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汉年夫妇(图片来源:网络图片)
“红色特工”潘汉年在抗战期间,冒着丢命的风险在日伪特务窝内活动,为中共联日反蒋、卖国夺权创下“汗马功劳”。不过,为什么中共当政后,却把这一位在隐蔽战线中立下显赫成绩的大功臣,给狠狠地打入进大牢狱中,监禁至死呢?据说跟江青、毛泽东有关,这是真的还是假的呢?此文就来跟大家聊聊曾被中共视为内奸的潘汉年的往事。
1955年4月北京开会 潘汉年因三罪名被秘密逮捕
在中共夺过政权后,潘汉年担任过上海市副市长、市委社会部部长、统战部部长、市委副书记等职务。
1955年4月3日,将梅兰芳的表演艺术拍摄为黑白电影的剧作家吴祖光带着妻子新凤霞赴北京饭店探望抵达北京开会的夏衍、潘汉年,四人还一起吃了晚饭。夏衍和潘汉年吃过饭后就各自返回自己的房间。晚上8点左右,潘汉年接到电话,说楼下有人找他。
潘汉年当时认为又有人来看望他,遂穿着拖鞋匆忙下楼。谁知到了小客厅后,当时担任公安部长的罗瑞卿居然在那儿,并当众宣布逮捕审查令,随后几名荷枪实弹的便衣干警立刻“拥着”潘汉年快速地离开了北京饭店,坐上门口一辆小汽车离去。
当时,中共第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正在北京召开。过了两天,也就是4月5日,上海市委书记陈毅在人大上海代表团开会时,对大家宣布说:潘汉年因为“内奸”问题被抓捕,希望跟潘来往的各代表对此要有正确的态度。
陈毅还说:关于潘汉年被捕一事,对外得要严格保密,并统一口径。若有人问起,就说潘汉年接到紧急任务出国了。
至于潘汉年当时被搞到哪去了呢?其实,当晚的那辆汽车直接将潘汉年给带到了公安部直属的功德林监狱。潘汉年后来被关押了近五年。1960年3月,潘汉年被转移到苏联援建、刚落成不久的秦城监狱中,成为秦城第一批政治犯。
1963年1月9日,中共最高法院对他秘密开庭审判,做出终审判决,潘汉年被认定是“长期隐蔽在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干部的内奸分子”。
助理审判员彭树华在《潘汉年案审判亲历》一文中回忆说:在审判之前,就已经知道结果了,时任最高法院院长谢觉哉曾经说过,“这是中央交办的案子,我们只是办理法律手续”。也就是走一下法律程序的过场罢了。
那么潘汉年到底犯下什么罪呢?他的罪名有三项:内奸、特务、反革命。
彭树华说:“当时我们听说上面给潘汉年做了一些思想工作,告诉他只要认了罪、判了刑就放人。这也是为什么后来庭审时潘汉年都认了罪的原因。”
潘汉年在审判过后的一个月,获得了假释。带着“刑释管制分子”身分的潘汉年,又被转移了,他去到了北京南郊大兴县境内的团河劳改农场中。
文化大革命时期 被开除党籍及获判无期徒刑
1966年5月16日,文化大革命爆发。时任公安部长的谢富治遵照中央文革小组副组长、毛泽东妻子江青的指令,把潘汉年夫妇再一次给关进了秦城监狱。潘汉年在三个月内,被突击审讯了47次。过了一个多月,中共为了审讯潘汉年在中共当政之后的“罪行”,在38日内又对潘汉年“连续作战”了41次。
在历经大规模内外调查、耗尽了近3年的审讯之后,专案组始终都没有发现新材料。1970年7月3日,专案组在无所获的情况下,对中央文革小组提出了“罪行审查”和“判刑意见”报告,建议把潘汉年“永远开除党籍,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这个报告随后经江青转呈毛泽东之后,被毛泽东圈阅同意了。
到了1975年5月,潘汉年夫妇在秦城监狱待了八年多了,随后则被押解到湖南省公安厅所属的第三劳改单位。在这个茶陵县洣江茶场期间,年近七旬的潘汉年因为缺乏医疗、营养又不好,让原本的肝病快速恶化,而他又罹患了类风湿关节炎、消化道出血、肺部感染等病。
1977年2月底,潘汉年卧床不起,被化名为“萧淑安”后,被送到了湖南省第二附属医院治疗。4月14日,潘汉年辞世,享年71岁。
关于潘汉年被监禁至死的真正主因,经推敲有二。第一,奉命与侵华日军勾结;第二个原因,是他奉命会见汪精卫。
东京福祉大学教授远藤誉,根据日本外务省解密档案和日本间谍的回忆录,写下《毛泽东勾结日军的真相》一书。远藤誉在书中引用了确凿可靠的证据,揭露许多历史内幕,包括中共派遣高级特工潘汉年,主动联系日本外务省在上海的间谍机构“岩井公馆”,以及日军参谋总部在南京的间谍机构“梅机关”,在跟这些机构交换情报,共谋削弱抗日的国军,并跟日军签订停战协定,等等。
