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氏在溪水中被淹死了,水流险恶竟不能把她的尸体冲倒。(示意图/图片来源:Adobe Stock)
从前有一个姓李的千夫长(统率一千人的军官)在浙江天台县驻防,他的部下有个士兵,妻子郭氏,生得很有姿色,凡是见过她的无不争相赞美,李军官也很爱慕她。当时离县城七、八十里的地方,有强盗出没,李军官便分兵前往防守,那个士兵也在内。
李军官等士兵走后,每天跑到他家对郭氏百般调戏。可是,郭氏为人严肃不容侵犯。过了半年光景,士兵回来了,郭氏将李军官屡次上门调戏的经过一一告诉他,士兵因为他是自己的长官也无可奈何。
有一天,李军官路过士兵家门口,士兵请他进去喝茶。忽然想起他从前调戏自己妻子的事情,不觉脸上现出怒容,急忙转身入内,提着一把明晃晃的快刀奔出,李军官侥幸逃脱,便到县衙门里去控告。知县派人把士兵抓来,经过严刑审讯最后定案,以持刀杀本部长官论罪,应处死刑。于是把士兵加上脚镣手铐,押进监狱。
从此,当地一班无赖少年和县衙小吏、差役等人,都对郭氏起了非分之心。郭氏每天除亲自给丈夫送饭外就紧闭大门,靠纺纱织布维持生活,没有一个人敢到她家。
过了很久,台州府发出公文,从黄岩州调来一姓叶狱卒到天台看守监狱。这个押狱尤其看中郭氏,于是对她丈夫特别照顾,每天供给酒饭,对待他就像亲兄弟般亲切,士兵自然十分感激。
一天忽然传说,斩决罪囚的五府官就要到来,押狱把消息告诉士兵并对他说:“你如不死,我与你结为义兄弟;万一性命不保,你的妻子还年轻,儿子和女儿才八、九岁,他们靠谁照顾呢?我还没有家室,你可愿意把妻子改嫁给我?若愿意我一定把你的子女,当做自己亲生的一样。”
士兵很高兴地答应了,押狱便叫郭氏私下和丈夫见面。士兵对妻子说:“我早晚要被处死,这位叶押狱为人温和慈善还没有妻子,你可以嫁给他。”郭氏说:“你之所以被害就是为了我有几分姿色,我怎能再嫁别人茍且偷生呢?”
她回到家抱着两个小孩痛哭说:“你爹爹快要死了,娘迟早也得死,你们失去爹娘必会冻饿而死。现在我打算把你们卖给别人,不是娘忍心,事到如今已经无路可走了!”孩子们聪明知道母亲意思,听后抱着母亲大哭,又拉着衣裙不肯放手。
于是,郭氏带着两个孩子到市集请求人家来买,路人都为他们落泪。当地有人同情她留下孩子,并赠她三十贯钱。郭氏拿十贯钱,准备了酒菜提到监狱门口,对叶押狱说:“我希望与丈夫再见一面。”押狱便让她进去。
她见了丈夫哽咽得说不出话来,过了半天才对他说:“你平日叨扰叶押狱很多,可拿一点酒菜稍微答谢他,另外还有些钱你可留在身边使用。因为我要到富户人家帮工,恐怕十天内不能来探望你了。”说完哭着离开了。
郭氏故意走到仙人渡的溪水中,在那儿淹死了,然而此处水流险恶竟不能把她的尸体冲倒,过路的人看见了赶到县府报案。县官带人前往察看,见是事实无不大惊失色,于是用棺材将她收殓,葬在水边山脚下。县府又申报上司,上司为了表彰她坚贞不渝的品德,在她的坟上立了一块墓碑,上刻“贞烈郭氏之墓”六个大字。
至丙戌年间,朝廷派遣专使到各地宣抚,抵达天台时查明这件案情,认为该士兵当初持刀谋杀本部长官情有可原,就把他开释了。士兵出狱后,人家把他的两个子女送还他。士兵为了悼念妻子,终身立誓不再娶。
据:明 陶宗仪《辍耕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