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9月22日報導,根據從中紀委得到的消息,五年來全國有逾14萬名領導幹部主動上交違反規定收受的現金、有價證券和支付憑證合計約6.76億元。據說這是由於「全國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會同有關部門有針對性地開展了一系列教育活動,領導幹部廉潔從政意識有所增強」的結果。
同樣是來自官方的消息,自十六大以來,中央累計查處嚴重腐敗的省部級以上官員16位,平均每年3位,而這些巨貪的「落馬」都大多與色、賭、洗錢三大基本方式有關,九成包養情婦,與地產商「權錢交易」以及「權色交易」最為突出。
這兩條消息報導的時間段上是相同的,都是十六大以後的五年。從我所查到的16位中的13位看,案情暴露時間分別為2001年一人,2002年一人,2003年一人,2004年兩人,2005年三人,2006年四人,2007年一人。除了2007年以外,可以說,省部級官員重大腐敗案隨著「領導幹部廉潔從政意識有所增強」而呈逐年增加的趨勢。
值得注意的是,被查處的16名省部級以上官員,沒有一名曾經有過主動上交受賄款的舉動。根據官方公布的數字,這些官員受賄(或叫做非法收受他人錢款)數額一般在數百萬至一千多萬元,其中貴州省委書記兼省人大主任劉方仁677萬元,安徽省副省長王懷忠517萬元另有480萬元財產不能說明來源,黑龍江省政協主席韓桂芝702萬元,安徽省政協副主席王昭耀704萬元另有650萬元財產不能說明來源,河南省人大副主任王有傑634萬元另有890萬元財產不能說明來源,藥監局局長鄭筱萸649萬元,山東省委副書記青島市委書記杜世成、北京市副市長劉志華、福建省委宣傳部長荊福生都是數百萬元。而上述14萬官員主動上交的6.76億元,人均只有4,800多元,不到公布的省部級以上官員人均數字的千分之一。
以上數據作個簡單的計算推理,可以得出幾個初步結論。一是上交受賄款的官員是極少數,不交的是絕大多數;二是上交受賄款的金額都比較小(人均不到5,000元),被查處出來的金額都比較大(人均500萬元以上)。我說比較大是因為真正大的是沒有人敢去查的。當然,這些案子曝光是在近五年,但是發生的時間大多可以追溯到更早的十六大前。還有一個不太引人注意的地方,就是權力集團內部的利益分享。公布的省部級以上官員,既有權勢極大的黨政主要領導(省市黨委書記,副省長、副市長),也有相對閑職的政協主席副主席,有審批新藥的肥缺藥監局長,也有似乎該是清水衙門的黨的宣傳部長,不用說橡皮圖章的人大副主任了。單就這些官員的職務差別就知道,權力集團內部的贓款再分配問題已經基本解決了。
中紀委書記吳官正曾經說過,這些大案要案的大部分都是在中紀委到下面巡視的過程中發現的。這種說法本意是強調巡視工作在反腐敗過程中的重要性,不料卻恰恰說明在中共的體制中,根本就沒有反腐敗的機制。要知道,中紀委到各地的巡視,就和西方政要到中國去訪問一樣,走的是事先安排的路線,見的是挑選過的人,看的是排練過的表演。就是這種走過場的巡視都能發現平均每年三起的高官大案,沒有發現的豈不是成百上千!
從上交贓款的人數比例之少,金額之低可以看出,這基本上是一個做秀的行為。如果有人真的敢把百萬千萬的贓款交出,那就毫無疑問的成為眾矢之的,其出路就只有進監獄了。因為當中共領導進入第三代以後,基本上就是用允許或鼓勵腐敗來確保幹部隊伍的忠誠。中紀委巡視,當然也不希望真的發現問題找出貪官。明知作秀,也得假戲真做。一個願打一個願挨,被檢查的和檢查的皆大歡喜。曝光醜事,上下不討好,裡外不是人。福建的黃金高就是個典型,揭發腐敗把自己給送進監獄了。真要查腐敗,哪裡需要下去巡視?坐在中央信訪辦接待訪民一天,可以查到的線索比下去巡視一年得到的都多。陳良宇下去了,揭發陳良宇的鄭恩寵坐了三年牢出來還不是照樣受打壓!
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誰要寄希望中共真能反了自己的腐敗,一定會失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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