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小離家老大回
到達溫哥華,安頓下來以後、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寫信告訴中國大陸上的親人們,說我們已居住在加拿大。在臺灣時,因為不准通信,顧慮很多,寫信時除互道平安外,不敢詳談。尤其不敢告訴他們,我們是住在臺灣。來到加拿大後,至少對加拿大政府不必有什麼顧慮。而且可以直接通信,比較方便。
我寫信並寄錢給二弟,叫他將父母親的遺骨合葬。不久二弟來信說已辦妥,並附有照片,總算完成了我心頭的一件大事。
一九八八年,臺灣政府准許人民回大陸探親,我和永英也決定回去。於是辦妥手續,於四月二十五日,自溫哥華起飛,經上海轉飛北京。永英的妹夫趙學智,特別從重慶趕到北京來接我們。在他的協助下,我們在北京停留了兩天,然後乘火車前往成都,四月三十日晨抵達成都火車站。永英的弟妹們群集在月台上等我們,除七弟在香港見過外,其餘的九弟和小弟,她已是三十九年未見面了。小妹是她離開成都後才出生的,還是第一次見面。一同乘車去七弟家,拜見岳母。老人家當年在成都時,我見過一次,別來也是四十一年了。岳父已經去世,但墳墓卻因公用建築而被毀了。
我欲祭無覓處,無可奈何!
四月三十日晚上,自成都乘火車前住重慶。永英的六妹永芝在火車站接我們,姊妹倆也是三十九年未見面了。
五月二日早上,我同永英去南坪二弟家。見到二弟和他的家人。我們分別了四十三年,彼此都老了。我又見到了姚三娘。姚姑爺已經去世。三娘現住她的女婿家。二弟特地接她過來讓我們見面。吃過午飯後,我將永英送回她六妹家,我再單獨回二弟處,準備次日回老家去。
現在我才知道了中共佔領大陸後,家鄉發生的一些事情。先從二弟說起:
民國三十八年,陸軍官校撤離成都。在前往西康途中,鄧錫侯和劉文輝宣布投共,派軍將軍校的部隊包圍。派代表前來說明,他們也是不得已。大勢已去,除此別無他策。勸說投降,或各自回家,二弟選擇了後者。回家後與李元德結婚,生了一個女兒,取名力行,很小就因病死了。後來又生了兩個兒子,長子名力,次於名李明。祖力遠出打工未能見面;李明已結婚,媳婦梁滿,剛生了一個兒子。祖力曾與一女人同居。生了一個女孩,由二弟收養中。二弟本人曾去北京受訓,不久即被鬥爭,送往眉山縣勞改了二十年。我的第一封信是大公家的業培麼叔收到後轉給他的,那時他正在勞改營。他請示上級,獲得允許後,才敢寫回信給我。他是毛澤東死後,四人幫垮臺,才獲釋回家的。他感慨地對我說:
"對弟妹們,對太太,對兩個兒子,都未能盡到應有的責任。在勞改營惟一的收穫,是大飢荒年代有公糧可吃,未被餓死。"
家裡,共軍到後,先是收繳武器。父親的手槍被收繳以後,就開始被鬥爭。先是關在縣城裡,後來放回家,罰他去為鄰人挑水,做苦工,不准任何人拿東西給他吃。鄰人見他餓得可憐,偷偷的讓他吃點東西。大約是民國四十年三月,他被判死刑。與曾任鄉長的文樹成,李希成,鄭治等七人,同時被殺。父親死時才四十五歲。行刑的那天,大公家的業培公叔不讓二弟前去,因為如果去了,很可能同時被殺。只有三娘,六妹和元德去了。三娘說,父親不讓人扶往刑場,昂首闊步,自己走去。當他看到三娘時,大聲地對三娘說:
"長治,長澤,一定要讀書。"
這就是父親最後的遺言。
子彈正中父親的頭部。六妹和元德跑過去將腦漿捧起來,再將屍體搬運回家,覓地下葬。不久有人來說那地是他家的產業,母親只好又將父親的屍體遷葬到另一處地方,後來再被人闢為農耕地,幸余麼娘記住確實地點。我從溫哥華寫信回去、敦二弟將父母親的遺骨合葬時,還是麼娘協助將父親的遺骨找到的。
