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老师意发现13岁学生已是公司老板,冲热搜。(图片来源:微博截图)
【看中国2023年5月11日讯】(看中国记者杨天姿综合报导)中国大陆今日一条“老师意外发现13岁学生已是公司老板”直冲各大热搜榜首,网友对此议论纷纷。
老师意外发现13岁学生已是公司老板
综合大陆媒体5月11日报导,重庆一名老师意外发现自己班里,一名13岁的学生已经是一家公司的老板,老师问开了什么公司?学生回答“网络科技公司,还有五六位员工。”
网友对此质疑有几点质疑:一是不满18岁的孩子在法律上是不可能成立公司的,二是冲热搜这么高,想必中共国人民都会联想此孩子的公司是哪位位高权重人的白手套,三是质疑新闻本身标题党。
有网友在微博调侃说:“小学生我也想低调,但是实力不允许啊!我这是绝世才华,怎么才能才能平庸一点。人比人气死人,想当年13岁我还在玩泥巴,人家已是公司老板,小孩子本来想赚点零花钱,一不小心就成老板了。”
“也不提是什么公司,热搜位那么高。如果是正规公司,那么未成年人真的可以成为老板?还是以股东身份加入?如果不是正规公司,那其实也没必要上热搜吧?”
“我不否定天才,从小也很崇敬天才。可惜这个词条并没有相关完整的信息让我去确认这个少年是个天才企业家。”
“13岁没有达到法定成年的年纪,无法独立成立公司或拥有自己的企业,注册过不去,因此,该公司大概率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公司。”
“谁家的白手套?”
据多位在微博实名注册的大陆律师表示,注册公司法人代表有年龄限制,根据规定,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应该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即一般为18周岁以上的成年人,而民事行为能力是与年龄上限是没有必然联系的,不管年龄多大,只要能正确地表达自己的意志、全辨认自己的行为,就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就可以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网友:假新闻还是白手套?
还有很多读者发现点进此新闻,阅读下来,没有什么实料,是标题党:“现在的假新闻,都已经这么没有底线了?”
“创建这个热搜第一的水母网(大陆网友对新浪微博的称呼)大概是缺乏基本的法律常识:13岁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有合法的劳动所得,不能独立成为公司的股东或者法定代表人。”
“又是烟台日报!13岁学生还是未成年人,根据法律规定,不满十八周岁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可以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水母网,你告诉告诉大家,还在读书的13岁学生,怎么就能当老板了?编,继续编,估计又是搬了别人的段子。13岁没有达到法定成年的年纪,无法独立成立公司或拥有自己的企业,工商注册都过不去,因此,该公司大概率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公司。
其一,游戏代练或网络中介之类的公司,员工就是同学、朋友,可以通过网络进行工作。其二,得到其他成年人的投资和支持,帮助他建立了自己的公司。其三,家族企业,父母帮其运营管理。其四,同学夸大,或虚构。建议媒体多报导些有价值、有意义的新闻,不要整天想着猎奇和博眼球。”
“现在注册公司很简单,在校学生也不可能去打理公司,所以这个公司其实是作为白手套帮别人注册的,这种新闻少见多怪、没有意义”
网友热议重庆老师意发现13岁学生已是公司老板。(图片来源:微博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