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小官」何以能「大貪」?

發表:2005-03-03 18:31
手機版 简体 打賞 0個留言 列印 特大

安徽省淮南市潘集區泥河鎮分管土地征遷的副鎮長謝昭金,利用在職期間挪用農民的拆遷補償費和青苗補償費共855萬元,其中110萬元用於賭博,農民的活命錢就這樣被一個貪官給耗光了。此事引發大陸網民在網際網路上的討論,像這樣的一個「小官」,何以能夠如此地「大貪」呢?

人民網3月30日報導,網友青山說,其實,「小官大貪」的事並不少見,謝昭金作為一名副鎮長,能夠監督他的人很多,讓他分管「肥差」的是頂頭上司,對他權力最有力量的制約,也是來自頂頭上司。然而,謝昭金的上司只管給他授權,而不加強對其的監督,放任自流,任其胡為。如果「大官」不僅管大事,也履行好監督下屬的「小事」,謝昭金能如此為所欲為嗎?

「小官」要「大貪」,還必須面對相對複雜的程式與制度。謝昭金挪用的是拆遷補償費和青苗補償費,這些補償款的發放程式還是比較複雜的,所以有人說「鑽一個環節的空子不難,難的是鑽多個環節的空子。」就是說,假如這些環節中有一個盯著資金流向,謝昭金也不會有那麼多挪用機會。令人遺憾的是,這些「小節」依然被諸多「大官」忽視。

如果「大官」能認真履行職責,「小官」肯定難「大貪」。因此,對這些「小官」依法嚴懲的同時,也必須讓那些忽視「小節」的「大官」,付出應有的代價。

網友李劭強說,「小官」可以「大貪」並不是一件出乎意料之外的事情。絕對的權利導致絕對的腐敗,如果失去了制約和監督,權利不論大小都可能腐敗,只是腐敗的程度因權利的大小有所不同而已。雖然基層官員是處於權利體系末梢的「小官」,但一旦其擁有了「大貪」的機會也更容易產生大的腐敗,因為小官更具有腐敗的機會:農村資訊不對稱現象極易形成監督真空。

網友:彭興庭說,「小官犯大案」也不是什麼新鮮事了,去年媒體報導的那個小會計,似乎還不算一個官,他都能利用手中「出納」的那點「小權」貪污挪用兩億多人民幣。

短网址: 版權所有,任何形式轉載需本站授權許可。 嚴禁建立鏡像網站。



【誠徵榮譽會員】溪流能夠匯成大海,小善可以成就大愛。我們向全球華人誠意徵集萬名榮譽會員:每位榮譽會員每年只需支付一份訂閱費用,成為《看中國》網站的榮譽會員,就可以助力我們突破審查與封鎖,向至少10000位中國大陸同胞奉上獨立真實的關鍵資訊, 在危難時刻向他們發出預警,救他們於大瘟疫與其它社會危難之中。
榮譽會員

歡迎給您喜歡的作者捐助。您的愛心鼓勵就是對我們媒體的耕耘。 打賞
善举如烛《看中国》与您相约(图)

看完這篇文章您覺得

評論


加入看中國會員

捐助

看中國版權所有 Copyright © 2001 - Kanzhongguo.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lank
x
我們和我們的合作夥伴在我們的網站上使用Cookie等技術來個性化內容和廣告並分析我們的流量。點擊下方同意在網路上使用此技術。您要使用我們網站服務就需要接受此條款。 詳細隱私條款. 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