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知道了今年5月末居民儲蓄「突破8萬億元」的消息時,又看到「定期儲蓄」從2001年末的26.3%猛漲至2002年5月的56.1%。我就感到,這是全社會腐敗加速的明確信號。我寫了文章,企圖說明這個問題。我國從2001年9月至2002年5月,僅只3個季度,居民儲蓄就提高了1萬億元,從7萬億元達到8萬億元。這就是說,若是4個季度的時間,居民儲蓄將達到1.25萬億元的增長。我認為,1.25萬億元這個數字非同小可,因為我們不是西方國家,我國的「工資總額」在GDP中比例甚小,只有11-12%,近90%的錢不明去向。如前所述,1999年的全國「工資總額」僅有0.98萬億元;2000年也只有1.06萬億元!2001年的材料至今尚不清楚。但清楚的是:目前鉅額「新增儲蓄額」將會大大超出「工資總額」!1995年不過超出了44億元。今年可好!起碼將會超過1000億元了。
但後來的事實,又遠遠超出了我的想像。據報刊興奮宣布的消息,國內居民儲蓄總額至9月末已經高達8.45萬億元!這就是說,從去年9月末的7萬億元到今年9月末,1年之間,居民儲蓄總額居然狂漲了1.45萬億元!比我原來預計的還要高出2000億元,我看,「新增居民儲蓄」將超出「工資總額」高達3000億元了!這原因不說自明,就因為巨量「來源不明」的錢擁入了「居民儲蓄」,才會造成這種景象,所以,腐敗在加速,而且在急劇加速 特別是2002年,中國富人追求腐敗的厲害度,實在是非同一般。
這裡有兩個問題很清楚:
(1)工資總額是勞動者們的活命之水,不可能都進入居民儲蓄。按照目前經濟學家們誇張的計算,就算恩格爾係數已達到50%左右,中國已取得了偉大成就,那也表明,中國工薪老百姓起碼還需要5000億元用於吃飯,農民的吃飯問題也還需要一個大數目。由於目前中國城鄉收入差距巨大,我們先說城市,即3.6億城市人口每人平均每月吃飯要用掉109-115元錢,從日常生活經驗看,似乎差不多。另外,每人每月還要約用120元錢用來買衣服鞋帽、市內交通、孩子上學、老人生病、房租(或購房)、買日用品等。夠不夠?這樣一來,似乎把那些沒有「腐敗」氣味的「工資總額」就用得差不多了。
城鎮普通居民1年裡到底能存款多少?普通農民1年裡到底能存款多少?以我以前的估計,全國老百姓每年增加長期存款(無論活期定期)能有個2000億元(城鄉各1000億元)、即總收入的1/10也就不錯了。但我們目前1年增加的儲蓄總額竟高達14500億元,比我想像的多出14-15倍來。這就是說,現今銀行中90%以上的新增儲蓄額,特別是定期儲蓄,並非來自工薪一族,起碼不是來自該族的工資收入部分。
(2)既然新增居民儲蓄的主要部分不是來自「工資總額」,那麼,目前這憑空掉下來的1.3萬億元以上的新增儲蓄,到底是從哪裡來的呢?答案只有1個,腐敗。
在我看來,腐敗的金錢有幾個流向:一是流向國外,一是流向豪華的洋房、汽車、還有出國旅遊、吃喝嫖賭等,再就是大量進入了「居民儲蓄」。為什麼呢?讓我們來分別看看。
中國大量的腐敗黑錢正湧流向國外,美國、澳洲、東南亞無所不有。據報刊材料,我國1997 -1999年以「攜款潛逃」為標誌的資本外逃為520-530億美元,那麼,2000-2002年被腐敗分子「席捲而去」的錢又有多少呢?假設按照「居民儲蓄」的那種增長速度,起碼應當達到600-800億美元了,也就是6000億左右的人民幣。當2001年普通人民的人均月收入僅只有780元時,可以氣死全國人民的是,數千個或萬餘腐敗分子竟然能把幾千億元搞到國外去!這裡邊是否也有國家機關或人員的失職問題?我們沒有見到任何人因此「引咎辭職」,而只見人們不斷地在易地做官,歌功頌德。
我看,中國黑錢大量外逃的規模,應當引起國人的重視了。
