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后,中共“镇反运动”,在全国各地抓捕杀害“反革命分子”。(网络图片)
一九四九年底,中共上海市南汇县泥城地区首先召开公审大会,处决了徐月英、严根发。第二年八月,奉贤县处决了马柏生等三人。十一月,金山县处决了十名“反革命分子”。一九五〇年十一月,南汇县结合土地改革,对全县“反革命分子”进行了第一次集中大搜捕,掀起本县“镇压反革命运动”的序幕。第二年二月底和三月初,南汇县发动群众,检举揭发,再一次掀起了集中搜捕和镇压“反革命分子”的新高潮。至五月,共搜捕恶霸、地主、土匪、特务、反动党团骨干和反动会道门头子等“反革命分子”一千五百多名。短短几个月内,南汇县共处决了“反革命分子”好几百人。
周浦镇在一九五一年上半年就处决了“反革命分子”多达四十多人。第一个被公审的“反革命分子”是王伯祥。处决王伯祥之前,政府教老百姓唱一首歌,其中唱道“王伯祥,害人精”。第二批处决的“反革命分子”有七人。第三批处决了十七人。听说有个叫翁必先的人,临处决前竟然高喊“蒋介石万岁!”
镇反的风声越来越紧,我家熟悉的许多人被抓了起来,全县每个集镇上都在一批一批地枪毙人。父亲在十年前曾当过几个月的乡长,会不会被政府抓进去?不少朋友善意地提醒父亲出去避避风头。父亲说:“我没有做过什么坏事,政府是了解我的,我也是相信共产党的。再说,我有几个年纪很小的儿子,这么一大家子人,我不能走。”这年新年,母亲挺着大肚子忙着置办年货,全家过了最后一个团圆年。
黄历正月二十九,母亲生下了我最小的弟弟。就在母亲生下小弟弟后的第三天晚上,厄运降临到我家。父亲被通知去“开会”,就再也没有回来。父亲抓进去的当晚,母亲知道情况不妙,为了今后的生活,在隔壁本家处存放了三百斤大米。第二天,政府来抄家,没收了店里的全部大米、一辆自行车、一台收音机及部分家产,还查封了两间开店的房子。个别人还冒充政府人员多次来我家,把一些值钱的家具、服装、财产全部抄走。
一九五一年五月六日,是我们一家大难临头的日子。这一天中午,家门口发生的一件事让我觉得很奇怪。在我家南面二十米处的小桥边,放了一条长凳。两个陌生人坐在上面,一直紧盯着我家门口张望。我走过小桥回家时,他们指着我的背叽里咕噜说了一些我听不懂的话。我实在联想不到父亲今天将要被处决,坐在长凳上的人竟是专门负责监视我家的。
这天下午,政府在周浦镇学校的大操场上召开公审大会,参加的群众有数千名,包括父亲在内的十一名现行“反革命分子”被执行集体枪决。据参加公审大会的熟人对我们讲,父亲在被枪决前竟然在刑场上声嘶力竭地大喊三声:“我冤枉啊!我冤枉啊!我冤枉啊!”父亲的惨叫声响彻整个刑场,引起场内一片喧哗。为此,临刑前的父亲挨了不少枪托。
父亲死后的第二天,好心的乡亲帮忙做了一口棺材,又摇了一条船,母亲带着我们三个大的孩子去收父亲的尸体。在大操场上,我看到了全身被五花大绑的父亲背着脸倒在血泊中。人们费了很大的劲,才慢慢地解散绑在他身上的绳索。父亲被翻过身来,身上的衣服都被血污泡红了。父亲脸色蜡黄,但两个惊恐的眼睛睁开着,仿佛在向人们呐喊和倾诉他的冤情。我感到十分害怕,只见母亲流着眼泪,一面喃喃地说“你放心的去吧,孩子我会带大的”,一面用手指轻轻地把父亲的眼皮往下抹。父亲的双眼合上了。邻居小朋友姚茂初看到父亲背上皮肤雪白,有一个枪洞。家人用布把枪洞塞住。父亲脚上的鞋子是三弟帮助穿上的。
众人让大哥和我捧着父亲的头和脚,共同把父亲的身子抬放到棺材里,放上盖,钉上钉子,然后将棺材抬上船,直接送往离家三里地的姚家坟地。挖了个坑,把棺材安放下去并盖上土,草草安葬了,我们又坐船回到家。
祖母在家里摆起了香案,烧了一个星期的香。祖母对父亲的死极度悲伤,天天晚上又哭又诉,哭诉儿子的冤枉,哭诉她的过去。政府派有便衣在我家门口,监视全家人的一举一动。他们听到祖母的哭声,就会狠敲我家的门,并恶声狠气地进行恐吓。祖母听到敲门声,吓得不敢哭出声来。这一年,我十一岁。
父亲死后不久,政府派人送来一张判决书,上面写道:“姚国璋,于一九四一年在川沙陈水关桥当过七个月的伪乡长,为敌伪政权服务,与人民为敌,沦为汉奸。任职期间,勾结敌伪区长郭正章、伪巡警李松文,欺压百姓,鱼肉人民。有一农民向地主交租时,因讹他少交两升租米,争执到乡里,被乡长姚国璋罚判补交六斗大米。姚国璋还仗势欺人,敲诈农民顾六明,后顾家拿了一石大米才得以保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第几条第几款,判决姚国璋死刑,执行枪决,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这份从右到左的竖行书写的判决书很简单,只是十六开大小的单页油印纸,全文不足三百字。判决书上所列出的罪错,只是一百多斤大米的争执。母亲哭着对我们说:“绝对没有敲诈顾六明这个事。政府实在是冤狂了好人啊!老天爷呀,你太不公了!”从判决书的内容看,父亲一无血债,二无重大罪行,根本不在“该杀”之列。这张判决书一直被我保存到一九六五年,大学里进行社会主义思想教育运动时才上交给学校。
当时完全没有法制观念,枪毙人不需要确凿的证据,也不需要上级的批准,一个县的司法部门就可以自行定罪、自行判决、自行处决。一时间,凡是新政权成立的地方,从南方到北方,从城市到乡村,从内地到沿海,到处张贴着一批批政府集中杀人的布告,全社会都笼罩在新政权的红色恐怖之中。
这场声势浩大的镇反运动,历时两年多,南汇县被政府作为反革命罪而处决的“反革命分子”竟然达到八百多名。四年后,政府又开展了第二次镇反运动,南汇县又搜捕了四百多名“反革命分子”。又过三年,到一九五八年秋天,政府再次发动扫荡“反革命分子”的斗争,全县又搜捕了五百余名“反革命分子”。通过这几次镇反运动,凡是在国民党政府机构做过事的人,以及他们的家人,全部受到搜捕、关押、处决、抄家、管制、整肃。几十年里,这些家庭一直蒙受物质上和精神上的双重苦难。
一个曾在南汇司法部门工作的人,他的儿子是我的小朋友,后来对我说:“你父亲真是冤枉的!”据说是隔壁开米店的同行恶意向政府告发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