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2021年7月8日, 邹家成去西九龙裁判法院应讯。(图片来源:Getty Images)
【看中国2024年3月12日讯】2019年7月1日正值香港反送中期间,大批示威者占领香港立法会,事后多人被起诉,其中一名被告本土派抗争者邹家成,他亦是“47人案”被告。11日,邹家成在区域法院陈情,明言无论法庭对其处罚为何,都会继续前行,将恐惧化为力量。以下是邹家成陈情全文:
法官阁下:
一个真诚的认罪求情,应该以交代自己做过的事开始。我的确进入过立法会会议厅、在墙上喷上“反送中、释放义士、真普选、取消功能组别、太阳花HK”的字眼,并且撕毁三本《基本法》。我亦有帮忙举起“没有暴徒只有暴政”的横额,以及贴上一幅港英旗。这些都是我自己决定做的事。除此之外,我并没有破坏会议厅任何事物。
于我而言,占领立法会很明显是反修例运动的一个里程碑。当年六月,政府一再在百万人游行示威后拒绝撒回逃犯修订条例是事件的近因。示威者闯入立法会后,我们大多数人感受到的是恐惧:陌生的中国刑法可能随时加诸自己身上,而所有合法和平的抗争手段都似乎不能够阻止政府逆民意而行。当人身自由这些基本人权被严重威胁的时候,这种危急存亡的感觉驱使我更激进地抗议。所以我走进立法会,在墙上喷上“反送中、释放义士”,要求全面撒回草案,释放被捕人士。看到立法会内“是你教我们和平游行是没用的”的字句时,我知道这种恐惧不只是我一个感受到。一直提倡和平理性示威的人权运动领袖马丁路德金曾说:“暴动是不被聆听者的语言,Riot is the language of the unheard,当管治者谴责暴动,却不用等同的力量去修正不公义时,一个地方只会在一次次的暴力与骚乱中轮回。”有时市民大众突然变得激进,并不是一时冲动的反射,而是走投无路的疾呼。
走进会议厅撕毁《基本法》的时候,我意识到这个行为带有重要的象征意义。立法会会议厅是主宰整个香港命脉的地方,但谁主会议厅,从来都缺乏充分民意基础:一直以来泛民主派都在选举中持续获得过半数选票,但因为功能组别的存在,在议会里永远只是少数。再加上自主权移交后议员动议草案需要分组点票的规则、非民选的政府垄断政策,所以香港市民从来都没有实权决定家园是如何发展。由97年起,政府一直未能说服包括我在内的大多数香港人,选举制度是能够保障港人的利益,立法机关是有足够权力将民意转化成政策,而政治现实亦证明《基本法》中提及的港人治港、高度自治,以及双普选的承诺全部落空。
宪法的核心功能在于约束当权者的权力,保障公民权利和自由。但由04年政改三步曲变成五步曲之后,特区政府就完全失去自行启动政改的权利;16年,选举主任肆意取消候选人资格,当选议员亦竟然因为立法会主席不肯安排重新宣誓被褫夺资格;20年,《基本法》所赋予港人的公民权利在《国安法》落实后被完全剥夺;23年,我连自由拣选代表律师的基本权利都无法行使。以上种种都反映《基本法》无力守护民主制度、人权自由。对我而言,进入立法会就意味着全香港市民重新直接行使政治权利——这并不是单纯反对一个个别法案,更加是反抗一个持续打压民意的制度,是要求民主化运动的一环。
一旦了解香港人从来未曾当家作主的历史,占领立法会就不应该被理解为单纯侵犯公共财产,或践踏民主制度的暴力冲击事件。首先,于我而言,香港人质疑的从来都并非选举舞弊,而是整个选举,以至立法制度,根本无法反映港人的意愿和利益,也无法落实《基本法》庄严的民主化和自治承诺。其次,驱使香港示威者进入立法会的并不是任何个人利益,而是为了宣传理念和守护价值:有人围起保护立法会图书馆、在取用饮品之后放低价值相等的钱币、所有的喷漆口号与所谓破坏都无一不是在表达坚定的政治诉求。当时的环境虽然无人指挥,但示威者却是坚守原则、井然有序。我想到最好的解释就是示威者是抱持共同理念进入立法会,这个理念最终凝成包含五大诉求的《金钟宣言》,在会议厅被读出。
由个别政策而起,最终演变成民主化运动的事件在历史上比比皆是。太阳花学运是由台湾人反对立法机关不经审核下,通过与中国的服务贸易协议而起;乌克兰橙色革命的起因是反对危害国家运作的严重贪污;土耳其人占领盖齐公园是为了反对政府不顾民生需要的城市规划。在这些运动里,占领者最终的诉求都涉及政制改革,期望透过修正不公义来达致人民生而为人应有的人权、民主、公义。占领与所谓破坏的最终目的不外乎是要建立一个令所有人民,而不只是在上位者能安居乐业的制度。我在立法会里的行为,也是本住一样的精神和信念。
一个政权如何看待异见和能否修正自己的错误,决定一个社会能否行稳致远。无论法庭对我的处罚为何,我都会继续前行,将恐惧化为力量,正如我当日走进立法会一样。
以上是我的陈辞。
邹家成
202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