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反送中有罪?林郑要被捕青年先认错(图)

发表:2021-04-07 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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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送中运动后,港府和警方对年轻人多加防范,经常可以见警察在街头随意截查年轻人。(图片来源:Adrian/看中国)
反送中运动后,港府和警方对年轻人多加防范,经常可以见警察在街头随意截查年轻人。(图片来源:Adrian/看中国)

【看中国2021年4月7日讯】反送中运动爆发于2019年6月,至今已有过万人被捕,包括约4,000名学生,其中1,700人尚未成年。以往18岁以下被捕的未成年人可接受“警司警诫”从轻发落,不过在反送中运动中被捕的青年人,获“警司警诫”的比率就只有1.2%,皆因林郑要求“年轻人要先认错”。不过,即使有人主动招认,最后也被告上法庭。

据《立场新闻》报导,在反送中运动爆发前的2016至2018年之间,每年有约5、600未成年人接受“警司警诫”,占被捕青年人的三成有多。到了2019至2020年,数字减至不足两成。而在反送中运动中被捕的青年人,获“警司警诫”的比率更低至只有1.2%。

香港抗争者曾说,在港府眼中,年轻就是罪。反送中运动后,港府和警方对年轻人多加防范,经常可以见警察在街头随意截查年轻人。截至2021年2月,警方在反送中运动拘捕1,752名18岁以下青年,仅22人以警司警诫处理案件,即每100名被捕青年中,平均仅有1人获此机会。而遭警方落案起诉者高达462人,检控率达26.3%。

对于获警司警诫的人数少,林郑月娥和邓炳强给出的解释是——年轻人要先“认错”。换言之,政府要逼年轻人承认,自己参与反送中运动的行为是错的。

社工竺永洪表示,反送中运动中被捕人士倾向对警方保持缄默,“我没话说”,因此警方认为被捕人士无悔意,不符合警诫条件。他坦言,站在社工角度,当然希望青少年正面面对自己做过的事,而非为了争取从轻发落,也不是做交易,他也强调指,即使认罪都要搞清楚那个控罪,不可以随便认罪。

在普遍港人对政府和警方的信任度低的情况下,林郑要求“年轻人要先认错”说法亦引起外界忧虑,担心诱使青少年认罪。香港学者张志伟曾撰文,质疑警方会出现“出尔反尔”的情况,将年青人的认罪作为日后指控的证据,“制造青少年认罪的假象”。

翻查资料,以往确有反送中案件的辩方律师在法庭上投诉,指警长利诱16岁少年认罪,一度声称“如果不认刑事毁坏罪,就以暴动罪和纵火罪一并起诉你⋯⋯认刑事毁坏,就可能警司警诫解决”。该少年在警诫下认罪,但最终被控刑事毁坏、纵火和管有攻击性武器三罪。

竺永洪认为这是警方以不合宜的手段去“套料”。他还表示,法例规定只有警司级别才可以提供警诫,普通警员还未够级别,警诫是警司的酌情权,警司有最终决定权,而年轻人认完罪后有没有警戒呢?没人可以担保,这表示是否给予酌情权,全凭案件负责警司一念之间。

立法会议员郑松泰亦担心年轻人先认错,形同协助警方“套料”。他曾在立法会上要求保安局局长李家超承诺,被捕人在此阶段表述的证据或口供不会作其他用途。但李家超未给出任何承诺,反称政府希望矫正所谓“担心套料”的说法,并指有关披露警方藉警戒去向年轻人“套料”的信息错误,令有悔意的人(拒绝认错)做了错误的选择。

大律师黄缨淇指,保持缄默是被捕人的权利,而事实上的确有被捕人士认罪后遭落案检控,要面对审讯。她说,即使年轻人肯主动认罪,警方也不会承认当事人有悔意,更不会放其一马,更听过年轻人被捕后在威逼利诱下认罪,最后被告上法庭,律师尝试为被告辩护,指其认罪并非出自本意。另一大律师亦建议被捕人士保持缄默,可通过律师以白纸黑字提出建议。

责任编辑:李松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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