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国2022年4月13日讯】2009年深秋,河北省沧州市中国农业银行青县支行的营业大厅里像炸了锅一样喧闹,惹得行人纷纷侧目观瞧。
一位身着便服、五十出头的男士,正与几个银行的工作人员争执不下。
他大声怒问;“凭什么不给我兑付?我的存单是真的!”说着,便拿出一张泛黄的纸,指给对方看。工作人员并未去接那纸片,只是一边摇头一边解释说:“先生,20年前的这项业务确实不合规,我们真不能给您全额支付!”
这位男士叫老骆,是青县支行的一名储户。1989年,这家银行推出了一项名为“生活基金”的储蓄业务,号称能把死钱盘活,承诺以高利率给储户计息并保值,只要将2000元存20年,就能获得本息9万余元。“高息保值”让老骆心动不已,兴高采烈地存了钱。可是20年后,银行却告知他:最多能付9000元。
9万变9千?老骆愣在原地。这十倍的落差,究竟是怎么回事?银行所言的“不合规”,指的又是什么规定呢?
1989年,改革开放春风正盛之时,胆大心细的老骆毅然下海,很快就赚得盆满钵满。
事业风生水起,生活喜气洋洋。那年,妻子生下个大胖小子。初为人父的老骆,眼角眉梢都是快乐。高兴之余,他想到了将来。现在家里吃穿不愁,但做生意就像走钢丝,保不齐哪天就摔了,破产了。所以,他盘算着给孩子存一笔钱,防止以后真遇上什么不测,还能让孩子继续读书。
转眼间,盛夏来临,老骆的存钱计划仍没有着落。
一次经过青县支行时,有人给老骆发了两张宣传页。他低头一看,只见蓝底黑字写着;“为了您安排好生活,我行即日起开办‘生活基金’储蓄……假如你的孩子还小,十多年后需要结婚,假如你十年左右需要盖房,假如你自己或爱人或父母,若干年后因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需要养老金,你可以把暂时闲置或缓购家用的几百元存入我行,我行按国家利率和保值贴补率给予累计计息,到期可得本息就是几千元、几万元……”
老骆心头一动。
可具体是多少钱呢,模棱两可没说清,总觉得不真实也不可信。于是,他赶紧翻开底下的宣传页,那是一张“‘生活基金’储蓄可得利息一览表”。表上的存款数额从200元到1000元不等,存期有9年到20年四档,计息方式则分为两种,按现行利率不保值和按现行利率加保值。表格一一罗列了各项数额按不同的存期和计息方式,到期所得的利息,清晰而直观。其中,1000元存20年,保值计算后的利息是4万6千多元。
看到这儿,老骆的疑虑一下子被打消了。他想,若是2000元本金,就有9万多了,不错,相当划算!
那年代的2000元,可是一笔真真切切的巨款。普通的工人或职工,每个月的薪水不过几十元,哪怕高薪的双职工,也要不吃不喝一年多才能攒下这笔钱。所幸,老骆是个手头宽裕的商人,还是位未雨绸缪的父亲。“生活基金”的储蓄,完全契合了他高瞻远瞩的筹谋。
没过几天,老骆果然欢欢喜喜地到青县支行存了2000元。薄薄的存单攥在手心里,老骆觉得心头大石“咚”地一声,平稳地落下了。
之后,老骆忙于事业和生活,渐渐地,也就遗忘了这笔存款。
2009年9月的一天,老骆在家中翻找东西时,发现一只陈旧的箱子。他把箱内的本子和纸张一一打开,猛然看见那张2000元的存单。
纸片已经磨损卷边,所幸字迹还能看清。细读之后,老骆才想起20年前,自己确实存过这样一笔钱。而且,当时他选择了存期最长、利率最高的那一档。如今期满了,连本带利该有9万6千多元。钱虽不多,但支付儿子的学费也绰绰有余,还能贴补一些家用。
恍如隔世的“意外之财”,让老骆颇为欣喜。他来到青县支行的柜台,将存单和身份证一并递出:“你好,我取一下全部本息。”
营业员接过一看,瞬间傻眼了,脸上写满了“我从没见过这种存单”的疑惑。她看看老骆,又看看存单,说声稍等后,拿起了桌上的座机。
不一会儿,银行经理来了。两人面面相觑了很久,依然无法辨别存单的真假。经理只好往上汇报,上级答复:“20年前,我们的确办过‘生活基金’业务,这张存单是我们开具的,上面的印章也是真的。”
老骆一听,七上八下的心总算恢复了平静。毕竟时间太过久远,他生怕银行早就不记得这项业务了。好在银行领导承认存单是真的,这就意味着老骆的9万多元本息也是被认同的。
然而,没等老骆激动太久,营业员开口道:“骆先生,因为政策有变,抱歉无法给您兑付9万多元利息了。我们核算了一下,最多能付9000元。您看,现在要取出吗?”
老骆如遭雷击。
他不可置信地望着几个工作人员,详实地把当年存款的状况说了一遍,还拿出那张利息一览表给他们看。可不管老骆说了多少个来回,那几人仍声称银行不是想赖账,而是上级有规定,他们不敢兑付这笔利息。
连番追问下,老骆终于知道了原委。
央行的政策规定,定期存款的存期最长为五年。超过五年后,客户可以续存下一个五年;若没有续存,则会自动转为活期存款,利率随之下调。政策还规定,五年定存的利率最高不得超过3.6%,但老骆的存单利率已经高达9.6%。也就是说,老骆的存期和利率都不符合国家规定,因此,银行无法给他兑付利息。
这套说辞让老骆觉得很不可思议,他质问道:“这么多年没人通知我来续存,转成活期,我已经蒙受了不少损失。20年前,谁又能预知国家会出台怎样的政策?况且,这个政策是我存钱以后才出的,你们现在拿来套用,合理吗?”
面对老骆句句在理的驳斥,银行依旧拒不认账。老骆火冒三丈,一纸诉状将青县支行告上了法庭。
针对这场纠纷,青县人民法院做出了判决:央行政策是签订储蓄合同之后实行的,政策不具有前溯力,不影响该合同的法律效力,因此该合同依法有效。但法庭支持青县支行的处理方式,即兑付给骆先生本息共计11000元。
老骆无法理解也不能接受这样的结果,于是上诉到青县中级人民法院,坚持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可13年过去了,没有任何媒体报道过这起纠纷案的后续。老骆最终是否拿回了应有的利息,已无从知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