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對姐妹花與毛澤東的一段情(2004年補記)

作者:盧弘 發表:2005-05-31 0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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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完李氏姐妹的事,還覺意猶未盡,因為除了三妹之外,我還認識或見過別的「紅色佳人」或「領袖寵妃」。其中之一是我原來所在軍分區司令員的女兒,她在空軍文工團舞蹈隊時,顯然也由於去中南海跳舞,結識了偉大領袖,後來也到了老人家「帳下」,並多次伴「君」隨「駕」去外地,據說其任務職責是為偉大領袖讀讀文件,主要是文藝信息,所以這位女舞蹈演員自稱是老人家的「文藝秘書」,至於她當時還執行過什麼別的任務,外人就不得而知了。我瞭解到此事後,曾想道: 她與老人家交往時,三妹當時也正在領袖身邊,她們二人為什麼沒有「撞車」,更沒有發生衝突,原因何在?

毛曾主張婚姻合同制

  後來一讀寫毛「用兵如神」的回憶錄後,才忽然想通了,老人家是偉大的軍事家,自能「運籌於帷幄之中,決勝於千里之外」,早已「調兵遣將」安排妥當,不使二人同時到他身邊,使二人雖然都是「寵妃」,卻能互不干擾,可見偉大領袖「戰略戰術」之精妙。至於在她們二人之外,老人家還有多少「寵妃」,怎麼排著隊一一享受「皇恩」,在《私人醫生回憶錄》中己有披露,說明偉大領袖確是「日理萬姬」,並能「連續戰鬥」,即在一個戰鬥之後接著再打幾仗,使各路「部隊」都在他的調遣之下,實現著自己的「戰略意圖」,難怪有個「寵妃」在被「寵幸」之後,忍不住讚嘆道:偉大領袖真是偉大,並且什麼都偉大,連那個都特偉大……!我還記得三妹對我說過一段絕密的「最高指示」,即老人家認為現在的婚姻制度並不好,應該實行一種「合同制」,即男女有意後,只訂一年的「合同」,第二年還有意就再續一年,反之則拉倒,免得離婚吵架惹麻煩。看來偉大領袖已在「試行」自已的「理想」了,不過他連「合同」也沒訂,即便有,一年也不止訂一份,他在這方面確己切身實踐並已達到了「自由王國」。

  上述那位空軍女舞蹈演員,在「吾皇駕崩」之後,無君可伴也不想再跳舞了,通過她爸的老上級粟裕,找到正任總參副總長兼二部部長的我老丈人,由他安插到二部去作什麼外事工作,後來不知怎麼又到了南京空軍文工團搞創作,只是不知搞出了什麼創作。就在這時,她和我們在九江至武漢的江輪上相遇了,她和我老丈人本來認識,就隨我們一起進了武漢東湖領袖別墅「百花一號」,她說自己跟偉大領袖也曾住過這裡。幾年以後不知怎麼她又去了香港,並且甩掉她己婚的老公──南京軍區一個副司令的公子,獨自闖天下去了。一段時間後又聽說她在香港混不下去,一度生活無著,卻又聲言要寫一部「中南海宮廷秘事」,將交給臺灣出版。國內聞訊立即由安全部門把她給逮了回來並圈了起來,以防「黨和國家機密」被她泄露出去。但是在港臺有的雜誌上,還是登出了她透露的一些「宮廷秘事」,因此確為黨紀國法所不容,逮她圈她也理所當然。有一年我遇到她在南京的父母,問他們這個女兒現在哪裡,他們說只知道在國內,卻不知道圈在什麼地方。

  值得注意的是,在《私人醫生回憶錄》中,列述了若干「寵妃」,這一確有其人並且可能至今還在的一位,偏偏一字未提,可見那書中所述,仍有「漏網之魚」,而「漏網」者末必就她一個。我的朋友三妹自以為獨得領袖的「親傳」,因而常常不知自己算老幾,其實她只是眾「妃」之一,在那本回憶錄中又只寫其事,未提其名,能名列「經傳」者卻另有其人,她只算個「等外品」,空軍文工團那位更是提都未提,又不知後來被打入何處「冷宮」,甚至一直不知死活,即使在世,可能也正面對孤燈苦度餘生。她和三妹等人,以自己一度的美好青春,換來如此一生,過得也都值嗎?  (2004年8月29日補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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