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的“拥有之乐”你懂了吗?(图片来源: AdobeStock)
如今的大陆已经几乎达到无官不贪,笑贫不笑娼。那些落马、入狱、被整肃的贪官和富豪,已经理解不了“德不配位、必有灾殃”的真正涵义。很多人因为贪恋钱财甚至付出生命、家庭和事业的代价。那么,为什么不能贪不属于自己的财富呢?佛说的“拥有之乐”你懂了吗?
佛陀在《增支部》第四集第62经《无债经》里明示:“居士,有此四种乐是享受欲乐的在家人于适当的时候可以获得的。哪四种呢?拥有之乐、享受之乐、无债之乐、无过之乐”。而这其中的“拥有之乐”指的是在家居士的财富,是通过勤奋、努力,自力聚集,洒下汗水,正当、如法地获得的。
在佛教中称:今生的贫富是过去善恶的果报,人穷是因为过去的不善业造成的,人富有是因为过去的善业带来的,财是过去生中生生世世修财布施的果报。俗话说“财是命里有的,命里没有就没有,命里有的时候丢都丢不掉。”命里没有这么多的财富,你通过贪污受贿、巧取豪夺得到了,最后不是害病花掉了,就是有灾难,有灾祸。
然而人在世间,有太多的欲望,而很多人是人心难满,欲壑难填。而欲望之一的贪念,就是觊觎原本不属于自己的财物等。面对他人的财物,不属于自己的官位,人该如何选择呢?三位古人给出了答案,而他们的抉择对应着不同的报应。
不贪友人财得善报
明朝中都人王士良,有一位知交好友,过从甚密。好友的儿子客居他乡一直未归,而好友因为重病将不久于世。临逝前,他将家中的钱财都交给了王士良,并道:“这些钱给我的儿子没有什么好处,很可能带来祸事。”说罢不久就闭上了双眼。
王士良哭着为好友办理丧事,而好友将其钱财托付给他之事,并无人知晓。
过了几年,好友的儿子终于返乡,王士良就将好友的钱财都给了他的儿子。他的儿子很快花光了这笔钱,王士良听说后,又多次周济他,从未表现出厌烦的态度。
然而,王士良并不善于理财,日子过的也是紧巴巴的。正在他愁眉不展的时候,他那个头脑愚钝的儿子,不知为何脑子突然灵光起来,读书很上进,后入太学学习,其后通过选拔,当上了县丞。
县官委以差事,王士良的儿子办理的很好,并因此得到千两银子的赏金。此时,王士良尚健在,他的儿子就将这笔钱给父亲养家。
忽然有一天,一位道士来到王士良的家中,对他说:“我受人委托来向你致谢,你已经有了善报。”而委托之人正是他那位好友,这真是不昧他人财,终有善来报。
还有顺天人赵某者,以卖粥酱为业,人呼其为“酱杨”。明英宗天顺初年,再度登基为帝,武官世家子弟等乘机行贿当官,冒领官赏,人数有数百人。有人告诉赵某也可以如此做,他却摇手拒绝道:“我不过是个粗人,没有当官的命。财帛也不是我所稀罕的,反而担心引来祸事。”果然,不到一年,那些冒官者事败,都被革职,有的还被贬流放。人们这才慨叹道赵某的不贪才是明智之举。
贪别人财终是一场空
与王士良不昧他人财、终有善来报相反的也有一个例子。长兴有个姓沈的人,有数千资产,在当地是个有钱人。他在县衙做库守。库守,古代官职,负责掌管库房等处。
在他的儿子要结婚之时,沈某因要操办婚事,就让族中的一个兄弟代其职责。谁料想,族弟竟然趁机打开库房,偷走了八百两银子。等到官府发现,族弟已不知去向,沈某只得用自己的财产代为偿还。
跑到其他地方的族弟待一两年,等此事不再有人关注后,才挖出了盗金,置办了百余亩田产。晚年他得了一个儿子,非常疼爱,为了让他更好的成长,加之自己年龄大了,他就将其寄养在县城中的一户富有之家,其所置办的产业,也落在其寄养的人家。
后来,他的儿子应该与富户家的女儿结婚,但他的儿子却找了另外一个女子,两人偷着跑走了,其家产最终落在了富户的家中。偷了钱的族弟还是竹篮打水一场空,这不是恶报又是什么呢?
一句话,人生路上,不是你的东西,千万不要动贪念。
参考资料:《涌幢小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