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3年,上海大康药房老板王康年被诬陷卖假药给志愿军而遭枪决。(网络图片)
上海汉口路456六号是一座三层的西式楼房,原是上海一家小有名气的私人药房“大康药房”的所在地,1953年2月28日,其主人,年仅29岁的王康年被以“贩卖假药、骗取志愿军购药巨款”的罪名执行枪决。
60年过去了,“王康年”三个字,犹如妖魔,成了中国大陆“罪恶的不法资本家”的代名词。然而,透过60年来红色历史的迷雾,人们发现,王康年一案,纯属刻意制造的惊天冤案!
王康年,浙江杭州人,出生于1924年,自幼聪颖好学,17岁进考上海大亚电台任播音员。不久辞职,开办了“大康商行”,经营毛巾、袜子、雪花膏、万金油等小百货,以后又在北京西路开设了“大康行西药部”。由于其为人正派,注重信誉,赢得了顾客良好的口碑,以后生意渐渐做大,抗战胜利后,他又在汉口路456号开办了“大康药房”,自任经理,经营西药买卖,成为“上海滩”小有名气的一间药房。
1951年,朝鲜战场硝烟正酣,由于前线作战部队急需各类药品,导致全国药品供应十分紧张。1951年8月,志愿军某部军需官来到“大康药房”,要求订购价值3亿多元(旧人民币)的药品及医疗器械,而且要求赊账,王康年向军方表示自己“店小利薄”,资金无法周转,且在此之前,军方已先后2次提走药品,欠下5亿多元(旧人民币)的药款至今没付,“大康药房”已经实在无力承受“赊账”了。
然而王的解释并没有得到军官的同情,反而遭来一顿训斥。以后该军官两次登门,要求“大康药房”发货,均遭经理王康年的拒绝,由此埋下了杀身之祸。
1951年底,为加紧搜刮战争资金,全国开展声势浩大的“三反、五反”运动(注:即在党政机关人员中开展的“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在私营工商业者中开展的“反行贿、反偷税漏税、反盗骗国家财产、反偷工减料、反盗窃国家经济情报”斗争的统称),刀锋直指资本家和工商业者。
1952年1月31日,大康药房的工会主席董渊带着4名职工来到因病在家休息的王康年家中,勒令其交代“五反问题”。王康年不解地回答:“我没有这方面的问题,如果有的话,希望大家提供材料。”董渊按照“党组织”的统一口径训斥王康年:“职工自有职工责任,材料不能给你,你应该自己彻底坦白交代。”
第二天,大康药房举行了“职工大会”,在党组织的安排下,董渊、马维善、滕仲年等人纷纷上台,“义愤填膺”地对王康年进行了“揭发”,“揭露”他偷漏国家税收,用欺诈手法骗取和拖欠国家银行大量贷款,私套外汇,先后共计盗窃资财26.1亿元(旧人民币),使国家遭受极其严重损失(注:不知这些“职工”是如何得到如此详尽“证据”的)。王康年听了这些无中生有的“检举揭发”,犹如晴天霹雳,脸色变得煞白,王对天发誓,甚至不惜以自杀示清白。
2月4日,上海市公安局根据职工“检举”的“材料”,将王康年逮捕。
2月7日,上海市委机关报,《解放日报》发表了有关揭露“奸商王康年罪行”的报导称:
王康年为了达到窃取国家资财的目的,用了各种卑鄙无耻的手段来勾引、腐蚀干部。据他自己供认:曾向25个机关的65名干部行过贿。他在大康药房内设立了一个专门做勾引干部工作的机构,叫做“外勤部”。他在1951年一年内记载在账册上的“交际费”就达一亿九千万元,其中百分之九十以上是贿赂干部的。
王康年不仅盗骗国家资财,就是对人人爱戴的中国人民志愿军也进行盗骗勾当。他骗取志愿军某军定购“消发灭定粉”和“氯霉素”等六种前线急需药品及医疗器械的定货款3亿多元(旧人民币),然后将带菌棉花旧纱布作“急救包”用假药和旧次医疗器械等抵充定货,致使成千上万志愿军伤员用了王康年的“急救包”而遭细菌感染身亡。
《解放日报》还编造了“大康药房”在1949年前因投机失败而倒闭,后“全靠”党和国家的资助才兴旺发达的谎言,指责王康年“忘恩负义、恩将仇报”,大量“盗骗”国家资财。并列举大康药房职工“检举”的材料,称被王骗取的定货款多达11亿元……
王康年的“罪恶行径”见诸报端后,激起了全国人民的极大愤慨,许多人纷纷写信给报社表示:“我们决不能为了个人利益,让这种奸商继续存在。这种连志愿军的药品都要吞没的黑心商人,我们要坚决检举他,和他斗争到底!”