所以,居民儲蓄的狂漲,並不表明「整個人民」的收入水平提高。為什麼居民儲蓄既不向消費分流,又不向投資轉化,少數人收入的腐敗性就是深層次上的原因。對此,經濟學家們通常是不加考慮的,或者他們不屑於講這些事情。到底為什麼?有人說,可能因為有的經濟學家自己就是百萬富翁、甚至是億萬富翁的緣故。
既然每年有一萬幾千億元的錢進入居民儲蓄、而且又來路不明,是不是應當查一查呢?檢查來路不明的錢是否國家的職責?我看是沒有問題的。特別是那些大戶的錢。否則,國家的各種銀行豈不是成了「洗錢」的大塊肥皂了。如果實在不願意查,那就會令人疑竇叢生。人們過去指責瑞士的銀行制度包庇壞人,為其洗錢,但若是國內的銀行也可以允許居民存起大筆的錢而不問其來源,那中國的銀行豈不變成世界最大的「洗錢」場所了?那麼,國內的貪官也就變成名副其實的「制度的產物」了。
在國內,由於各商業銀行從來不問存戶巨款的來源,不需要任何鑑定或監管,而且曾經長期有「中國特色」地不採取儲蓄實名制,所以,20年間中國成為世界最大的、理想的洗錢場所。經濟學者們也很配合,他們將存錢稱為「隱私」,似乎誰要過問,就會破壞市場經濟!誰就是「紅眼病」!那就成了不得了的罪過,似乎比洗錢的「罪」還要大。所以,不管那些人是從如「北京西客站」這樣大大小小的建設工程中、九江防洪堤那樣一些「豆腐渣」工程中、還是挪用私分三峽移民款,還是從各式各樣的行賄受賄大量弄到黑錢,他們就都會毫無顧忌地將錢存到銀行,以後再用來投資、買房、購車、嫖賭。因此,在中國,黑錢、白錢和黃錢,都一概自由地流來流去,好像一切都順理成章。這種對「暴富者」的嬌縱,如此大量地氾濫,在西方法制國家是根本不能想像的。
讓我們再從宏觀上大致估計一下中國的「腐敗量」。
腐敗,簡言之,就是「非法收入」。那麼。首先來看中國的「合法收入」究竟有多少。按我的理解,中國的「合法收入」大致可以分為如下幾種:
1、工資總額;
2、農民的農牧漁副等業的勞動收入;
3、自由職業者的合法經營收入;
4、私營業主的那部分合法的所謂「紅利」;
5、稿費、專利費等「知識產權」收入;
6、少量灰色收入,如少量合理的「勞務費」;
7、居民正當收入的存款利息。
除上述各項「收入」以外的各種「收入」,是否都是「腐敗」,還可以探討。但可以確定為 「腐敗」的是:
1、貪污、行賄受賄、公款私分、權錢交易的「回扣」「好處費」等形式得來的錢款;
2、刑事犯罪,如搶劫盜竊、高技術犯罪、各種詐騙等得來的錢款;
3、妓女所獲得的錢款;
4、非法攤派、非法集資;
5、大部分「灰色收入」;
6、用於權勢者享受、大吃大喝、公費旅遊、公費出國遊樂的公款,也是腐敗之一部分。
分析的困難是,我們很難得到上述各種「收入」的確切資料,所以,對全社會「腐敗量」的計算,就會有很多困難。例如全國官員貪污收入的「總量」到底有多少?就很難計算出來,國家統計局也沒有公布過類似統計。而上述第6項的錢款,在「官員腐敗」的現象中也起了很大的作用,這些還不能計入「貪污總量」。所以,腐敗,除了可以並應當「量化」為有權者們的「貪污總計」,給人們一個數量概念,還表現為一種社會醜惡行為不斷擴張的趨勢。例如單位用公款給「領導人」買昂貴的商品房、或高級的專用設備,也不是廉潔,而是一種腐敗。現在還有一種現象,即「有權者」並不一定就是單位領導人,掌握這各種權利的人,即使是醫院收款員,手持罰款本的警察,都可能利用手中的「權力」來為自己謀利。這已經是非常可悲的一種深入民族骨髓的腐敗。
