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是「看待者」的事,「共產黨是什麼」卻是共產黨自身的事。前者是相對的外在聯繫;後者卻是事物自身的內在屬性,它揭示的是一事物具不具有某種性質。只有具有某i種性質,才有該性質的可能性變化。
共產黨能不能發生「改良」不是看待者的態度的問題,而是它自身性質是否許可。任何事物的發展、變化,都是該事物的性質受存在條件的作用所造成。如果一事物不具有某種性質,即便外部具有引發變化的條件,也不能造成變化。一定溫度下卵可以孵出雞子,在這裡,溫度是條件,它對卵發生刺激,孵出雞子是刺激引發的變化。可這變化得有一個先在條件:即經受合適溫度刺激的卵必須是被公雞踩過的母雞所生,若母雞沒被公雞踩過,那蛋無論被溫度刺激多麼久,它能被刺激臭了,卻生不出雞子,因這些蛋自身不具有成為雞的性質。
何為「自我改良」?就是由自身來發動的自身圖新。去看看籠子裡的鳥:它怎麼振翼,即使是使出吃奶之力,其飛也還只在原地,它翱翔不成。何哉?它處在絕對封閉的條件裡。
人可以發動行為,因人是有主觀能力的存在物。別弄錯了:有主觀能力的只是人而不能是黨。黨是「幫、派、集團」,即黨只是存在在意識中的一種關係。並且又只有把一定的主觀理念綜合到「幫、派、集團」(即關係)上,才能構成出一個實際政黨,可一旦有了主觀理念,人就得在對主觀理念負起責任的前提下才能去能動活動。它就只能能動在理念限制的範圍內。理念可以是開放的,也可能是封閉的。實際的政黨又都是用它的理念來吸納、聚集成員,對抗外部,從而它的成員就必須先被理念所規定,而後才能去活動。也就是在理念限制的範圍內取得活動空間,在對主觀理念負起責任的前提之下的活動,無論你怎麼活動也不能把理念設定為對象,怎麼活動也活動不到理念之外,怎麼活動也不能對理念發生揭示,即活動在理念內的人無論如何都不能對理念的真假、合法非法發生判斷。因為在這種活動裡人是處在對理念的服從地位,不是對理念的認識。
只有做為責任的理念的涵義與人的固有性質相符合的條件下,改良才有可能。
在這種聯繫裡,政黨的主觀理念是理性應用的域限,即鳥籠子,人的活動是那要飛向蘭天的鳥兒,一個對黨的理念負責的人怎麼能改革了黨的理念的封閉性呢?
共產黨是由人組成的,但共產黨並不=人!「共產黨是可以改良的」這個立場所犯的就是把共產黨當成人來看待了這麼一個錯誤。
人是自然事實,「黨」是人造事實。雖都是事實,卻分屬絕然不同的世界,不可做等價觀。
人是自然的事實,當然存在於客觀世界,其本性天然就開放。人有形體,是感官的對象。
人造事實只屬於主觀世界,它只存在在人的意識裡,並不存在於客觀世界。因為黨是人造物,這就有一個人用什麼來造它的問題。毫無疑問:政黨是人用知識,用理來造的。這「黨」字就是一個理,且首先是一個理,而後才是由這個理造成的事實。存在世界也並沒有知識或理,知識或理只屬於意識。因而知識或理就不是感官的對象,它只屬于思維,不能被相對。人也不是天然擁有意識,人是從哪裡,通過什麼才擁有意識的?答曰:知識或理是儲存在概念裡,通過刺激而形個成,並依存在肉身之內。自身沒有獨立的形體。
單純的去考察都理,既有開放的,也有封閉的。用開放的理造成的政黨其性也開放,用封閉的理造成的政黨其性則必定封閉。「黨」字做為理,揭示的就是 「幫、派、集團」,而「幫、派、集團」只是人心內的一種聯繫,不是客觀世界中的存在。你看不到也觸不著它。人看到觸到的是在了黨的那些人,並不是黨。黨只存在在人心中,它沒有形體,外感官無法相對。黨連被相對觀測都不能,又怎能得出「共產黨是可以自身改良的」呢?所以說「共產黨是可以自身改良的」這個說法是把共產黨當成了像人一樣的空間事實才得出的想當然結論,是一種錯覺。胡錦濤是共產黨的領袖,可黨的領袖也仍然是實際的人,胡錦濤這個人是一個人不是一個黨。與胡錦濤對話是人與人的對話,不是與黨的對話。黨只是個關係,不是實際的存在物。只憑經驗感知才錯把人與人的對話當成了人與黨的對話。這才得出共產黨是可改良的。可改良就是一個錯覺。如果能使用思維,請你來思維「黨」這個名詞,你怎麼改革能改了黨所揭示的就是l「幫、派、集團」這個思想,呢?你怎麼改能改了「共」所針對的就是個體獨立性呢?你怎麼改革也改革不了一概念的內涵就是該概念的內涵呢!你怎麼改也改不了「黨」只是整體中的一個部分,黨不是全體,不是整體,不是普遍。它是構成整體、構成普遍的成分,它決不能大於整體,大於普遍。「共」也是一個理,它只揭示關係,「共」做為關係它針對的是獨立性,這樣「共」就是一個不折不扣的、絕對封閉的理。只有取消個體的獨立性,「共」才能成立,可任何事物一旦喪失了獨立性,哪還有本性?
