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官變共諜卻無法可辦 綠委提案加嚴《國安法》(圖)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1日審查國家安全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法務部次長黃世杰(左)、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右)列席備詢。(圖片來源:中央社)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1日審查國家安全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法務部次長黃世杰(左)、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右)列席備詢。(圖片來源:中央社)

【看中國2025年5月1日訊】(看中國記者盧乙欣綜合報導)今天(1日),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審查多位民進黨立委提出的《國家安全法》修正草案,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表指出,這些提案跟陸委會的政策立場一致,因此表態支持。梁文傑舉「降共上校」向德恩為例,指現行《國安法》僅處罰為中共發展組織的發起人,但加入的人卻無事,導致發生不少荒謬情況。

根據上報消息,2022年9月,前陸軍上校向德恩遭到檢調約談,查出他每個月領取4萬元甘淪為共諜,不僅簽下「投降承諾書」,甚至答應若兩岸到時真的開戰將會「為祖國效力」,最終遭判處有期徒刑7年6月。

梁文傑指出,向德恩加入中共組織,甚至拍照宣誓效忠中共,但《國安法》第2條僅處罰為中共發展組織的主持人、發起人,因此僅是加入的向德恩,因此而無法以《國安法》辦,最後只能用貪汙罪辦。他認為,這個法條會造成許多荒謬現象。

陸委會在提交給立院的報告中提及,層出不窮的共諜案均顯示,當前的《國安法》仍是無法有效遏止類似事件發生,包括法律構成要件規範上有所不足、司法實務偵審過程認定不易,或判決結果不足造成嚇阻作用等,均有待相關法制進一步完備。

今次民進黨立委提案修正的內容,包括沈伯洋等人提案,將「國家核心關鍵技術之營業秘密」修正為「國家核心關鍵技術」;陳冠廷等人提案,則是將「公務上應秘密之文書、圖畫、影像、消息、物品或電磁紀錄」改成「涉及國家安全或公共利益上應秘密之文書、圖畫、影像、消息、物品或電磁紀錄」,此外,相關的觸法行為也將要提高刑罰及罰金上限。

針對所有立委提案的相關版本,陸委會強調,主要是修正《國安法》相關規定,包括了針對防杜發展組織、禁止參加組織、防範洩密、維護資通安全、設立國安專庭及針對軍公教退休人士,如果觸法將會被剝奪退休給與等內容進行強化規範,陸委會對於這些提案都表達支持。

無黨籍立委高金素梅質詢時指出,在民進黨政府主導下,2019年修國安五法、列反滲透法,2022年又修《國家安全法》,現在則是打開全國法規資料庫,與國家安全有關的法條多達397條,現在又要再次修國安法,「許多版本把法修的越來越嚴、管制的範圍也越來越寬。」

高金素梅更進一步點名陳冠廷的提案「應設立國家安全專業法庭,由具有國家安全相關專業知識之法官辦理」,並指出,按照陳冠廷修法說明,近年來因違法國家安全法的相關案件的判刑,均是輕判及易科罰金,必須重新訓練一批可達到績效、能判重刑的法官,如此一來不就跟當年的白色恐怖、戒嚴時期的心態一樣,要以軍法官判案,首謀至少要判刑15年以上,「這不是戒嚴,什麼才是戒嚴?」

刑事廳法官吳元曜則表示,加強教育訓練目前均在進行,也尊重各案法官關於量刑的判斷。

陳冠廷稍早則反擊說,指出該提案是在現行民主憲政體制及法院組織法框架下,設立處理特定專業領域的專業法庭,目的是在提升司法對於國安案件的專業審判能力,主要是要提升審判品質,為「判得準、判得對」,跟威權時代的軍事審判並不相同。

陳冠廷強調,今次提案沒有涉及修改任何關於搜索、逮捕、羈押等偵查或是強制處分權力的法律,也未賦予政府新的權力進一步侵害人民自由,只是要求讓具備國安專業知識的法官審理國安案件,並要求這些法官每年都須接受一定時數的國安專業訓練或在職研習,進一步確保其專業程度,至於把合理的司法改革措施汙名化為「綠色恐怖」,對理性討論並無幫助,更對國家安全構成風險。



来源:看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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