《解放日报》连续两天就收到读者来信24封,在这些信上签名的人数达181人(另有3个团体)。到9日午后,又收到39封来信,这是从运动开展以来已揭露的案件中读者反映最快最多的一次。这些信件一致愤慨地要求政府把王康年交给人民公审,处以极刑。
中国人民是崇尚善良和正义的人民,他们对“罪孽”和“邪恶”有着与生俱来的“水火不容”。然而他们没有想到,共产党会利用中国人民的善良天性,将无中生有、诬陷捏造的罪名全部套在王康年头上,把王康年制作成一具丧尽天良、十恶不赦的“恶魔”标本,以煽动人们对“阶级敌人”仇恨的情绪。
其实王康年经营的仅仅是一家普通药房,所有药品都是从其他药厂进货而来,“大康药房”只做零售,自身并不具备“制假”的能力。
然而“欲加其罪、何患无辞”,在精心制作下,一个个被打造出来的“妖魔鬼怪”纷纷登场,其中著名的有“收租院”中的刘文彩、“半夜鸡叫”中的周扒皮、“白毛女”中的黄世仁,将编造的谎言当做历史的真迹,用来欺骗和恐吓民众,以此制造阶级矛盾、煽动阶级仇恨、鼓吹阶级斗争。王康年也成了无数被刻意“打造”出来的“政治妖魔”中的一个。
由于没有真凭实据,王康年的案子一直拖到了第二年。直到毛对“三反、五反”运动发出指示:“一定要在运动中杀几个做样板,用来教育群众!”上海市人民法院才于1953年2月28日,宣布罪犯王康年“证据确凿、罪行成立,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就这样,王康年成了“三反、五反”运动的无辜祭刀品,如同“土改”时的地主、“镇反”时的前国民党军政人员一样,被当局血淋淋地送上了“红色祭坛”。
在导演的这场“法庭舞台剧”中,除了“罪犯”王康年以外,没有一个人因“受贿”被起诉,没有一家药厂因“制假”遭查封,也没有一名“受害”的志愿军士兵在法庭上出庭作证……,王康年所有的“罪行”均来自于“职工”的“揭发”,本人的“供认”以及报纸的“宣传”。
在司法“黑箱”操作下,一个善良、本分的年轻工商业主,被制作成了一具“黑心黑肺”“面目狰狞”的“妖魔”标本,成为用来恫吓资本家和商人业主的“政治恐龙”。
被关在黑牢中与世隔绝的王康年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在公安局刑侦人员的连续刑讯下,除了招认所有捏造的“罪行”以求速死之外,没有任何为自己申辩的权利,其家人自王康年被逮捕直到枪毙,也没能见上一面。
宣判后的当天下午,一辆黑色的囚车载着五花大绑的王康年驶出了监狱大门,朝着龙华荒野的刑场疾驰而去,这时天空忽然飘起了蒙蒙细雨,老天也似乎在为这颗冤屈的灵魂送行……
王康年被逮捕以后,全国的资本家和工商业者开始“踊跃”响应“党的号召”,展开了轰轰烈烈的“捐飞机”热潮。据统计,仅上海的资本家和工商业者们“捐款”的金额就高达6千多亿,折合飞机404架,受到了陈毅市长的“高度赞赏”。
1985年盛夏的一个夜晚,在上海福州路云南路口“汇乐里”的一间又暗又破的弄堂小屋里,笔者见到了业已重病缠身,气喘吁吁的王康庆,他就是当年大名鼎鼎“奸商王康年”的亲哥哥。王康年被枪毙以后,“大康药房”的所有资产、房产均被政府没收,王康庆也成了“坏分子”被赶出了药房,成了“管制分子”,从此一生潦倒。
谈起当年的往事,谈起弟弟康年,老人混浊的眼珠里闪动着泪花,身子不断哆嗦着连声说道:“康年啊——小孩子,不懂事体,不懂事体啊——脾气犟啊——”
老人告诉笔者,当年干部曾多次找王康年谈话,让他主动“捐飞机、捐大炮”,支援“抗美援朝”,但年少气盛的王康年没有搭理。他也劝过弟弟几次,王康年也没有听进去,果然过了不久大祸便临头了。
老人哭诉道:“康年他死得冤啊——死得冤啊——怎么弄得过土匪啊——他们不止抢财产,还杀人啊!”老人告诉记者,王康年被处决以后不久,其妻子也服毒自尽了……
王康年在“三反、五反”运动中被处决,所有强加在其身上的“罪行”均系当局伪造诬陷。
运输抗日救国的“民生”轮船公司老板卢作孚。(网络图片)
当年在这场惨烈运动中遭诬陷而自杀的上海资本家和工商业主不下百人,其中最为著名的是中国“船王”——“民生”轮船公司老板卢作孚。他1950年6月率一百多条船从香港回到大陆,希望借此为“新中国”出力。然而他做梦也没想到,在“五反”运动中,组织居然指使他的养子,一个从小被卢收养的孤儿,在大庭广众下“检举揭发”卢如何“拉拢腐蚀国家干部”的“犯罪行为”。
卢作孚——这位一生光明磊落、正直清廉的爱国企业家,举家回国才短短一年半的时间,就发现受骗上当、痛悔莫及,于1952年2月8日,抛下妻儿悲愤自杀了。
卢死前特意留下遗嘱,嘱咐家人将其“西南军政委员会”证章还给当局。
据说当年上海市长陈毅每晚坐在沙发上品着香茗听取秘书汇报时,总要悠闲地问上一句:“今天又有多少‘空降兵’啊?”意思是问又有多少资本家商人跳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