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将审区议员过往言行?不爱国即DQ(图)

作者:刘世民 发表:2021-02-11 0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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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的行政长官林郑月娥近日表示,将会立法规定政府公职人员要宣誓拥护“基本法”及效忠于香港特区,也包括区议员在内。港媒报导,港府未来将审查区议员的过去言行。资料照。
香港的行政长官林郑月娥近日表示,将会立法规定政府公职人员要宣誓拥护“基本法”及效忠于香港特区,也包括区议员在内。港媒报导,港府未来将审查区议员的过去言行。资料照。(图片来源:李明/看中国)

【看中国2021年2月11日讯】(看中国记者刘世民综合报导)香港的行政长官林郑月娥近日表示,将会立法规定政府公职人员要宣誓拥护“基本法”及效忠于香港特区,也包括区议员在内。港媒昨日报导,港府未来将审查区议员的过去言行,而只要被视为“构成国家安全威胁”、“不爱国”,将会被褫夺资格(即DQ)。

4日林郑在立法会的行政长官的答问会上表示,当局经研究之后,认定区议员也属于公职人员范围,将在“宣誓及声明条例”修法中落实了区议员需宣誓的要求以及相关的安排;有关法令的草拟工作已经进入到最后阶段,而港府将在过完年后向立法会提出草案。

根据香港《南华早报》10日报导,港府将会向立法会提案来授权政府可以委讬民政事务局的主要官员,替区议员“监誓”,并有权决定该宣誓是否为有效,甚至可裁决区议员的过去言行是否有参与“违反宣誓内容”;拒绝宣誓者将会被取消议员的资格,但是草案不会具体地详列出哪些行为会被当作“违反宣誓”,被取消资格者不会有刑事的后果。

然而香港基本法只规定港府的主要官员要宣誓去拥护基本法以及效忠特区,却未规定一般的公职人员必须照办。在“反送中”运动之后,当局开始要求所有的公务员表态类似宣誓。

有香港网络媒体引述消息人士的报导,修法的主要内容有“三不”,包含不会列明违誓之刑事后果、不设追溯条款,以及誓词并不会和立法会议员的誓言有所

差别。《南华早报》则称,林郑将指明民政局的官员负责去监誓,而且有权力去裁定区议员之宣誓是否为有效。

报导还表示,港府将会设立内部机制,让区议员可以在被褫夺的资格之前,就指控来做出辩解。但是民主派很担心,区议员的宣誓恐将触发了DQ潮。于2019年区议会选举当中,结果泛民主派大胜并在452为议席当中取得了388席,因此被港府跟北京当局视作眼中钉。



来源:看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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