何謂「開放」,何謂「封閉」?答曰:能夠與環境相交流,既能排泄也能吸納環境要素的就是開放,不能與環境相交流、不能輸出也不能吸納環境要素的是封閉。試問:無論什麼東西,一旦被「共」還不就是取消了它做天然稟授的獨立性?取消了獨立性還不就是封閉?而且是絕對的封閉!
人用理(即心)創造了黨,黨便只存在在人的心中,並不存在在客觀世界。我們的日常經驗所以對共產黨產生錯覺,問題就發生在這裡:因人的「心」不像肉身那樣自身獨立,它依附在肉身內,是肉身派生的機能。我們的感官能面對肉身,卻不能面對人心。所以做為人造物的黨可以被思及而不能被視及。思是反向的,只可內感,不能被外感。說共產黨是可改良的,這是外感經驗的錯覺。黨明明是人心內的一種關係,不能被外感。哪來的自身改良?它的組成材料是活生生的人,錯覺就發生在這裡:把主觀創立的、只存在在心中的關係當成了可外感的人。人與人可以對話、交流,即便是敵對勢力的分子也可以與共產黨的分子對話。可這裡的對話僅只是存在世界中的人與人的事,並不是人與黨的事。若胡錦濤的境界達到相當高的階段,其開明度達到對普世價值的接受,那麼他做為共產黨內的人是可以發動對黨的揚棄的。可這種情形下又發生了一種忽略:即揚棄仍是推翻,仍是掃蕩。假如共產黨的改良當真發生----共產黨內的開明分子啟動了對共產黨的「改革「:這種「改革」就需回答何為改革主體?何為被改革的客體(對象)?這種改革的後果又會是什麼?其實「啟動改革」的主體依然是人,而被改革的對象l也依然是共產黨,這一關係與敵對勢力對它的討伐、掃蕩其實是同一性質:即使是改革是由黨內的分子所發動,可一經發動,黨的人也立馬處在與黨相對立位置,也是共產黨的敵對勢力:胡躍邦、趙紫陽、朱厚澤、鮑彤……都是先例。這仍舊是對共產的掃蕩或推翻。
所以「黨內民主」、共黨自身的改革,民運與共產黨的和解,共產主義下的憲章……都是絕對不存在的。
所謂「民主」就是個人尊嚴受到尊重,也就是個體生命的獨立性做為社會聯繫的基礎。要使社會質量達到這一高度,不是無條件的,這個條件就是:它必須依靠現代政治,現代政治也就是以政黨為橋樑的政治。政黨政治即政黨與政黨間的互為作用:即用黨對黨的對抗、競爭來求取政權合法性的政治。必須澄清的是:既是黨與黨之間的對抗、競爭,就必是多黨並存,可一旦出現了多黨並存,那並存中的一極,還能以「共」為宗旨嗎?要知道:「共」即「一」,一「共」也就是「唯一」,只要出現了並存,便不能有「唯一」,也就是不可能再叫「共產主義」,只要還「共產主義」著,便絕不能出現多黨並存。所以即使是由共黨內的開明人士來發動的改革,它也必是以對共產黨的掃蕩為終極的。共產與民主不能並存,正像水與火不能相容。
「共」做為一個理,它針對的本就是人格獨立,它以人格獨立性的被取締為其成立條件。只要人格獨立性還在,「共」就不能成立;只要去「共」,被「共」 的就是生命獨定性。那「共產主義」是以「學說、主義」自居的,也只有人才知什麼是學說,什麼是主義。所以「共產主義」在創立上的指向就不是「產」,而是人的人格。做為主義,它要指向的,要取締的就是人與人聯繫中的個人人格。因只有人類成員間才存在關係問題。無論一學說一主義的字面所指是什麼,最終端的承擔者都只能是人身。所以共產主義所「共」的實際上就是人。人格是人的能力----精神或意志所造成的,因而共產主義所「共」掉的就是人的精神的獨立性。
民主要的就是人格獨立,意志自由,要達到社會聯繫中的人格尊嚴,意志自由,條件是取消意識形態統治,因而就沒有什麼革命與改良的誰是誰非的問題,甚至連「革命」這個詞也不能算嚴格:因革命一詞雖含有相當的客觀要素,但它像「好或壞」一樣,誰都不自覺地要自居之,至於誰是「革命者」,又總是由處在主導地位的人說了算,當年基督教各派系的爭鬥,異端總是戴在少數派頭上。革命這個詞在實踐上很難有準確的使用,如毛澤東之殺人,他什麼時候不說自己的行為是革命的?又有什麼辦法來對付毛的革命自居?所以孫豐坦白說:民運只能以推翻共產政權,打倒共黨為方向,為旗幟。誰寄望於共產黨自身改良,誰就去指望,主張推翻共產主義的人用不著去遷就這種說調,意志自由嘛!你只管喊推翻,喊掃蕩,誰想說三道四讓誰說去!事實上無論是推翻還是改良,只要一進入啟動其後果都是推翻、都必然是對共匪的掃蕩。決不會出現既有共產主義又有民主這種格局。有了民主就決無共產主義,只要還「共產主義」著就不可能有民主的立足地。這個結論絕不會錯!所以在中國實現民主,其任務就必須掃蕩共產主義!打倒共產黨!這是民主、憲政的先決條件。
我坦承:我就是要打倒共產匪!並且主張對共匪中犯重罪的人實施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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