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戀每個人都有,能真正結合到一起的,屈指可數。如此說來,我是幸運的,我的初戀男友燦,現在成了我的老公;文學家筆下的初戀美好而浪漫,多少年過去後仍會留有餘香、讓人欲罷不能。如此說來我又是不幸的,我的初戀,觸上婚姻的礁石後,結出的是顆苦澀的果。
前言
NO .1
列車緩緩駛進車站。播音器裡乘務員用柔美的聲音告訴乘客,江西萍鄉到了。拖著厚重的行李,我早已守候在車廂過道。回來了,我離開了三年的家鄉!
一下火車,熟悉的氣息撲面而來。鄉音環繞,連空氣都是甜絲絲的。管不了站台上來往人群訝異的目光,我張開雙臂仰視天空,用力嗅了嗅鼻子,深呼吸。腳踩上家鄉的土地,心也就跟著踏實起來!
一切未變,改變的只是人的心情。三年前也是在這裡,我拉著燦的手,義無反顧地踏上了開往福建的列車。那是他的家鄉,我的腳步卻比他還要著急,充滿了對新生活的渴望。只為那句:"我們私奔吧!",我將一切像一件舊衣服般的甩在身後。父母、手足,阻止不了我前進的腳步。去意已決,心頭沒有絲毫不舍,還等什麼?彼岸有幸福在向我招手。
那年我18歲,燦21歲。
三年後還是在這裡,我返家的心情是如此的急切。若是從來沒有離開過,又怎會有如此熱切的企盼?
出租車駛入鄉間小道。閉上眼睛就能浮現的景物,一一閃過,那麼熟悉、那麼親切。學校、工廠、魚塘、還有當年和燦約會過的小樹林。。。。我捨不得眨眼,怕睜開眼一切都只是幻覺。透過模糊的車窗,夢裡出現過千百次的家越來越近。遠遠瞧見有人在門口守望,200米、100米、50米。。。父母的身影逐漸清晰
我日思夜想的爸媽蒼老了、憔悴了。雙親頭上過早泛白的髮絲在譴責著我的罪孽。想上前請求原諒,卻邁不開灌了鉛的步伐。
"果兒。。。"母親一把抱住我,"果兒,你可回來了!你這個狠心的妮子!"母親的拳頭重重錘擊著我的後背。眼淚沾濕了衣襟,分不清是我的還是她的。
這是記憶中母親第二次在我面前痛哭,上一次是我離開家的前夜。我用平靜的口吻對父母說我戀愛了,和廠子裡的一個外地打工仔。他沒有錢、沒有權、沒有任何背景,有一雙父母在福建老家。說這些的時候,母親不以為然:"趁早分手,我們不會同意的。"許是因為我的平靜,許是因為我的年齡實在太小,她只當我是小孩子瞎胡鬧。
家有姐妹三人,我排老二。上面有個姐姐,下面有個弟弟,用老家的話說,是屬於不疼不愛最不討巧的角色。所以我從小自覺,一貫乖巧。我沒有姐姐聰明伶俐,也沒有弟弟活潑可愛,卻是老實本分、最讓父母省心的一個。
我告訴他們這不可能。我和燦彼此相愛,我們是不會分手的;我們要結婚、要永遠在一起!我的執著讓父母認真起來,他們叫來姐姐,苦口婆心對我說了很多、很多。無外乎前途、理想、地域差異、經濟壓力之類,他們要我現實一些,勸我放棄。
"我懷孕了!"話音剛落,父親的巴掌和著母親的驚叫同時響起。斥責、失望,隨後是母親的痛哭,家裡炸開了鍋。一切在我的意料之中,我的叛逆在那夜暴露無遺,我倔強地和所有人較起了勁。
清晨的霧霾裡,我偷偷摸出家門。我不覺得自己有什麼錯,愛一個人不能太計較得失。什麼都衡量好了,那就不必愛了。在別人眼裡燦只是個外鄉來的窮小子,在我眼裡他是唯一真正重視我的人。他對我很好,噓寒問暖跟前過後,他的眼裡只有我。從小被忽視慣了,比起地位、錢財,我更需要被關注的感覺。
一個人活著能被人需要;在需要別人的時候也能找到依靠,這就是生命的價值。許是姐妹多了,許是父母不善表達,我總覺得自己是個可有可無的人,多一個不多,少一個不少。和燦一起,我找到了唯一的感覺。初戀真的很美、很甜。
NO.2
父親接過我的行李,和母親簇擁著我進了家門。家裡因為姐姐的婚事,粉飾得煥然一新。傢俱上、窗框上張貼著大大的"喜"字。
時間真的過得很快,離開家的時候,姐姐還沒有男朋友,如今卻要結婚了。她在電話裡威脅我:"敢不回來,以後就不認你這個妹妹了。"我們姐妹一向感情很好,到了福建後我不敢和父母聯繫,想家的時候只有給姐姐打手機。我怎麼會不想回來?天知道,我有多想家!
