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政治犯所犯何罪?在取消了「反革命罪」後的今天,據說他們犯下的是「以造謠、誹謗或者其他方式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組織、策劃、實施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煽動民族仇恨、破壞民族團結」等罪行;用通俗的話、直接的話作個總結,也就是所謂「陰謀顛覆黨和政府」。確實,他們罪大惡極!黨和政府也可以顛覆的嗎?它們只能在「偉大、光榮、正確」聲中慢慢地腐朽,而絕不能主動去推翻。
當年的孫中山不就是因反對尚未完全腐朽的清王朝而成為遭到通緝的大政治犯嗎?李大釗現在稱為「革命先烈」,想當年不也是因犯下政治罪而被正法嗎?《紅岩》中的江姐等等不也是因為犯下政治罪而囚禁於渣滓洞、白公館嗎?中國歷朝歷代當權者中有誰會眼睜睜地坐等別人「陰謀顛覆」嗎?如此先進的、有利於腐敗瀆職大有作為的社會主義制度設計,安能隨便讓人推翻呢?對政治犯絕不心慈手軟,是皇帝們留下的國粹!
到了21世紀,美國等西方資本主義國家,把公民顛覆政府的行為合法化,叫作「陽謀顛覆」。試問:執政黨後面跟一排時刻覬覦寶座的野心勃勃的人,還哪有心思專心致志地治理國家?這是與我們獨裁的傳統文化根本對立的價值觀,根本不適合中國國情!我們偉大、光榮、正確的中國共產黨人,信仰的是「一個主義、一個政黨、一個領袖」。說什麼也不能把這點寶貝給丟棄了!這可是當年費盡周折從希特勒那兒高價進口的。否則,就是忘祖,就是漢奸行徑。
何況,把這些政治犯關押起來,於國家還另有一項大作用:用作與美國人打交道的奇兵和暗器。當為人權的事遭到美國方面指責時,或者為了某項事務談僵了時,宣布釋放幾個政治犯,立馬就可以看到美國人的臉由陰轉睛。御用宣傳工具又有工作可做:中國的人權記錄又得到顯著改善,中國的人權狀況從來沒有這麼好!
所以,「中國政府必須保持一定的政治犯存貨。當他們和美國打交道的時候,這些貨品可以根據需要,適當地打出一點。當然不能一下子全放完」(不久前獲得中國政府釋放的美利堅大學學者高瞻語)。
把公民的自由當作政府的一項秘密外交武器。這樣的政府是個什麼性質的政府呢?一位熟知法律的國際權威人士說:「(這些)政治犯中很多根本就不該被關進監獄。他們所做的事情,在一個文明的社會裏是不應該關進監獄的」。此權威人士未加說明的意思是:把政治犯送進監獄的社會,不是一個文明社會。
在電視上聽江澤民講「三個代表」,借用陳獨秀先生的話,我認為完全是「誑人的一文不值的虛文」──這位共產黨的第一任書記在1915年就說過:「若事之無利於人或社會現實生活者,皆虛文也,誑人之事也。誑人之事,雖祖宗之所遺留,聖賢之所垂教,政府之所提倡,社會之所崇尚,皆一文不值也」。我對此的態度是:用腳投票──趕緊搶過遙控器換臺。對這位友人的話,我卻恨不能舉三隻手以表達贊成之非同尋常。
記得美國前總統克林頓在北京大學與江澤民同臺演講時說過一句話:不同政見是美國強大國力的重要組成部分。此話從反面講也成立,鏟除不同政見就是阻礙綜合國力的發展。中國為什麼落後於日本?朝鮮為什麼落後於韓國?東德為什麼落後於西德?所有這些實在與前者打擊而後者容納不同政見大有關係。可見,政治犯們所唱的「反調」遠比「三個代表」更有利於國計民生。作為一個現代民族,對他們不僅不應該關押,而且應當大力支持和鼓勵!
在家裡看槍戰片,常常看到一些玩槍玩到出神入化的好漢到了窮途末路,總要抓幾個人質以作救命稻草,用槍抵著驚恐萬狀的人質的太陽穴,大聲叫嚷:「不答應條件,我殺了他。」出現這樣的場面,我就要不失時機地向兒子挑明:「這些傢伙是歹徒!你長大後千萬不能學他們。」一個黨、一個政府,用槍抵著本國公民的太陽穴向別人講條件,這樣的黨、這樣的政府,該稱作什麼呢?我有點語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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