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傾家蕩產掐死女兒:悲情股民的滅門之災

發表:2007-06-07 1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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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週末記者周益、鄧文鋒/己到了全民皆「股」的時刻,每個在股市裡翱翔的人兒,興奮的臉上都閃爍著財富的光芒。這可能是新中國股市最「美好」的時刻,2007年以來,中國股市的指數、成交金額以及開戶數等各項記錄均屢創新高,「沒有最高,只有新高」「創歷史新高已經不再是新聞,沒創新高才是新聞!」人們都在挖空心思地為表達財富激增後的喜悅而譴詞造句。……

這是老股民許國鴻最悲愴的時刻,因為炒股失敗,一年前他親手掐死了與自己相依為命的女兒,如今,被判無期徒刑後的他依然為不能隨女兒赴死而痛苦煎熬。從默默無聞的公司職員,到眾人矚目的炒股高手,再到傾家蕩產後掐死女兒的凶手,最後淪為求死不成的囚徒,股市一直陪伴著許國鴻經歷這些人世間大喜大悲。

股市中,依然人聲鼎沸。2006年4月20日下午5點左右,雲南大理市風花雪月大酒店。服務員小紅髮現住在2122房間的客人許國鴻已經一整天沒有走出房間了。根據酒店的規定,此時小紅需要去詢問客人是否需要打掃房間。2122房的門鈴響了很長時間,可小紅並沒有聽到裡面有回應,因此她判斷許國鴻可能外出了。

於是,小紅用酒店的鑰匙打開了房間門。剛走進房間,眼前的景象讓她驚呆了。一個中年男人仰面癱倒在床上,他的身下壓著被鮮血染紅了的床單,而床邊則是幾隻散亂的空酒瓶和一個被砸破的玻璃杯。「死人了!」才工作沒幾年的小紅頓時覺得雙腿邁不開步子,本能地尖叫起來……

因為及時得到搶救,這個中年男子幾個小時後在醫院裡甦醒過來。這時,接到報警的大理市警方也趕到了醫院。經過確認,該中年男子就是許國鴻。醫生在搶救中發現,許國鴻身上沒有與人搏鬥的痕跡,主要的出血口就是他的手腕,能明顯地看出傷口被銳器劃過多次。剛剛從奈何橋上返回來的許國鴻平靜地告訴醫生,自己是自殺。

面對前來醫院做例行訊問的民警,許國鴻顯得很鎮定,只是遺憾自己沒有死成。他告訴民警,來雲南就是為了自殺。許國鴻告訴警方:「我看書上說,麗江那裡跳崖自盡的人很多。」前一天他就去了麗江,叫了出租車去了一個陡峭的懸崖邊,不料被好心的司機看出了什麼不對勁,強行把他帶回了麗江市區。在麗江住了一天後,許國鴻回到了大理,在賓館裡他選擇了割腕自殺。他在酒店房間裡砸破了一個玻璃杯,用碎片割破了手腕,為了能讓自己自殺成功,他刻意用力多劃了幾下。隨後,他就打開酒瓶大口大口地喝酒,不一會兒,他就昏迷了過去……

是什麼讓許國鴻如此強烈地想要自殺呢?當許國鴻緩緩說出自殺的理由後,見多識廣的警察們也倒抽一口冷氣。這個神情冷靜,長相文質彬彬的中年男子竟然是一個殺死自己親生女兒的凶手!2006年4月18日凌晨3時左右,江蘇南京丹鳳街附近一套普通的居民樓房。這裡毗鄰古城南京的鬧市區,喧囂了一天的城市正陷入沉睡。

快要大學畢業,白天忙著找工作的許禎已經睡著了。跟大多數同齡女孩一樣,她也有一個屬於自己的房間,裡面有屬於她的hellokitty玩偶、電子琴……這些都是父親許國鴻買給她的。這時,住在隔壁房間的許國鴻緩緩走進女兒的房間。自從2004年母親患癌症去世後,許禎在這個家裡的親人就只剩下父親了。從小到大,許禎都是一個善良、有愛心的孩子,特別是母親去世後,她變得更加懂事了。

那一年的12月14日,是許國鴻的生日。許禎的學校那天不放假,許國鴻準備獨自一人過完這天。晚上8點多鐘,家裡的門鈴突然響了。開門一看,竟然是自己的女兒許禎!女兒那被凍得通紅的臉蛋上正洋溢著笑容:「爸爸,生日快樂!」說完,她又神奇地捧出一隻蛋糕。從那以後,只要女兒在身邊,許國鴻過街的時候總有一雙小手挽著他的胳膊,而從前挽著他胳膊的是妻子。「女兒長大成人了。」許國鴻總是對人驕傲地說。

……透過外間的燈光,許國鴻看著熟睡中的女兒,片刻之後,他緩緩地伸出了自己的左手。「開始一個手掐,掐她的脖子掐了幾分鐘,她醒後開始掙扎。」許國鴻記得左手被女兒抓了一下,「她掙扎到地上,我又用兩隻手掐住她的脖子,掐了十幾分鐘。她抓我,我的手就掐得更緊了,她就慢慢不動了。」因為房間裡並沒有開燈,女兒的表情許國鴻也看不清楚,也不知道女兒是否認出了他。「她在這個過程中沒有發出聲音。」許國鴻說,「在地上不動了之後,我又把她抱到了床上。」

