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古装的女孩(图片来源:Pixabay)
服装的第一功能是保暖,第二功能是修饰,这是服装又称服饰的缘故。既称服饰,就免不了对服饰美的判断,于是就有了服装文化。不过当气温趋近摄氏30度,再奢谈服装的保暖功能,大概就会让人感觉方寸已乱。当然,气温再高,减衣也不能没有限度,可见服饰的第三功能是遮羞。遮羞也有原则,一个女人不会为遮羞而掩盖自己的性感,也不能为显示性感而露出不该露的部位。
文艺复兴后人体美重新被发现,西欧上流社会的沙龙,贵妇们坦胸露背蔚然成风。现今女子穿衣,即便在冬天也要设法将上腿多露出一部分。天气变暖后,时尚女装更讲究显露肚脐,并尽可能扩“露”到周围区域。这与民国时期女学生相比,相距何其远。
汪曾祺谈当年西南联大女生的服装:“一身阴丹士林旗袍,上身套一件红的毛衣”。“低年级的女生爱穿‘工装裤’,——劳动布的长裤,上面有两条很宽的背带,白色或浅花的衬衫”,清新而又脱俗。
俗话说“人靠衣装马靠鞍”,这句话自有道理。上海从前的公共浴池,男士入浴前,先层层解除衣冠楚楚的服饰,然后进入大池,围坐着搓去身上的污垢。环顾周围,一个个赤赤条条、一丝不挂,此时服饰的遮羞功能完全多余。池旁大腹便便的胖子,与胸前肋骨根根清晰可数的瘦人,相互视若无睹,大家享受着毋须服饰遮掩的平等。若谈起服饰美,他们最愿接受的观点,就是“人靠衣装马靠鞍”。
其实此言也不尽然,19世记法国古典主义画家朗・莱昂・热罗姆(1824—1904),有一幅名作标题为《法庭上的芙丽涅》,仿佛就是对这句话的回应。芙丽涅是古希腊时代雅典以美貌闻名的妓女,因在祭祀海神的时候,从海水中裸体浮现,被指为亵渎神灵罪,遭法庭传讯。
法庭上由501人组成的陪审团,个个身披红袍道貌岸然。辨护人希佩里德斯在陈述将结束的那一刻,突然揭开芙丽涅身上的长衣裙,同时一声高呼:“难道这就是罪?”话音刚落,映入人们眼帘的便是芙丽涅美艳丰腴、光彩夺目的裸体。画面上芙丽涅左臂挡着自己的脸,因羞涩而扭动着的曲线,更显露出诱人的风韵。刹那间陪审团所有成员目瞪口呆,贪婪的视线全聚集在芙丽涅的身上。《法庭上的芙丽涅》表现的正是这一刻的情景。
审判结果不用说,陪审团全体被芙丽涅的裸体美征服,一致认同芙丽涅无罪。难怪黑格尔说:“人体是高于一切其他形象的最自由、最美的形象”,我在屏幕前细看《法庭上的芙丽涅》,才知道原来美也可能被服饰掩盖。
服饰美与人体美无法相提并论。同样典雅优质的服饰,在不同的人身上效果大相迳庭。一件时尚得体的品牌装穿在某人身上,如果人们只注意到服饰的华美,却忘记穿衣人的存在,也就意味着人沾了服饰的光——成了活的衣架,成了服饰的陪衬。这当然是服装经销商们追求的目标。
现今大多数女子,过分沉缅于对时尚服饰的追求,其实是缺乏自信。民国公认的绝代美人,要数曾下嫁罗隆基的王右家。王右家的美,完全不需借助衣装或粉脂的修饰,她的美在于天然风韵与气质,在于不经意间的一颦一笑,在于一举手一投足的自然流露,正所谓“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王右家在台湾去世多年后,她曾经的闺蜜与情敌吕孝信依然惋惜回忆:“她平居不大修饰,连粉及口红都不用。有人说她的美是增一分则长,减一分则短,施粉则太白,施珠则太赤”;有人说她“静如圣女玛利亚,动如春天一朵花”;有人觉得王右家超凡脱俗的气质与格调,能给人一种如音乐旋律般的美感。这样的美,服饰同样无法遮蔽。
民国时,“两脚踏中西文化”的林语堂,对服饰似有研究。林先生尤其钟情中式长衫,认为长衫是“世上最合人性的衣服”。梁实秋谈起中装,似乎更令人回味,在他看来“中装像是变形虫,没有一定的形式,随着穿的人身体变形”,这句话令我联想起旧俄作家契柯夫的小说《变色龙》,小说全文是为下层巡官奥楚蔑洛夫这个“变色龙”画像。
