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财政部表示拓展地方政府收入来源。(图片来源:Adobe stock)
(看中国记者李正鑫综合报导)中共三中全会后发布正式文件,7月31日,中国财政部表示将“推进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并稳步下划地方”。但在中国经济下滑、税收连年锐减的形势下,补充地方政府财力对缓解其债务来说是杯水车薪。
中国财政部表示拓展地方政府收入来源
港台时间7月31日上午10时,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中国财政部副部长王东伟等出席介绍情况,并答记者问。
王东伟介绍,目前,中国关税总水平为7.3%,与32个国家或地区相互实施优惠的协定税率,在海南实施“零关税”、离岛购物免税等政策。
王东伟表示,在现行规模较大的几个税种中,消费税全部归属中央,主要在生产和进口环节征收。下一步,将推进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并稳步下划地方政府,统筹考虑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税收征管能力等因素,分品目、分步骤稳妥实施,拓展地方政府收入来源。
王东伟表示,研究把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合并为地方附加税,授权地方政府在一定幅度内确定具体适用税率。
王东伟还表示,近年来,在环境保护税法、资源税法、耕地占用税法等地方税立法中,已赋予省级政府确定具体适用税率、税收减免等管理权限。今后,在中央统一立法和税种开征权的基础上,研究在地方税税制及具体实施上赋予地方政府更大自主权。
中国财政部综合司司长林泽昌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上半年全国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7万亿元(人民币,下同);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下达8.99万亿元,占年初预算的88.1%;去年1万亿元增发国债已全部下达地方政府;今年地方政府新增债券,截至7月26日,已发行1.9万亿元;今年还安排1万亿元超长期特别国债,截至7月24日已发行4180亿元。
三中全会决定税收分羹
中共政府日前发布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这份三中全会文件事关未来五年重大经济举措,其中又以改革消费税制,缓解地方财政收入紧张而备受瞩目。《决定》中提到,“推进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并稳步下划地方”。
中国官媒媒体背景的澎湃新闻报道,消费税“后移”,指的是征收点从生产地转向消费地,也就是在哪里购买,就归哪里所有;“下划地方”,则是把消费税从纯中央税改为中央和地方共享。目前中国的四大税种中,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都是央地共享,只有消费税需要全部上交中央。
澎湃新闻称,此举对广东、山东、河南、浙江、四川等消费大省来说将是一笔可观收入,但对上海、贵州、云南、湖北和湖南省等来说则相当不利,因为烟酒、成品油和汽车是当前消费税的贡献主力,而上述省份又是这些产品的生产加工大省。虽然,这能让地方政府意识到提振內需消费的重要,但由于商品批发、零售价通常高于出厂价,这在税率不变的情况下,也意味着消费者需要缴纳更多税额,负担变得更重,从而将影响居民的购买力。
随着中国地方财政收支矛盾不断扩大,分析人士指出,这是中共政府为了缓解地方政府财政压力而做出的调整。
根据华盛顿智库战略与国际研究中心(CSIS)7月22日发布的三中全会研讨会的内容,荣鼎集团(Rhodium Group)分析师荣大聂(Daniel Rosen)表示,尽管中国经济在疫情后出现复苏,但地方政府激励增长的财政手段却“被边缘化”(sidelined)了,而三中全会后发布的《决定》内容也没对此提出非常具体的解决方案。
荣大聂说:“《决定》的确提到要进行中央地方财政改革,这本是2013年的紧急优先事项,在当时的三中全会文件拥有独自完整的篇章。但这次却不隶属于《决定》的15个小节,而是被分到另一个更广泛的章节里。此外,《决定》对于中央是否将全面承担地方的医疗保健、教育等支出,以解决地方财政危机最主要的部分方面也写得不是非常清楚。”
据《华尔街日报》7月23日报道,在三中全会蓝图中,决策者承诺增加地方自主财力,拓展地方税源,并“推进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并稳步下划地方”,但没有说明如何实施。关于消费税的措辞最早出现在2019年的一份文件中,后来在2021年发布的现行五年规划中重复提及。
中国上世纪九十年代的分税制改革虽然化解了中央财政危机,却也导致地方政府不得不透过出让土地和举借债务来发展本地经济。如今,不仅地方承担过高的债务风险,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也加剧地方的财政困境。
据自由亚洲电台报道,美国斯坦福大学中国经济与制度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许成钢认为,光靠改造税务机制无法解决中国的根本问题,也就是家庭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GDP)比例低的问题,因此这对中国未来的经济发展影响十分有限。
许成钢说:“之所以中国的家庭收入占GDP的比例非常低,那是所有制的结构决定的。而所有制最大的问题,就是全面的土地国有制。中国的土地百分之一百是国有的,我这里讲的国有指的是最终控制权,不是指名义上的所有权。名义上的所有权叫做农业式集体所有制,但实际上,集体并没有最终控制权。中国在过去经济大发展的时期,如果我们去讨论哪一个生产要素增值最多,那么就是土地。由于中国是全面的土地国有制,所以土地的增值大都进入政府的收入了。”
许成钢表示,中国经济当前最大的问题在于国有制,这种状况导致了家庭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过低,因此某种程度的税制改革仍难以提振居民的消费需求。
对地方政府来说是杯水车薪
海外智库“天钧政经”的研究员任重道撰文《三中全会财税改革遮遮掩掩 习近平看账本愁眉不展》指出,在中国四大税种中,消费税是唯一尚未实行中央和地方共享的税种,因此在新一轮改革中受到关注:扩大征收范围、后移征收环节、税金下拨地方政府是未来消费税改革的三大看点。
消费税是以消费品的流转额作为征税对象的各种税收的统称。中共财政部数据显示,2023年,消费税收入规模达1.61万亿元(人民币,下同),占整体税收比重的8.9%,规模和占比仅次于增值税(38.3%)和企业所得税(22.7%)。在中国,消费税主要在生产环节,由生产方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缴纳,收入完全归属于中央财政。
消费税自1994年在中国首次登台以来,消费税经历了多次调整,包括2006年消费税制度改革、2008年成品油税费改革、以及2014年税目和税率调整等。
文章认为,这点儿财源对地方政府来说是杯水车薪,因为债务压顶。截至2024年5月末,全国地方政府债务余额42.38万亿元。并且,更严重的是大量的隐性债务。目前,地方政府的隐性债务规模没有准确数字,主要通过融资平台等非官方渠道举借,没有纳入官方统计体系,大部分机构预测在50万亿元-70万亿元左右。
按照地方融资平台平均负债成本5%-6%计算,地方政府每年需要为隐性债务支付利息超过3万亿元,占地方政府预算收入的30%以上。在过去,土地财政对隐性债务形成有力支持,债务风险不明显。近几年,受房地产危机爆发的影响,作为重要还款来源的土地出让金收入大幅下降,使得地方财政资金吃紧,债务风险暴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