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2019年9月21日当天,港人上街参与反送中“光复屯门”游行。(图片来源:庞大卫/看中国)
【看中国2020年10月29日讯】去年9月反送中运动期间,一名便衣警声称过马路期间听到19岁男生表示曾用汽油弹掷警车,港警其后以涉嫌纵火罪拘捕男生。不过,当警员在没有搜查令下搜被告住所时搜出两枝镭射笔,改控男生管有攻击性武器罪。辩方质疑警方涉嫌误导被告,反对将镭射笔及会面纪录呈堂。警员则承认无权检取与纵火罪无关的物品,但否认会造成不公。
《立场新闻》报导,19岁男生李德轩,被控于去年9月26日,在天水围俊宏轩7座某单位藏有两枝镭射笔。辩方反对将该两枝镭射笔及会面纪录呈堂,认为公平性及专家证人身份存在争议。控方则一度称未准备好曾处理证物的警员名单。裁判官王证瑜质疑为何去到审讯阶段,都不知哪个警员处理过证物?
现驻守元朗警区的反三合会行动组警员黄润坚作供称,事发当日他到区域法院作供后,下午2时15分回到元朗。当时他身穿西装,在丰年路及教育路交界等过马路,期间一架警车驶过,他听到身旁两名男子(即被告及友人)聊天,被告说:“有没有见过那辆警车被人掷汽油弹?是我掷的,不过掷不中,掷中车底。”友人问如何获得汽油弹,被告则称自己制作。
王警过马路后截停两人,要求两人出示身份证,又称听到他们对话,怀疑被告与元朗纵火案有关。约10分钟后,王的同袍到场支援,遂交由军装警察处理。
辩方质疑警员涉诬捏
辩方大律师郭憬宪盘问时,询问王警是否肯定被告曾说上述言论。王担心与原句有出入,要求庭上翻阅记事册,将被告言论修正为“有无见过那天元朗警车被人掷汽油弹?就是那辆,我掷的,不过掷不中,掷中车底”。郭憬宪指出,被告当日其实是说“元朗有(人)掷汽油弹,如果我有去,我都会掷X它”,质疑王诬捏言论。郭又指,王警当时只是截停而非拘捕,却非法强制要求被告返回警署。王不同意辩方上述说法。
警员谢艾朗供称,他在元朗警署以纵火罪拘捕被告,指他与去年9月21日一宗汽油弹掟警车案有关,被告警诫下表示“没有做过”。谢警又称当日向被告读出被羁留人士通知书,被告不反对在没有搜查令下让警方搜屋。警员及后在其住所搜出两枝镭射笔,录影会面时,被告称镭射笔是在示威、警民冲突时“射吓警方”,但强调从没有使用及带到街上。
辩方质疑,谢警以纵火罪拘捕被告,无权检取镭射笔等与纵火罪无关的物品。谢不同意,称可以检取被告使用过的物品。裁判官也认为是与纵火罪无关的物品,谢最终表示同意。他又承认没有向被告警诫有关镭射笔或藏有攻击性武器事宜,也没法解释为何没有警诫。
辩方又质疑谢警在录影会面期间,一方面声称调查纵火罪,一方面问及镭射笔,质疑他想误导被告。谢否认误导,称“不觉得不公平”。审讯仍然继续。