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島日報澳洲版報導,澳洲聯邦法庭上週裁定王泰盛上訴失敗,要付興訟的移民部長法律費用。
王泰盛為阻止被遣送回中國,要求移民部長公開不予繼續簽發學生簽證理由的內幕,以證明行政失當。
王在中國曾任中級的海關人員,其後獲單程證到香港,為賴昌星工作。在遠華案曝光之前由香港來悉尼旅遊,然後改讀商科,在申請續簽學生簽證時被移民部扣留,自2002年2月一直被扣留在維拉活非法移民羈留中心,等候遣返,王多次向行政上訴審裁處及聯邦法庭上訴。今次的上訴,為不服行政上訴審裁處的判決。
短网址: 版權所有,任何形式轉載需本站授權許可。 嚴禁建立鏡像網站。
【誠徵榮譽會員】溪流能夠匯成大海,小善可以成就大愛。我們向全球華人誠意徵集萬名榮譽會員:每位榮譽會員每年只需支付一份訂閱費用,成為《看中國》網站的榮譽會員,就可以助力我們突破審查與封鎖,向至少10000位中國大陸同胞奉上獨立真實的關鍵資訊, 在危難時刻向他們發出預警,救他們於大瘟疫與其它社會危難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