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商談受害經歷 怎一個慘字了得 受害台商在「臺灣投資中國受害者協會成立大會」上發言

發表:2003-08-01 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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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記者高大雄/臺北報導)臺灣投資中國受害者協會七月十五日在台大教師會館舉辦成立大會。多位受害台商上臺講述自己在中國經商時的受害經過,血淚斑斑。多名台商齊聲呼籲兩岸政府重視台商權益,更期盼受害台商團結起來,透過媒體、透過國際輿論的壓力,促使中共改善對台商的待遇。

以下是當日發言內容之摘要:

兒子辦學遇害 真相不明-李先生

各位來賓大家好,我是一個小公務員,也是一個流亡學生。十幾歲時,我從大陸到臺灣來,然後在這裡念中學、念大學,成家立業,很不容易的。我有一個獨子,國外留學回來以後,到香港公司去服務。這個香港商人,是從大陸出來的,老家在昆明。我兒子看到大陸的教育這麼落後,所以到了昆明後,第一步就先到鄉下,走訪這些落後的鄉村學校。那個老闆對我兒子很信任,然後在那邊開了一個高級中學,我兒子一手把它創辦起來。

但是,可能我兒子跟這個老闆太接近了,這個公司很多事情他知道的太多,於是就在1998年的12月2號晚上,他遇害了。我們都知道,遇害這類刑事案件,最後的目擊證人是最重要的。而目擊證人有兩位,是昆明的銀行的職員,還有一位是當地的大商人。事發當天,他們三個人從九點鐘開始就一直在喝茶,到了十二點,大家便分手了。分手以後,我兒子回宿舍,夜裡二點鐘,人就失蹤了。

後來,公安跟那個公司就完全配合起來,編造一個故事騙人。

他們說因為搶車子,我兒子遇害了。12月8日,我跟我太太到昆明,待了四十幾天,可是我們實在很幼稚,對於刑事案件,對大陸情形,並不十分瞭解,也沒有這種法令或刑事的知識,就讓他們矇蔽下去。

我們一再要求。可是他缺推說我兒子可能失蹤了,也不登報,電視也不報導,這麼大的案子,當地人都不曉得。我兒子就這樣沒了。後來告訴我們:我們到的第二天,也就是12月9日,我兒子的屍體就被火化掉了,也沒有宣布,也沒有怎麼樣。

我們只有兩個人,我跟我太太,生沒有看到人,死了沒看到屍首,什麼都沒見到,連一隻鞋襪都沒有,就是公安拿幾張照片出來矇騙我們。照片一拿出來,我太太一看,馬上就暈倒了。我說照片應該給我,還有遺物應該給我,可是最後什麼都沒有給我。回來臺灣以後,親友說事情已經這樣,趕快入土為安。我實在是很忍痛的,去大陸把骨灰抱回來。

但是,我知道這骨灰,百分之百絕對不是我兒子的,絕對不是的。但那有什麼辦法,做 DNA,我跟我太太跑昆明一趟,給他抽血驗NDA,驗了結果,他也沒有說,也沒有數據的比對。根據刑警組織說,應該是有十三項項目,比對結果有百分之九十九符合,就這樣,敷衍了事。這個案子到現在為止,他就抓了兩個人,那兩個死刑犯承認了就槍斃。第一次開庭是臺灣一個甚麼律師,結果過了兩年他也在上海遇害了。

當初,我問這個嫌疑犯:我兒子長什麼樣子?可是他答不出來。我兒子有三個大特徵:一是戴眼鏡;一是他留了小鬍子;三他是小平頭。不管什麼時候,不管你是什麼時候犯案,你兩三個人做這個案子,你不可能看不出來這很明顯的特徵,可是他都答不出來!

第一次開庭,連檢查官、法官都沒有辦法審下去,只好延期,延了一年多,律師也在上海遇害了。過兩天,我說:都不要去了,怎麼審都是假的。聽人說,過了三、四個月,這兩個人就槍斃了,就這樣了了。我以我勸各位台商,你們到大陸去,自己的人身安全第一重要。任何時候,大陸的人沒有一個人是可以信得過的,大部分的人都是說謊話,都是在騙人的。所以,我們深深體會白髮人,獨子就這樣犧牲了,永遠沒有辦法解除這個痛恨,希望給大家有一個警惕。謝謝!