父親在抗日戰爭期間,當過保長、教員,這就是他被判死刑的罪。加上我投考了國民政府的空軍官校,跟國民政府到了臺灣,當了國軍的空軍飛行員,於是就罪上加罪,難逃一死了。我問當時是誰判的?二弟說,就是那位一向為死人做道場的道士。共產黨到來後,就任他為鄉長。告訴他殺那些人,他就殺那些人。我問他還在否?二弟說,他後來也被共產黨殺了。
父親死後,共產黨將母親和弟妹們趕出家門。除身上穿的,不准帶走一針一線。房屋田產全部沒收。母親帶著弟妹們住進戴家灣毛草屋,祖父也一同搬進去,住在一起。家裡沒有吃的,母親叫三弟去六見灘三舅娘家要點糧食。三舅娘拿了一點糧食給三弟,但卻一再叮嚀:
"長治,下次不能再來。不是三舅娘捨不得,而是上級不准。要是被上級知道了,我也是要受罰的。"
母親在走投無路時,只好自己出去要飯。無奈左鄰右舍都不敢給,因此一家人經常挨餓。
民兵共干經常找上門來,要這要那。一天夜裡,一批民兵要母親交出我的黨證。母親說我人都不知道在那裡,那來的黨證。民兵不由分說,將母親、二弟、六妹,吊在門外大樹上。三個年紀尚幼的弟妹躲在屋內,聽到母親,二弟和六妹的慘叫聲,又不敢跑出來,嚇得抱頭痛哭。
家裡沒有飯吃,麼娘來將祖父接去住在她家裡。老人家冬天要烤火爐,有一次下小心將火爐打翻了,差一點鬧火災,不久又送了回來。共干強迫祖父和大公去為人家做工,劻不動就打耳光,大公三次跳水自殺未遂。大公家的長慶大哥,師範學校畢業,算是高級知識份子,共干將他吊在門外的樹上,兩腳只離地一吋,但卻不能站立。他痛苦慘叫,大公想去救他,共干不准,而且逼他站在旁邊看。長慶大哥已經結婚,生了一個兒子。因為房屋已被沒收,在屋外的墳土具上搭了一個草蓬棲身。大嫂回娘家去了。一天早上,人們只聽到蓬內小孩的哭聲,進去一看,大哥已死,小孩還在他的懷中。
大公死後,沒有棺材,埋在曾祖父母的墓旁。
祖父本來有預先做好的棺材,被共產黨拿走了,死後也是草草下葬。
母親實在養不活一大家人,姚三娘在雲臺鄉的一位覃姓朋友,願意領養一位男孩。母親有意讓三弟去,三弟不肯。四弟對三弟說:
"三哥,你不願去,我就去囉!"
結果是四弟去了,取名覃翰林。
民國四十二年五月,母親在貧病交迫中去世,只活了四十九歲,從此人亡家破了!余大娘為六妹做媒,讓六妹嫁到鄧家去,夫婿鄧耀傑在吉林,由鄧家出路費,二弟送六妹去重慶,然後她獨自乘輪船去漢口。還未滿十七歲,就被迫離鄉背井,遠走他鄉。在漢口換乘火車去北平,再去東北吉林,與鄧耀傑結婚。一同在煤礦場工作,生了兩兒一女。鄧耀傑因曾在上海當過警察,被判勞改。六妹獨自一人持家,將三個兒女養大。
母親死後,三娘和姚姑爺商量,讓麼娘領養小妹,他倆領養三弟。三弟住到三娘家後,距四弟的覃家很近,兄弟倆經常見面,後來又一同去長壽縣讀中學。畢業後,三弟去余大娘家附近當老師,認識了余自輝,兩人後來結為夫婦,生了四個兒子。四弟認識了趙天敏,兩人結婚後生了三女一男。
三弟和四弟參加新疆生產兵團,到了新疆,後來兩人回川將小妹也接去。小妹認識了張寶瑜,結婚後生了兩男兩女。
我家的房子,共產黨沒收去,分給原來曾被我家救助的李二。後來房子也被拆了,全部木料被搬到另一處,蓋了一戶獨立屋。李二曾為我家送了一件羊毛衣去大姨媽家,共產黨教他去取回來自己穿。
當我知道了這些事後,悲喜交集。悲的是父母親死得好慘;喜的是弟妹們都健在,而且一大家人丁興旺。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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