"果果,你可想死我了!"待嫁的姐姐滿臉喜氣,從沙發上一躍而起,給了我一個擁抱,像小時候一樣把我的頭髮揉得七零八落。還有我可愛的弟弟,幾年不見個子一下竄出好多,見了我居然有點靦腆。
再見面,沒有我想像中的尷尬。沒有責備、沒有難堪,父母的寬容讓我無地自容,久違的親情全都回來了。
父母捧著外甥的照片,左看右看愛不釋手。急著問我在新家的情況如何,生活的可好?
可好?該如何評說?
人在異鄉,日子不是那麼好過的。剛到福建人生地疏,語言不通;沒有朋友、也找不到工作。所幸燦的父母接受了我。憑著肚子裡的孩子,我在新家享受著白吃白住的待遇。每天除了吃飯、睡覺、看電視,我實在找不到其他任何事可做。每天跟在燦的屁股後面到處閑逛,開頭還覺得很輕鬆,沒多久就厭煩了。
燦也嫌帶著我麻煩。這裡是他的"地盤",同學、發小、相鄰一大堆。他白天跟著親戚學裝潢,晚上就和朋友們喝酒、賭錢、打遊戲,有時直到後半夜才散場。我一個大著肚子的女人,坐著還嫌累,哪有精力奉陪到底?大多數的夜晚我都是一個人在家暗自傷神。
我是個浪漫的人,我渴望能和我的愛人在月光下散步數星星;我希望自己是丈夫手心裏的寶。可是燦讓我太失望了,整個孕期他像個沒事人似的該幹嘛幹嘛,絲毫沒有T恤到我的心情。
我有時會問他:"燦,你不愛我了嗎?"
"傻瓜,你為我付出這麼多,我怎麼會?"我們倆不吵架、單獨在一起的時候,燦會很憐惜我。他揉著我肚子,說是想聽聽胎兒的心跳聲。
"可是,你為什麼不肯多花些時間陪我,陪寶寶?你不疼我!"燦是個愛熱鬧、講哥們義氣的人,只要朋友一個電話,他斷然不會拒絕。他體會不到,我一個人遠離家鄉、遠離親人,獨自孕育的孤單和恐慌。
我們的第一次吵架也就是在到了福建的第二個月。那時正是懷孕反應最厲害的時候。吃什麼吐什麼,滿臉蠟黃精神萎靡,脾氣自然好不到哪兒去。看著一身酒氣晚歸的燦,我終於爆發!
床頭的玻璃杯毫不留情地砸向他,隨之掉落到地板。清脆的玻璃破碎聲在寂寥的黑夜如此突兀,燦的額頭迅速鼓起暗紅色的包。
"你瘋啦!"燦顯然沒有準備,我的瘋狂激起他體內雄性荷爾蒙迅速膨脹。一把抓住我的頭髮從床上拖起,狠狠地甩了我兩耳光。
"都是你逼的!你看看你哪像個男人?你還有個要做父親的樣子嗎?"我連打帶踹毫不示弱。我們的爭執喚醒了早睡的公婆。這場"戰役"在公婆的勸解下宣告平息,也拉開了我們"夫妻內戰"的序幕。
凡事開了頭便很難收得住了。我和燦時常為些小事而發生嘴角,偶爾還會動手。我開始懷疑當初的決定是否正確,一度有過要去引產的念頭。摸著隆起的腹部,心有不忍。這是我和燦的愛情結晶,為了這個小生命我已經付出了太多。難到就此放棄?
