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月號開放雜誌胡化的文章披露了一些殘案,現例如下:
林昭案:林昭批評極權,主張人權與自由,但沒有直接批評毛澤東本人。一九六九年四月二十九日槍決於上海,時年三十六歲。
遇羅克案:遇羅克主要批評了官方在出身問題上的人權歧視,只在日記中涉及毛澤東的個人崇拜。一九七零三月五日槍決於北京,時年二十七歲。
陸蘭秀案:陸蘭秀的知名度不如前兩人高。她生前是蘇州市圖書館副館長。四十年代就參加中國共產黨領導的革命,比較瞭解共產黨的歷史與馬列主義,因而對文革產生懷疑。最初,只是不滿文革中的某些現象,繼而不贊成打倒劉少奇等領導人。她曾經寄希望於毛澤東、林彪,由他們來糾正這些錯誤。但馬上招來殘酷的迫害。在被關押的嚴酷環境裡,她明確地提出,文革是歷史倒退,是毀滅性的災難,使人民處於水深火熱之中,呼籲立即結束文革。對於當時的清理階級隊伍和知識青年上山下鄉,她也提出了尖銳的批評,要求加以制止。
追根尋源,她終於意識到中國之所以發生文革這樣的災難,問題出在毛澤東身上,出在對毛澤東的個人崇拜上。她在一篇題為《自由》的文章中說:「我相信,在文化大革命受到歷史的審判之後,社會主義社會的自由度會有所擴大,人民獨立思考問題的自由會得到尊重 。」她寄希望於黨內的其他領導人能夠出來結束這場災難。陸蘭秀已經觸及了毛澤東本人的問題。一九七O年七月四日槍決於蘇州,時年五十二歲。
張志新案:對於毛澤東,張志新提出了較為系統的批評意見。以前中國大陸的各種報導,往往迴避這一方面,所以公眾只知道她反對江青等人,遇難前被割喉管極為慘烈,不瞭解她的思想深度。她一九六九年八月二十五日寫的一篇交待材料中明確地批評了毛澤東在大躍進以來的錯誤,集中反映在三面紅旗的問題上。她認為,廬山會議上彭德懷的意見是正確的。毛澤束整彭德懷是不符合黨的原則的。她不贊成毛澤東對劉少奇的批判。對於正在進行的文化大革命,她認為是「罕見的宗派主義和資產階級家族式的人身攻擊,藉助群眾運動形式,搞群眾專政的方法,以決戰的壯志,實行了規模空前的殘酷鬥爭,無情打擊」而且「發展到難於在短時間內得到克服的嚴重程度。」她指出文革「就其實質來說,早已是階級獨裁和階級專政的關係……要改變、糾正這個錯誤路線,也只能以階級獨裁和階級專政的方式予以解決。」
張志新的思想,應當說具有相當的深度。中共在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對毛澤東晚年的批判,也沒有超越這個深度。張志新於一九七五年四月四日槍決於遼寧,時年四十五歲。
毛死後的王申酉案和武文俊案
毛澤東逝世於一九七六年九月九日。但因毛澤束而釀成的文字獄並沒有結束。因為批評毛澤東而被判死刑的冤案還在繼續發生。這裡只舉兩例:
王申酉案:王申酉於一九六二年考入華東師範大學物理系。一九六三年,他就在日記中批評社會存在不平等;一九六四年,批評思想獨裁,一九六五年,他批評「三面紅旗一出,三年困苦降臨到六億人頭上」;一九六六年,他批評「在六萬萬人民中空前地培植起同封建時代類似的個人迷信、個人崇拜」;一九六七年,他指出「毛在十年前劃了三十萬右派份子,他們絕大多數是無權無勢的耿直志士」;一九七六年九月毛澤東去世後被捕。他在一九七六年十一月寫的長篇「供詞」裡,全面反思了毛澤東五十年代中期以來的錯誤,明確否定反右派、反右傾和文革等政治運動,提出了尊重價值規律,打破閉關鎖國,實行對外開放等系統的改革主張。一九七七年四月二十七日,王申酉被槍決於上海,時年三十一歲。當時上海市委須導人的理由是:不殺王申酉,對不起毛主席。
