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 (图片来源: ANTHONY WALLACE/Getty image)
【看中国2024年3月9日讯】香港法庭就黎智英案盘问几位前苹果日报高层,由他们作供指证黎智英所谓“罪行”。日前杨清奇证词中有关我的部份,有不少记忆错误,虽然并非涉及严重环节,但出于维护事实,我仍应就此提供我的证词。
杨清奇说“曾被黎智英‘好欣赏’的作家颜纯钩投诉其文章不获《苹果》采用”,事后壹传媒前行政总裁张剑虹就此“当着同事面闹我”,最终张剑虹将“颜纯钩的文章安排在副刊刊登”。
此事全属无中生有!首先,我从来没有向苹果日报投诉我的文章不被采用。我投稿多年,深知文稿不被采用很正常,没得投诉,投诉也没用,唔通你一投诉人家就怕了你?我投稿苹果,先是在李怡手上,间中不被刊用,到杨清奇手上,也有落空的例子,碰到这种情况,都只能骨一声吞下去,凭什么去投诉人家?投稿不保证刊用,约稿基本上要采用,这本是惯例。
当时苹果论坛版有固定专栏,约稿又多,因此在杨清奇负责时,曾有数度因压稿较长时间,而使稿子失去时间性。尽管如此,我也从未因压稿而投诉,后来开了脸书,我曾在脸书文章中提及投稿失去时间性的问题,杨清奇可能看到,就以为我对此意见很大,因此直接去找黎智英投诉,引起黎与张他的不满。其实当时我根本与黎张二人都没有交集。
因为有脸书发文章,有一段时间投稿给杨清奇就少了,后来有一次,杨清奇又写电邮来约我写,自此又恢复投稿,而压稿的事仍有发生。从向苹果投稿第一天起,到停笔为止,始终没有向黎智英或张剑虹投诉过一次。很早以前,我投稿信报一篇文章,被编辑删到七零八落,把最主要的观点都删了,我曾写信向编辑投诉——要投诉就直接找编辑投诉,向老板投诉伙计,这种狗皮倒灶的事,也是我不屑于做的。
我与苹果日报的正式关系,先是黎智英打电话约我写副刊专栏,写了一段时间后,张剑虹写电邮约我写社论,每星期一篇,后来因有作者退出,他又约我每星期多写一篇,写到苹果停刊为止。实际上,自黎张二人约稿起,他们从来没有过问我怎么写,没有给我下达任何写文章的指令,也没有对我写的内容提出过任何异议,他们完全尊重我的主见。自约稿之日起,中间从未被压稿,因为都是固定的见报日期,不但不会压不会退,而且不能缺。杨清奇说我的文章“不获采用”,纯粹是张冠李戴,因为不存在专栏和社论不获采用的可能性。
说张剑虹将我的文章安排到副刊刊登,更属荒唐与违反常识。我投稿论坛版时仍未在副刊开专栏,时评文章一般都在一两千字之间,副刊专栏篇幅只有五百字,根本不可能搬来搬去。后来写社论,每篇规定三千字,更不可能移到副刊去刊登,不知道杨清奇这些记忆从何而来。我间中也曾写篇幅长的散文给苹果,但都直接寄给董桥先生,由他定夺,与杨清奇没有关系。
每个作者都看重时评文章的时间性,但我不喜欢稿子被压,与我有没有投诉是两回事,因此张剑虹公开“闹”杨清奇,与我的事情无关。其次,我的时评文章也从未被张剑虹移到副刊去用,时评文章刊在副刊不伦不类,稍懂报纸操作的人都会明白,那不是一个好主意。最后,副刊文章与时评文章篇幅相差很大,不可能移来移去,报馆也不可能整天做这种“厌恶性工作”去服侍一个作者。杨清奇的供词不可信,因为与常识相去太远,法官大老爷不应受误导。
证人在法庭上的供词,有没有可能出于保护自己的利益,而生安白造或夸大内容,或者因为慌张或神志不清而胡言乱语,这是值得检讨的。小事倒也罢了,万一在关键性的严重问题上,证人也胡言乱语,无端栽赃,那岂不是对当事人很不公平?
涉及我的这部份,对黎智英来说,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只不过证明黎智英看重我文章的质量而已。我写的时评文章,都是有感而发,也有充份的事实根据,在言论自由范畴内,都是合法合理的,控方不服气,可以写文章反驳我,大可不必借此加罪于黎智英。黎智英办报纸,自然希望刊出的文章都有一定水准,不会因为立场反共,就刊出一些胡乱谩骂强词夺理的文章,因为那种文章即使反共反到出汁,也不会有人看的。
我不知道杨清奇是记忆有误,还是出于其他用心,而在法庭上作不实陈述。编辑一年到头接触不同作者,处理不同稿件,也很难要求他每件事都记忆无误。我把这些事实写出来,目的只是提醒法庭,证人的供词不一定可靠,即使他们曾经宣誓,他们在被捕后也承受巨大心理压力,但每个人面对政治迫害的立场与态度都不一样,不能一概而论。我担心的只是,在我那些鸡毛蒜皮小事上,杨清奇做了不实陈述,那么在其他的严重问题上,又如何确定他作证的可靠性?法庭无法确认证人证词的可靠性,却据此而定罪,那是非常不公道的事。
国安法志在围剿天下反共言论,此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也,但用心如此,至少应该查有实据,做得太过份,民间道路以目,法庭失去权威性,那便是香港法治的末路。
(文章由作者授权转载自颜纯钩facebook脸书专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