婆婆說:燦還是個孩子。男人都是孩子。他不是不疼你,只是不知怎麼疼你。給他點時間,他會長大的。
我甜的發膩的初戀,早早的結束了。生活裡沒有了戀愛時的甜言蜜語和花前月下,換來的是一場沒有祝福不被認可的婚姻;一場沒有文書沒有儀式的婚姻。我唯有等待,等待寶寶的降臨會讓這個"像男人的孩子"快快長大!
離家大半年後我生下了寶寶,是個男孩。做了母親後,忽然就理解了父母的不易。躺在病床上,我想的最多的就是遠方的爸媽。幾次打電話回家,聽到電話這頭"餵餵。。。"的聲音,我又失去了開口的勇氣。我的出走讓父母丟盡了臉面。我在心裏暗暗發誓,一定要幸福、一定要快樂;一定要給父母長臉,不能再讓他們為我操心了。
人要爭氣往往氣不爭!三年後的今天,我依然庸庸碌碌一事無成。姐姐的婚事給了我一個台階,憑著這個藉口我才順理成章、厚著臉皮回了家。
NO.3
婚禮隆重而熱鬧,在一家小有名氣的酒店舉行。這是家裡第一次辦喜事,平時鮮有走動的遠親近鄰們全在被邀請之列。
穿上婚紗的姐姐很漂亮,一改往日的颯爽,端莊了起來,在雪白的婚紗映襯下更顯高貴。父親將她帶到姐夫身邊,囑咐他們要相親相愛,舉案齊眉。姐夫將象徵著永恆的指環套上姐姐的手指,發誓說會照顧她一生一世。大家眾星拱月般的將祝福拋向新人。
那一刻,父母眼中有淚光閃爍。又一個女兒要離開家了!
心有暗潮洶湧。幻想過千百次的婚禮,近在咫尺卻不屬於我。若是不離家出走,我也會是某場婚禮的女主角,斷不會像今天因羨慕姐姐而落寞了。
婚紗是每個女孩的夢想,而我雖為人母,卻沒有機會穿上它。
因為年齡的關係,我和燦至今沒領結婚證。婆家的經濟不寬裕,對於我們倆人倉促結合一點準備都沒有,當然不會有婚禮等候了。有了孩子之後,我想過要補辦婚禮。只是孩子從小體質不好,醫療費用、營養品沒少花錢,還有大筆的罰款,耗盡了我們本就不多的積蓄。
每次和燦提到此事,他都會說我虛榮。他說婚禮只是一個形式,沒必要勞命傷財。他不知道這個形式對女人來說意味著什麼,他沒法理解我對婚禮的熱衷。
"果兒,陪媽一起睡吧。"婚禮散後母親拉著我的手,說是之前無暇顧及我,今晚要和我好好聊聊。
"果兒,告訴媽,你過得幸福嗎?"這句話在這些天裡被問及了N多次,對我每次都點著頭的答覆,母親顯然有些懷疑:"說實話,燦和孩子為什麼沒一起回來?"
我像小時候一樣趴在媽媽的肩頭。母親的懷抱好暖,委屈找到了決堤的缺口,肆意流淌。
生產後,生活因為多了一個孩子,而日顯窘迫起來。我只得把孩子交給公婆,出去找了份文員的工作。在格力空調做著售後的信息員.每天呆在電腦前,接電話。收入也就一千多塊,不高。
日子日復一日,上班、下班;吃飯、帶孩子、做家務。每天回家看不到一點溫情,等候我的只有永遠洗不完的髒衣服和一個襁褓中的孩子。日子過得非常平淡,我和單位那些同齡女孩早已沒有了共同語言,看著她們無憂無慮的樣子,我除了眼紅只有懊惱。我懊惱當初的一時衝動,讓自己的人生還沒來得及享受到青春,就已塵埃落定!
