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船?中国多家国企公告与地方政府债务切割(图)

发表:2023-09-14 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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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家国企公告表示今后不再承担融资职能。
多家国企公告表示今后不再承担融资职能。(图片来源:Adobe Stock)

【看中国2023年9月14日讯】(看中国记者李正鑫综合报导)地方政府债务问题影响中国经济,而隐性债务更是难以统计,这往往由城投公司举债给地方政府“输血”。9月13日消息,多家国企公告表示今后不再承担融资职能。

综合中国大陆媒体9月13日报道,江苏省邳州市交通工程有限公司、邳州市远通公共交通运输有限公司发布公告表示,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已清偿完毕,今后不再承担公益性项目融资职能,承诺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江阴市政府也发布公告称,江阴市月城镇投资有限公司、江阴新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退出政府融资平台,不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

据不完全统计,年内地方政府及国有企业多次发布类似的公告,涉及退出的国有企业不少于40家,其中大多数存在城投背景。业内人士认为,国有企业退出目的更多地指向剥离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

中证鹏元研发部高级董事吴志武指出,除了剥离政府融资功能以及市场化转型的需要,国企退出融资平台也是为了规避融资监管,从而拓宽融资渠道。

2022年,中国各级政府债务达到了92万亿元人民币,占经济产出的76%,而2019年这一比例为62.2%。其中一部分是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城投公司)发行的债务,地方政府利用这些平台为基础设施项目筹集资金,这些被视为地方政府的隐性债务。

隐性债务是中国各地政府可让其不出现在资产负债表上的融资项目,但是,金融市场仍将其视为地方政府负债。目前,中国财政部没有关于地方政府隐性债务规模的账目。

中国官媒曾发布文章称,地方政府隐性债务规模整体数据不明,但由于隐性债务的形成多与城投平台有关,后者有息负债余额常被用来估测隐性债务规模。

在1994年,《预算法》规定地方政府没有举债能力,于是地方政府开始在当地建立专门的融资平台,通常为城投公司,负责相关融资业务,以规避《预算法》对地方政府举债的约束。2014年,新《预算法》实施以后,地方政府发债主体地位被明确,但是额度有限,地方政府此前通过其它方式进行融资的渠道仍发挥作用。

大多数经济学家预计,北京当局将指示国有银行将到期债务以更低利率的长期贷款进行展期。然而,银行需要根据任何再融资任务的规模和紧迫性来进行选择,债务重组会损害自身的资产负债表,阻碍它们为经济的其它领域提供融资能力。

分析师称,地方政府可能会利用去年剩余的债券发行配额,将其资产负债表上的隐性债务与官方债券进行置换,预计最多将发行2.6万亿元。北京当局还可能要求特定地区出售或利用资产来筹集资金。

美国经济研究公司荣鼎集团(Rhodium Group)合伙人洛根·怀特(Logan Wright)表示:“北京是否能够接受地方政府投资大幅放缓,从而导致经济增长减缓,将是任何重组中最重要的问题之一。”

信贷评级机构穆迪分析师此前预计,中国地方政府将陷入债务困境,主因就是土地销售收入萎缩、财政赤字持续升高以及直接债务和隐性债务不断增多。

地方政府债务危机迫在眉睫。在4月,贵州省率先表示无法化解债务。

贵州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在网站发文表示,债务问题已成“重大而又极需解决的问题”,但受限于“财力水平有限”,化债工作推进“异常艰难”,“仅依靠自身能力已无法得到有效解决”。

化债是指通过充裕政府财政表内资金、融资平台可用资金,并配合一系列政策、项目,去化解政府债务与隐性债务。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来源:看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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