台商隻身打官司 大嘆中國無公道-鮑先生

大家好,。我今天來這裡是帶著非常沈重的心情,我也不太願意講,因為這一生最大一個錯誤,就是選擇到中國大陸去投資。

我是92年到重慶市從事房地產開發,在大陸官司打了將近七年多。我在臺灣從事建設公司也將近十幾年,但從來沒打過官司,在臺灣從來沒有去過法院。

我在大陸打官司,從地方區法院、初級的法院、中級的人民法院、到最高法院都去過。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的訴訟我也去了。基本上這七年,就像一個夢魘。在中國大陸什麼叫做「公道」,公道就是自己有飯吃,你不管別人,這就是公道,你沒飯吃,別人不理你,這也是公道,那大家好自為之。

所以,我希望我們成立這個協會,是個非常理性的協會,用我們的智慧,用我們的力量,爭取我們的合法權益。當然,這個跟政治是一點關係都沒有。當然,主任委員是覺得比較難取回公道,但是我是覺得蠻有信心,這是我跟主任委員比較不同的理念,如果沒有希望,我幹嘛呢?人是自私的,我有希望,我來參加協會,希望協會明天會更好,大家明天會更好,好不好?!謝謝!!

八百萬換回自由 換不回十六年心血經營-周女士

1987年,我到中國大陸去,這中間,到後來,到2003年,我們公司在那邊已經十六年了,這中間的故事非常的多,不只可以寫一本書,可以寫很多本書。

我在中國失去二百一十三日的自由,這是一個慘痛經驗。我是被軟禁,不是被關在監牢裡面,我被軟禁在一個大樓的二樓,我的家屬、親朋好友,為了營救我,不要講中間花的其他費用,光是受騙的費用就八百多萬台幣,受騙喲!

我記得有個委員曾有一句話:有一些比共產黨更壞,哪一些人呢?就是趁台商在發生危難的時候,在中間騙取錢財的。他說:我們辦這個事,我們幫你辦,多少錢都可以辦,最後都是趁火打劫。這一些人是非常可惡,比共產黨更可惡,共產黨有一些人,共產黨分很多種,有一些非法做為的真的是可惡,但是在中間夾縫中求生存,騙取錢財的人更可惡,我深受其害,我的家屬也深受其害。

很抱歉,我只能談到這裡,謝謝。

中共禍害神州 台商挺身爭理-吳律師

我簡短做一個結論,各位要記住一點,臺灣也許我們有不同的政治立場、有不同的名字、有不同的寶號,但是一到了大陸,我們大家共同的名字叫「呆胞」。

第二點,剛剛周女士說比共產黨更可惡、更壞的,各位一定要記取這個經驗。我至少受理過台商一百個案子,我去過大陸超過一百次,寫過三本書,各位記者手上拿的「中國大陸順口溜」就是我編的,我在環球這邊開過節目,因為開這個節目,寫這個書,我被大陸禁足兩年,他說你破壞聲譽,是對不起祖國的。所以我被禁足兩年。

我告訴各位,如果你在大陸受到傷害,商務糾紛,司法案件,千萬不要相信「有力人士」,所有「有力人士」比共產黨更壞,他說我有什麼什麼關係,我告訴各位,中國人講一句話:「中國人幫中國人,中國人不幫臺灣人」。所以你怎麼找,找到最後,可能你找到江澤民。不過,他也一樣找到江澤民,江澤民告訴你說,你是臺灣人,他是中國人,所以我幫他,不幫你。所以,你千萬不要相信,自認中南海什麼國務院,什麼省委,什麼什麼的。

所以各位如果受騙以後,你只有四個字,「自認倒霉」,或者對方有沒有良心發現。無論如何,千萬不要相信有力人士,那是二度傷害。

那麼,如何來爭取我們的權益呢?我提出四個東西。

第一個「人情」,這不管用。你找江澤民,他們也找江澤民,所以沒有用。

第二個「司法」,那大陸是一個有法不依,無法無天的國家,因此,法律也沒有用,我在大陸打過五、六十個案子,法官說判決書你自己寫,所以法律在大陸沒有用的。

第三個「政治」更沒有用。

唯一靠什麼,靠媒體,只有靠媒體,持續的擴大,我們不要去醜化它,但是我們要報導事實,報導台商在大陸這麼多點點滴滴血淚史。因為大陸最怕、最在意的就是媒體,而且媒體不只靠臺灣,剛剛也提到透過國際的媒體,國際的人權組織,這樣大陸才會怕。

我記得我的老師焦仁和,以前海基會的主委。他講過一句話,千島湖事件的時候,你們罵我們海基會無能,國防部也無能呀!國防部也沒有派兵去要你們報仇呀!
多麼無奈,這是焦主委在千島湖事件的時候說的話。所以,我們政府不管海基會、陸委會,或任何部會,他不是不幫忙,是根本幫不上忙,使不上力。

所以我們今天台商聚在這裡,都有一個共識,你們都是不怕死的,這鏡頭是馬上看得到的,所有大陸衛星,是馬上看得到的,但是都不要怕,如果你不敢站出來,你一輩子被吃定了,只有大家站出來,不怕。

然後,我們希望督促中國大陸走向民主法治,只有中國走向民主法治,才能幫我們解決問題,否則的話,你在這邊,再怎麼叫,再怎麼吼,沒有用的。雖然他們無法無天,但是畢竟是中國人,他們還是要這個面子,怕丟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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