所以,「愛國」可以,但千萬不要愛屋及烏,不要同時也愛上我們國家的腐敗。要估摸國內腐敗的「總量」,首先可以看看「不腐敗」的那部分共有多少。除「工資總額」和勞動農民的農牧副漁業收入這兩個大頭外,其它的很難查到國家的有關統計資料。例如文字工作者的「稿費總量」究竟有多少?但大概不會很多。自由職業者的收入總量是否有統計?也很難說。稅後的「存款利息」本來應是合法收入,但若是「款」本身就是貪污所得,那麼「存款利息」也就很難被認為全都是清白的。何況多次降息後,這部分錢的總量也不會太大,我估計每年也就在1000億元上下。至於私企業主的「紅利」,就和存款利息一樣,也不能一概而論地稱其為「合法收入」,若是該業主在「原始積累」時就是靠「黑錢」或賄賂起家,那麼其「紅利」也是不合法的。在中國,肯定有大量私企業主與腐敗官員的權勢勾結的現象,應予查處。至於腐敗私企的「量」有多少,像我這樣的普通研究人員更是無法查清的,必須由「有關部門」來查處。有人在報上曾開玩笑說,「有關部門」就是除了在文件中再難找到的單位。但是,若要真的查清並擊倒腐敗,還必須讓「有關單位」浮出水面,而且須在制度上使「有關單位」充滿廉潔官員,才有可能最後獲得成功。
我國以「工資總額」和勞動農民的勞動收入為主體的、全沒有腐敗味道的正當合法收入,我估計,現今1年裡其總量應當在2.2-2.3萬億元上下。農村人口雖然約為城市人口的3倍,但是正當的、沒有腐敗氣味的農民收入,也應大致在每年1萬億元上下。剩下的,是否全是「腐敗」?還可以研究探討。但依我看,城市裡帶有點腐敗味道的居民收入應在每年1.2-1.3萬億元左右。也就是說,有腐敗氣味的「城鄉居民收入」總量當也在2.2萬億元左右,另外用於腐敗「支出」的公款,還有一個廣大的數目。依我看,沒有腐敗、或腐敗氣味不太多的錢款,在GDP中佔1/4左右,但養活了99%的民眾;而腐敗之款,在GDP中約佔1/3左右,它則供養著佔人口總數約1%的富人無憂無慮地吃喝玩樂、狂嫖濫賭。
這種估算是否合理?還有另一個左證。據公布,我國2001年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已達到了3. 76萬億元。若是工資總額1.1-1.2萬億元,農民的勞動收入1萬億元,兩項相加為2.2萬億元,就是說90%以上的人們的清白收入,可以佔到全國消費品零售總額(可不是GDP!)的近60%。假若全國自由職業者的合法收入和消費還有10%的話,也就是說,起碼有30%規模的消費品零售總額為「不清白」或「不怎麼清白」的收入買掉了的。該數量可以估為1.1-1.2萬億元。此外,全國富翁婆們購買高級住宅和高檔汽車應當還有一個大的款數,若人均花100萬元,就是13-15萬億元,但它們不是1年之內就花掉的,可以暫不考慮。很明顯,上述1年間的全國腐敗收入,若是再加上「居民儲蓄」中「非工資勞動收入」的那個部分,也正巧是在2.2-2.4萬億元規模。
這種估算是否準確,並不重要。但是否有理,卻很要緊。我國在宏觀經濟上出現了這麼多令人惶惑不解的地方,出現了腐敗的某種大趨勢,實在使得廣大人民很難放心。
在我國,80年代的「腐敗」現象曾經引起人民普遍不滿,但90年代後又大進了一步,我認為可以用四個字來形容,就是「賄賂公行」。行賄受賄都上了一個台階,深入到了各行各業和各個角落,大大小小的權都和錢聯繫了起來,幾乎所有的人都在為自己能多獲得錢、多多享受而奮鬥,並已經毫無顧忌。這令人想起了一千三百多年前的往事,貞觀三年,也就是公元629年,李世民曾指責他父親時代的第一高位的權臣裴寂:「武德之際,貨賂公行,紀綱紊亂,皆公之由也。」可見李淵做皇帝的「武德」年間,也有流行「賄賂公行」的劣跡。李淵不懂得治國的真諦。而由於李世民厲精圖治,虛心求諫,議定法律,任用廉吏,竟然在短短几年裡,就使得隋末大亂的形勢變為「海內升平,路不拾遺,外戶不閉,商旅野宿」的安定的社會生活畫面。可惜的是,在中國兩千餘年的黑沉沉的皇權制度下,這個僅有23年的「貞觀之治」只是閃現出一線光明,中國歷史上再沒有一個時代能達到「貞觀」的水平。
我想,一個公然腐敗的社會,是不可能長治久安的。(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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