据说曾有英国人因迷恋中装加入中国籍,还起了一个中国化的大名叫马彬河。马先生对中式长袍崇拜有加,专门撰文论述,认为长袍不势利,没有阶级性。梁先生的回复是:“……可是在中国,长袍同志也自成阶级,虽然四川有些抬轿的也穿长袍”。
在我的童年记忆中,上世记50年代上海的街头,穿长衫的人几乎鲜见。我自小学读书,一直穿篮卡几面料的学生装,进中学后有时穿夹克,高二开始偶而穿父亲的中山装上学。
大约文革前几年开始,上海流行中式棉袄,很快蔚然成风。记忆中,领引中装的时尚潮流者,好像是名演员赵丹。那时的中装已改造成对襟短装,而非传统长袍。1964年我赴京读书,离家前母亲将父亲的一件长袍,请裁缝师傅改制成中式短装棉袄让我带去。其实这件长袍一直压在箱底,面料虽好,但父亲久已未穿,每年夏天置于阳光下晒一次。
文革后期,中式棉袄渐渐淘汰。约数年前在网上看过一帧照片,画面上是1981年重返讲台的黄万里先生给清华学生授课。此时西装刚开始在大城市风行,黄先生手上一支粉笔,身后黑板上写着一连串数学推导,身上穿的还是已显土气的中式棉袄。然而,科学家的风骨与气度,依然在不经意间流露出来,服饰掩盖不了。
林语堂把中式长衫视为“最合人性”的服饰,此一说法耐人寻味。近20余年来上海的街头,一身黑色西装来去奔忙者,全是房产中介的员工。大公司或写字楼里的白领多选择休闲装,若是身穿西服上街,可能反被误以为房产中介光临。不过西装依然是公认的社交礼服,我偏好无拘无束的休闲西装。同样品牌与款式的西装,穿在某人身上也许就是一道风景,但若穿在阿Q的身上,却无法掩盖阿Q脑后那根辫子与额上的疤,更无法改变他的举止,和他对“精神胜利”的追求。
春秋时令,大学校园里常见教师或官员往来,一身挺刮的西装显得神采焕发。退休前某次我到自己任教学校的老校区办事,中午在餐厅偶遇两位行政官员,虽也点头一笑算作打招呼,其实仅知年轻的一位是科长,老成的那位早已荣登处级。至于大名,鄙人记性差,记不住。科长从小窗口接过堆着饭菜的不锈钢餐盘,选定座位后放下餐盘,但并不坐下用餐,而是双手下垂站立桌旁,神态恭敬地等候处长。处长正遇另一同僚轻声交谈。看那科长,一身淡灰色西装端方得体,但垂手恭立的样子,与他的一身西装竟如此格格不入。我忽然觉悟,西装不适合我们的官员。从前官员拜见上级还须跪地,身穿西装下跪更多有不便。我想,科长若改穿中式长袍,恭身作揖时长袍就可随着身体变形,或者干脆换一身长袍马褂,下跪也方便,自然也显出人与服饰的和谐。林语堂称中式长衫“最合人性”者,大概是指“最合官员的人性”。
服饰的演变,一定程度上映衬着文明的演变。知道一种服饰叫唐装吗?既不称中装也不称汉装,好像有点别出心裁的意味。本世记初,唐装突然展现在世人面前。在大陆召开的APEC非正式会议上,各国首脑统一身着唐装闪亮登场。唐装色彩光鲜,红、绿、黄、篮、紫俱全。记得文革前,上海中年妇女流行的服饰称“中西式”。仔细看唐装,觉得与“中西式”女装的区别,除色彩特别光亮外,就是由“女装”变成“男装”。其后已如人们所知,唐装既未“风靡全球”,也未“引领潮流”。不过唐装并未被完全遗忘。
内人在静安区某地段医院退休前,曾遇一女病人来滴液,谈起她家宠物狗穿唐装的趣事。这女病人曾带小狗到宠物店,原意是让小狗享受洗浴与美容服务。谁知宠物店员工一时疏忽,错把小狗身上的毛剃个精光。狗主人向宠物店问责,结果是店方赔偿一件宠物衣替小狗穿上,这件宠物衣正是唐装。
经内人一说,倒让我想起秋冬时节,上海的街旁路边或小区内,常见被主人牵着的小狗,凡穿衣者果然全是唐装,而且多为大红色唐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