繳,予以沒收,不過目前也還沒有下文。
責任編輯:華長玖 来源:廉政瞭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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