隨後,許國鴻打開了燈,看到女兒的臉已經鐵青,眼睛閉著,嘴巴微張。他用手靠近女兒鼻子跟前試了試,已經沒有呼吸了。他又摸女兒的手,女兒的手發青,很涼,發硬了。接著,許國鴻又耐心地做了幾件事。「她睡覺時穿的是背心和一條花的短褲。我把她抱上床後,先給她穿上一套睡衣才蓋被子的。睡衣是一套上下分開的,全棉的,白底上面帶有淡粉紅色的小花,我給她穿上,上衣的釦子扣好,下衣穿好,然後蓋上被子,然後還給她穿了一雙粉紅色的棉襪子,襪子是洗好,放到一邊的。我讓她睡到床上時,就是掐過之後,我用手把她的頭髮整理了一下,往兩邊理一理,把她頭髮搞整齊了。」

這時,許國鴻才用女兒原來睡覺的被子把她蓋了起來,被子蓋到了頸部,蓋好被子,許國鴻又走到自己的房間去找了一塊手帕。這塊30厘米見方的紅色棉手帕,是許國鴻不久前去上海出差時買的,因為他忘不了那個生日的晚上,女兒被凍得通紅的臉蛋。買回家後,許禎一直把它當圍巾用。「我當時想,人死了,一般都把臉蓋上。」2006年4月18日清晨5點,許國鴻關好門窗,懷揣著妻子和女兒的身份證,下了樓。在樓下,他看到房間的燈還亮著,愣了一愣,但並沒有轉身,直接走了。

他讓那盞燈陪著死去的女兒,自己則決定去離家較遠的地方自殺。2006年4月21日中午,南京警方接到大理警方的電話,急忙趕赴許國鴻在南京的住處。「女性屍體,於現場頭南足北仰臥在西南房間的床上,蓋有被子,頭部有一塊方巾覆蓋。屍體外穿白底碎花的睡衣、睡褲……腳穿粉紅色襪子……

「經查,死者名叫許禎,女,1984年2月18日出生……「根據屍體檢驗,死者許禎頸部見散在的皮下出血,有的皮下出血呈新月形,剖驗見頸部肌肉出血,有顏面部、瞼球結膜、心肺表面等處大量出血點及脾貧血等窒息徵象,而心血和胃內容中未發現常見毒物成分,據此分析認為許禎系被他人扼頸致機械性窒息而死亡。」南京警方的驗屍報告印證了許國鴻對大理警方的交代。

就在大理警方對許國鴻殺死女兒的動機進行訊問的時候,南京警方發現了留在許國鴻家地上的一張信紙,信紙上的內容引起了南京警方的注意。「許國鴻:你好!打你手機關機,電話不接聽,這種做法妥當嗎?將錢借給你已有五年之久(還有家人,好友的積蓄),是因為我和已故的陳師傅是好姐妹,知心朋友。我過去生活所遭遇的種種磨難你也很清楚,一人帶著女兒生活已十三個年頭……

相信你,而你採取躲避的方式,只會傷害對方,最終也傷害自己及家人。你有為難之事,難言之苦請坐下來,雙方好好協商,取得諒解。你生為人父,應多為女兒考慮,遇事與好友家人商量。你是個聰明人,更應堅強,理智地面對生活處理好問題。」落款人姓名是徐某,信上還留有聯繫方式。許國鴻在躲避什麼?徐某是誰?她為什麼要借錢給許國鴻?這封信為什麼會在這個時候出現?許國鴻殺女兒的動機又是什麼?一連串疑問環環相扣……

隨著身體漸漸恢復,許國鴻在醫院向警方逐漸敞開了心扉。上世紀90年代初,上海、深圳股票交易所相繼開業,因炒股而一夜暴富的故事成為老百姓茶餘飯後的談資,而從中脫穎而出的楊百萬等人迅速成為家喻戶曉的明星人物。

在這些財富故事的鼓舞下,一向自負的許國鴻也投入其中。記者在採訪中瞭解到,直至今日,許國鴻的炒股故事還在一些老股民中流傳,儘管很多故事真實性難以印證,但其個人股資從幾千元開始,一度高達200多萬也確實是不爭的事實。同時,許國鴻成功規避1993年中國股市第一次大熊市風險的高超技術更被引為經典。

炒股的名氣越來越大,本來在單位裡默默無聞的許國鴻開始受到領導的青睞。1999年左右,單位決定讓他利用部分閑置資金進行炒股。而周圍的人也慢慢由佩服轉而更加信任他,紛紛把自己的資金放在他那兒,請他代為操作。據許國鴻說,是推脫不掉,只好接受委託。他從2000年起,開始幫朋友們炒股,其中就包括寫那封信的徐某。