武文俊案:武文俊是湖南漵浦縣低莊公社楊和坪大隊小學教師,一九七六年匿名投書國務院總理,提出了「重新建黨建國建軍十大綱領」。其中包括:
●中國進入資本主義不是復辟倒退,而是封建社會發展的必然規律。現在所謂「社會主義」實際上是社會奴隸主義,才是真正的復辟倒退。
●煽動鼓勵人民之間鬥爭,說是階段鬥爭,其目的是為了鞏固它的奴隸主義制度。
●建國宗旨:創民主,除獨裁,立自由,滅殘暴,興文明,破野蠻,建幸福,濟貧窮,
天下必群起而服之,定無反心。
武文俊的信是一九七六年四月二十二日寫成的。四月二十四日從漵浦縣城投郵。七月二十五日夜裡,他就被捕了。七七年元月,他在漵浦被槍決,時年四十歲。
和林昭、遇羅克、陸蘭秀、張志新、王申酉不同的是,他們後來都由官方出面平反昭雪,而武文俊的親屬一九八O年開始上訴,要求複查。一九八二年五月十八日,懷化地區中級人民法院終審裁定:武文俊屬「有罪錯殺」。鑒於其家庭生活困難,特給予其家屬生活補助費八百元。至令他也沒有獲得平反。
各級黨委定死罪時無人反對
毛澤東去世後的兩年間,在中國大陸被判死刑的思想犯較為知名的還有李九蓮、鐘海源、史雲峰等。在山西,有一個所謂「第四國際案」,實際上這些人也是不贊成毛澤東文化大革命的做法,為首的張明、趙鳳歧在一九七八年被判死刑。當時中共已經開了十一屆三中全會,最高人民法院急令山西當局刀下留人,他們才倖免於一死。山西省分管政法的領導人不是為自己沒有成為千古罪人而慶幸,而是後悔動作太遲,沒有趕在大規模平反冤假錯案之前把張、趙置於死地。
以言致罪,因思想殺頭的血腥傳統,固然可以遠溯到秦始皇的焚書坑儒,但毛澤東及其身後的中共領導人,與之相比也不遜色。毛澤東本人就說過,秦始皇不過坑了四百六十個儒,沒有他多。在那個時代,各級領導幹部中,意識到公民有批評領導人的權利以及不能以言論和思想給人定罪的,沒有幾個。殺害這些思想烈士,都是在各省市黨委的常委已上討論過的,討論時不贊成殺人的極少,敢說他們無罪的恐怕連一個也沒有。
青海陸錦碧倖免於死
青海省有一個知識份子叫陸錦碧,是著名法學家楊兆龍的女婿。他在一九六九年寫了一份萬言書,批評反胡風和反右派是違憲行為,三面紅旗是主觀唯心主義,彭德懷案說明黨內缺乏民主,《炮打司令部》是公然製造黨的分裂,發動內戰。並提出恢復民主黨派合法地位,廢除文字獄,建立國家賠償制度,加強法制建設,切實保障人民民主權利,取消奴化教育,實行教授治校,企業實行按勞分配,農村實行三自一包,縮小剪刀差,改善農民生活,精簡機構,減少軍隊,減少對外援助,發展對外貿易,拋棄閉關鎖國,改善中美中蘇關係,爭取早日進入聯合國等治國政見,也在一九七一年冬天被西寧市公安軍管會一審判處死刑。
時任青海省高級法院院長的鄭文卿對他表示同情,於是在覆核會議上提出重新調查某些細節,到了一九七二年,「一打三反」的風頭過去,陸錦碧被改判二十年有期徒刑,總算揀了一條命,等到了八十年代的乎反昭雪。據他說,當時另外兩個政治犯,就在一九七一年被槍決了。像鄭文卿這樣的共產黨官員,在當時是極其罕見的。
中國大陸因思想而殺致罪頭的歷史,到今天也沒有結束。甚麼時候公民有權自由地批評國家的最高領導人而不必擔心因此獲罪,中國才算真正進入了政治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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