燦,早就不像以前那麼緊張我了。孩子沒能讓他快速成熟起來,反而讓他的幼稚暴露無遺。孩子哭鬧,他嫌煩,怪我沒把寶寶帶好;孩子病了,他手足無措,不知如何是好;涼了不知道給孩子加衣;餓了不會給孩子餵飯。除了上班,就是上網遊戲;要不就是和朋友聚會,幾天見不到人影。一如既往的保持著單身時的灑脫和悠閑。
我們倆人的收入加起來有四千多,卻從不會有節余。我把所有的工資都奉獻給了孩子和家庭,甚至捨不得給自己買件像樣的新衣裳,而他卻把大部分的收入用來買煙、買酒和朋友打牌。
福建男人的大男子主義在他身上展現的淋漓盡致,敏感多疑的讓人受不了。什麼都要他說了算,稍有不順就"開戰"。
偶爾我給自己添個髮夾或小飾物,都會被他嘲諷一番:"打扮的這麼漂亮幹嘛?都是孩子他媽了,還想給誰看啊?"難得加個班他要再三盤問;偶有一兩個女同事給我打個電話,也非得追問得清清楚楚,搞得我一點空間和自由都沒有。
在他的干預下,這三年裡我竟沒交到一個知心朋友。煩悶的時候,連個說心裏話的人都沒有。
說實話,我厭煩了這種日子!這次回來我問過燦,要不要和我一起來,看著他不置可否的樣子,我根本不想勉強。我難得有這樣的喘息機會,我太累了!我想重溫單身的輕鬆和快樂,讓我在爸媽面前撒撒嬌做幾天孩子,哪怕只有短短几天。
唯一遺憾的是燦不讓我把孩子帶來,他怕我不再回去。
NO.4
母親是明白的,儘管我什麼都不曾說。
"過得不好就回來吧,你還年輕還有很長的路要走。"她眼裡流露出無奈和擔憂:"你爸這兩年總是擔心你,身體大不如從前了。去年體檢查出患了嚴重的心血管病。。。"
我無顏面對我的雙親,我離去對他們的傷害,不是一句"對不起"可以償還的。倔強如我,縱使心頭萬般悔意卻說不出口。
那夜,躺在母親的懷裡,我睡得很香。彷彿回到了小時候,很踏實很安靜。
此後的幾天,家人給了我無盡的呵護,讓我涼了很久的心又暖了起來。他們看到我和燦打架時留下的傷疤後,堅決不同意我再回福建了。失而復得的溫馨,也讓我打心裏不願離去。我貪婪的享受著家人的愛,幸福、滿足。只是夜深的時候,總會想起遠方的寶寶。
終在一天凌晨,我留下了一封家信後,再次離開。
親愛的爸爸媽媽,姐姐弟弟:
對不起,我又選擇了這種方式離開你們!請原諒我的不辭而別,我實在看不得你們再為我傷心難過了。謝謝你們給我這麼多愛,讓我知道我從來不曾孤單過。
不要怪我走的狠心,我必須對自己年少輕狂時的行為負責。婚姻不是過家家,做過的事就得認賬。如果說要用一生來為當初的行為買單,我也必須認賬!不負責任的女兒或許還能得到你們的諒解,不負責任的母親卻是無論如何不能被原諒的。我不能這麼自私的留下,我不能讓孩子來品嚐我種下的苦果!
爸爸媽媽,請保重身體!相信你們的女兒,她已經長大了。
。。。。。。
不孝女--
果果拜別!
踮起腳尖,輕輕掩上家門。嘆口氣,一步三回踏上離家的路。滿眼潮濕,卻咬緊牙告訴自己不能再哭。種什麼花,結什麼果,有些痛苦必須獨自承受。
人生是張單程車票,有些錯我們無力彌補。若真能回到當初,我希望,18歲的仲夏夜我沒有離家出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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