於是,同學加鄰居董某通過交通銀行轉賬給許國鴻30萬元,徐某總共交給許國鴻200萬元,汪某2003年底兩次給許國鴻20萬元,2004年再追加40萬元,後汪某又介紹妹妹和許國鴻認識。汪某妹妹在2004年分兩次給許國鴻80萬元委託其炒股。每次接受朋友們的委託後,許國鴻都鄭重其事開具收條,承諾給他們50%甚至更多的回報。

可實際上,從2001年7月開始,中國股市又一次進入大熊市中。此後的幾年,各種政策救市的老辦法悉數用盡之後,股市仍一蹶不振,被套股民比比皆是。「遠離毒品、遠離股市」的呼聲成為交響。據警方調查瞭解,至案發前數日,許國鴻的股票賬戶內的資金所剩無幾,委託炒股金額本息全無,但許國鴻一直非常自信,對股市充滿信心,從未在同事或領導面前談論過他的失利情況,其言行表現、生活方式自始至終也未隨股市波動有明顯的變化,無精神異常表現。

2006年2月,他還帶著女兒到香港一遊,花了兩三萬。直到案發前數日,委託人向他索要錢款並規定期限之後,他才意識到事態的嚴重。許國鴻在供述中稱,他案發前炒股賠了300多萬,已經傾家蕩產了,面對某位委託者向他限定時間索要現金60多萬,他根本沒有任何錢款可以償還,股金難以一時翻本,感到自己對不起委託人,對生活完全失去了信心,他徹底絕望了!只有一死了之!

他惟一放心不下的是自己的寶貝女兒。妻子去世後,他與女兒一直相依為命。女兒大學還未畢業,他擔心自己撒手一走,女兒失去經濟來源,日後不僅無人照顧,還要替他揹負天文數字的巨債……許國鴻不敢想像,自己的女兒將如何生存下去。於是,許國鴻下定決心,先殺女兒,然後自殺。自殺獲救後,警方在許國鴻的身上發現了妻子和女兒的身份證,問他為什麼帶這些東西?許國鴻說:「把她們身份證帶在身上,就像我們一家人還在一起……」

2006年4月24日,許國鴻因涉嫌故意殺人罪被警方刑事拘留,同年5月12日被批准逮捕。鐵窗中的許國鴻在悔過書中寫道:「……世間為人父者數億,不論是戰亂、災荒、病痛,他們都把子女放在至高無上的位置,為了子女做出一切。而我卻在一個平和、安定的年代,害死親生女兒,天理難容,死有餘辜。「我犯下如此大罪,究其原因,是性格決定命運,自己對女兒不負責,對別人錢財不負責,自負,認為自己早年入股市,賺到別人賺不到的錢,雖然這些年股市大環境不好,自己損失慘重,總認為自己肯定能在股市翻身。但世事難料,事實無情,朋友也有自私貪財一面,股市行情不好,他們誰也不原意承擔風險,最終結局,我女兒付出最寶貴的生命(這是我殺死的),我也將受到法律嚴懲。

「現在孩子是最可憐,最無辜的,她從生下來一直在我身邊……受到良好教育,人也出落得有模有樣……基本素質也是萬里挑一。直到死,都認為爸爸對她最好,而我卻是對她最殘忍……我女兒是無價之寶,卻被我徹底粉碎了,蒼天有眼,縱有千條命、萬條命也不能抵其萬一。「……我懇求早日從重從嚴懲處我。「我現在身體尚健康,我死後願將身上各有用之器官捐出。(眼角膜、肝、腎等)。」

儘管許國鴻對自己的罪行供認不諱,但辦案人員仍覺得許國鴻作案動機異常,為明確許國鴻作案時有無精神疾病和責任能力向南京腦科醫院司法鑑定所提請鑑定。結論很明確:被鑑定人許國鴻無精神病,作案時有責任能力。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許國鴻故意殺害其女兒的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鑒於其有主動向公安機關交代罪行的自首行為,依法從輕處罰。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於2006年12月7日,依照有關法律規定,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被告人許國鴻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收到一審判決後,許國鴻不服。他一心求死,在2006年12月10日的上訴書中寫道:「我犯的是故意殺人罪,理應處死,請對我重新判決,判我死刑。從今年四月十八日起,我已無意再活下去,在被捕後寫給辦案警官的悔過書中,已明確表示對我判決從嚴、從重,這一想法至今沒有改變……以上是我的上訴,請對一個犯下死罪的人早日處死。」

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對這起特殊的案件經過審理後認為,上訴人許國鴻故意非法剝奪其女兒生命的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鑒於許國鴻是在因炒股失利無法歸還他人資金、對生活失去信心的情況下犯罪,又有自首行為,應依法從輕處罰。許國鴻認為自己罪行嚴重、要求判處死刑的上訴理由,經查,原判決根據其犯罪事實和自首情節,對其量刑適當;且《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九十條規定,二審法院審判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辯護人、近親屬上訴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罰。故對其要求判處死刑的上訴理由,不予採納。原審判決依法對許國鴻的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2007年2月8日,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依照有關法律之規定作出終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来源:南京週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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