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死谁手,拼的就是人口实力。(图片来源:Adobe stock)
古代人也有“少子化”的烦恼。那么古代君王在遇到人口减少问题时,是如何鼓励生育的呢?
一、春秋时期
春秋时代,诸侯争霸。鹿死谁手拼的就是人口的实力,因此各诸侯国也想尽了办法鼓励生育。越国自会稽战败后,百废待兴。越王勾践为了发展人口,颁布了一条法令:
“令壮者无娶老妇,令老者无娶壮妻,女子十七不嫁,其父母有罪,丈夫三十不娶,其父母有罪。”
意思是禁止老夫少妻或者老妻少夫的婚姻组合,全国的女子都必须在十七岁之前出嫁,全国的男子都必须在三十岁之前娶妻,不然就要把父母捉拿问罪。
同时,越王还规定生了孩子的人家重重有赏。如果生了一个女孩,就给两壶酒一头小猪;男孩的话,就给两壶酒一只狗。如果生了三个以上的孩子,就由国家配备专职奶妈。
在这条政策下,年龄达标的青年男女都匆匆嫁人生子了。这条催婚法令的效果是强大的,越国的人口迅速增长,最终在史书上留下了“三千越甲可吞吴”的传说。
二、战国时期
无独有偶,战国七雄之一的齐国也推行过鼓励生育的法令。当时齐国社会上出现了贫富差异严重的现象,豪门大户妻妾成群,有些女孩子可能一辈子都见不到丈夫的面,可是寒门小户却又穷的娶不上老婆。
针对这一现象,齐桓公命令豪门贵族将多余的女子放出去,增加社会上青年女子的数量,从而使这些女子可以嫁人生子,增加齐国的人口。在齐桓公的努力下,齐国出现了“内无怨女,外无旷夫”的美好画面,齐国人口随之增长,奠定了齐国争霸天下的基础。
齐国同一时期的秦国,也曾经鼓励过生育。秦国的法令简单粗暴:“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倍其赋”,意思是家里有两个成年男子但是不娶妻的人家,就加倍收这家人的赋税。
古代的赋税对于老百姓来说是很大的一笔支出,加收赋税不亚于巨额罚款的效果,许多秦国人因为无力缴纳罚款不得不抓紧时间结婚了。
三、汉朝时期
并不是只有群雄逐鹿的年代才会鼓励生育,汉朝作为一个大一统的王朝,也出台过鼓励生育的政策。汉朝初年,休生养息。由于连年战乱导致男子人数大幅度减少,刘邦为了恢复人口,针对女性制定了一条政策。当时的政策规定,女子的年龄如果在十五岁到三十岁之间不结婚的,就要交120钱的“单身费”。
但是由于当时的男女比例极度不平衡,有些女子实在嫁不出去,也有些女子找不到好人家宁愿缴“单身费”也不将就,因此这一政策虽然促进人口增长,但作用有限。
刘邦死后,继位的汉惠帝立刻将“单身费”的罚款提高了五倍。如此一来,原本自给自足的平民百姓增加了极大的负担,于是大量的人家匆忙嫁女。
四、唐朝时期
比起汉朝罚“单身费”的简单粗暴,唐朝鼓励生育的政策就要人性化得多。唐律规定:“十八岁以上的中男和丁男,每人受口分田八十亩,永业田二十亩.老男、残疾受口分田四十亩,寡妻妾受口分田三十亩。杂户受田如百姓。”
如果家里有成年健壮男子,可以得到公家的田(有使用权)八十亩,私人的田(有产权)二十亩,总共一百亩田作为奖励。而且,这些男子年老或者残废了也可以得到四十亩田养家餬口,但女子是没有资格分田的。
如果这个女子嫁人,那么就可以分三十亩田。中国是农业国家,古代田地对于老百姓是最重要的财富之一,看来唐代为了鼓励生育真是下了血本啊。
其实,如果可以选择,谁人不想夫妻和美儿孙满堂呢,但现实中却有种种无奈,逼迫着历代君王不得不花样百出的鼓励生育。花谢花飞,潮起潮落,这些生育政策便如涓涓细流汇入历史的长河里,泛起丝丝涟漪,似乎诉说着曾经的人间悲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