1920年出生于常州,并在抗战期间担任“中国新闻社”记者的顾雪雍,在《我所知道的中共“五方特务”袁殊》一文中写说,1939年,潘汉年和日本外务省特务岩井英一会见后,在另一名中共特工袁殊的陪同之下,前往南京跟“梅机关”的首脑影佐祯昭见面。
岩井和影佐特别重视潘汉年,因为他知道潘汉年是“毛泽东的特使”,绝非普通的情报人员,因此,不只发给潘特别通行证,还让他凭借“胡越明”之名,按月在“岩井公馆”领取大量的活动经费,甚至在上海当时最高档的汇中饭店开了间房间供潘汉年居住。
根据“中国军网”2016年刊出的“军事解密”系列文章,日本间谍机构在替潘汉年举办欢迎盛宴之后,双方会谈三日,达成重要默契,并写下会谈纪要。主要内容包括日军跟中共军队停止所有的军事行动,彼此和平相处;中共要负责保护铁路交通安全,不可破坏;中共可以前往日占区采购战略物资;日军对中共开放长江封锁线,中共人员与物资可以在长江两岸顺利通行等。
日军和中共在此默契中都获得莫大好处:日军不再饱受共军威胁,得以抽调大量兵力进攻西南的国民党军队;中共也不须再担心被扫荡,开始在日占区后方扩张地盘和军力,为日后推翻国民政府奠定了基础。
接下来换说说潘汉年奉命会见汪精卫一事。
抗日战争时期,投靠日本的汪精卫在南京建立伪国民政府,潘汉年两次前往会面。
第一次,是他到南京见“梅机关”的首脑影佐后,通过影佐跟汪精卫见了面。影佐的公开身分是汪精卫的最高军事顾问。这件事,日本间谍岩井英一在回忆录《回想的上海》中有详细记录。
第二次:1943年,潘汉年在汪伪政权特务头子李士群的陪同之下,跟汪精卫见了面。由李士群直接指挥的上海极司菲尔路76号,是汪伪政权特务机构所在地。潘汉年也跟此一特务机关有所联络。潘汉年在20世纪40年代,还跟李士群多次会面。
对此,中共领导人王明在《中共五十年》一书中回忆说,“潘汉年是饶漱石根据毛泽东的命令派去和日军与汪精卫谈判的代表。”
“奉命行事”却被定罪 潘汉年是毛泽东的替罪羊
有朋友可能听不明白了,潘汉年是“奉命行事”,怎么却被自己的组织定罪了?原来这一切都是因为毛泽东要掩盖自己定下的“联日反蒋”决策,并且特意要让潘汉年替自己背黑锅,同时得让潘汉年闭嘴不说话。
其实,潘汉年案1962年被移送到最高法院审判期间,负责办理该案的法官丁汾、彭树华,在查阅全部案卷之后,提出了八项质疑,并汇报给最高法院院长谢觉哉知道。不过,谢觉哉说:“潘汉年案是很复杂的,涉及中央许多重大机密,直接领导潘汉年工作的是周总理和康生,许多事情毛主席也是知道的。对潘汉年的处理,是党中央定的⋯⋯”
苏联人、共产国际驻延安特派员彼得・帕尔菲奥诺维奇・弗拉基米罗夫(Pyotr Parfenovich Vladimirov,中文名字叫:孙平或宋平)在《延安日记》一书中写下:“我无意中看到一份新四军总部的来电。这份总部的报告完全清楚地证实了:毛泽东等与日本派遣军最高司令部之间,长期保持联系……电报无疑还表明与日军司令部联系的有关报告,是定期送到延安的。”
“(中共)领导人中只有几个人知道此事,毛的一个代理人,可以说一直隶属于南京的冈村宁次大将总部的,什么时候需要,他都可以在日本反间谍机构的严密保护下,畅通无阻地往返于南京与新四军总部之间。”
除此之外,在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辑的《毛泽东年谱》中,揭示了毛泽东致电潘汉年的记录多达三十多处。
原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部长罗青长在《潘汉年冤案的历史背景》中写说,当周恩来得知潘汉年1939到1948年跟中共中央来往的电报都存在时,他就要罗青长等人把这一些材料都搜集起来。罗青长回忆说,“根据档案材料,当时潘汉年所做的工作,如打入日寇内部、利用李士群等,中央都是知道的,档案中都有记载……中央对他的工作也是肯定的。”
话虽如此,但反过来看潘汉年为中共立下的种种“功绩”,以及中共对潘汉年的种种“肯定”究竟让潘汉年真正换得了什么?居然只是大成就未被世人知晓,被迫背毛黑锅,被关狱致死。
如果潘汉年当年获悉自己只是一名遭到大用特用,甚至是一名即将被卸磨杀驴的角色,他还会如此卖命地将“红色特工”这一职务干得如此杰出脱俗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